牧之蓝和布莱兹被尹奇约到了一张西餐桌上,高大的朱红色餐椅靠背把一张张餐桌分隔成了半开放式的小雅间。西餐馆装潢豪华,如宫廷一般,连地下都铺着软绵绵的红底白花地毯,走在上面脚都是一种享受。低低的轻音乐不知从哪里隐隐约约飘来,整个餐厅显出优雅的安静。手持餐刀餐叉的就餐者们小声低语着,让这份安静带有了呼吸与心跳。
牧之蓝和尹奇坐在一头,布莱兹坐在他们对面,他们各自点了西餐,等待上菜。
布莱兹身材高挑仍脚蹬加厚的高跟鞋,和牧之蓝一样高。她染着棕黄色的头发,身着简约的暗红职业裙装,戴有小钻石坠子的耳环和项链,左手还戴有一个玉手镯。她面容姣好得只能用“极度”来形容,略显苍白的脸找不到一颗瑕疵,脸形眉形鼻形唇形均轮廓分明,带有西方人的洋气。
这种无可挑剔的美会让牧之蓝暗中惊叹,他承认她是他近距离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比席茗悦的表姐达芸还漂亮,如果他是女人都会嫉妒上帝对她太过偏心。但他对她一直没有爱的感觉,转过身就不再想念,即使现在这样看着她,也如同远远地欣赏绝世美景,毕恭毕敬,叹为观止,却不打算在美景里安居。
梁万婕的美不是这样,那是东方古典之美,有着家乡的味道,让他第一眼看见她时,哪怕她是老师身份,也觉得亲切,以致于后来无需他去伪装什么,敢在她面前真实地说、真实地做,甚至真实地表达对她的爱,撒野一般,不顾世俗的偏见。
席茗悦的美既不似布莱兹这般西化,也不似梁万婕那般古典,虽然席茗悦对古典艺术有着浓郁兴趣,却不失时尚的鲜活,有着一种张力,一种包容。她再怎么矜持,他都愿意把心思讲给她听……但她最终没有包容火车站那次不快的相约,保持着她一贯的矜持。
再一看布莱兹,她目前的打扮和她在写字楼的打扮如出一辙,从来都是一丝不苟的样子,没有休闲感。似乎,她衣裳中的每条折皱都作了精心设计,每缕发丝都有寓意,每个举止都有考究,不容许任何人去打乱一丝一毫。
牧之蓝大气不敢出,不然显得粗鲁;脊背不能松驰,不然显得佝偻;声音不敢放开,唯恐唾沫会溅到她脸上。当与美人儿共赴美餐也显得庄严的时候,就是美人儿不那么可爱的时候。
他不由想起约席茗悦在火车站相见的情景。席茗悦的打扮和举止是他喜欢的,她甚至毫不顾忌地取下那枚辫形的压发给他一看,视他如多年的知己,一切都那么自自然然。对她由衷的喜欢也就那么自自然然地发生了。
牧之蓝提醒自己,不要去比较什么,不要去想席茗悦,布莱兹就是布莱兹,她和别人本身就不同,应该有不一样的可爱之处。
“说实在的,我在公司呆了这么多年,楼上楼下遇到的女孩子成百上千,就数布莱兹最有眼缘,她可是出自杭州书香门弟的江南美女,才貌双全。她认我为哥,我也认她为妹,今后见到我妹妹可不得怠慢。”尹奇对牧之蓝说完又对布莱兹说,“布莱兹,我不在公司的时候,有事需要帮忙可以找小牧,他办事没说的!”
布莱兹点头笑着。
牧之蓝看着布莱兹,传统中的书香门弟已经和她那头棕黄头发搭不上界。他努力去寻找她的优点,去欣赏她喜欢她,就点头笑道:“我该用你的英文名称呼呢,还是用中文名称呼?”
布莱兹说:“就叫我布莱兹吧,Boulez。我的本名是按字辈取的,叫李仕琴,我不喜欢这个名字。本来,女孩儿可以不按字辈取名的。”
牧之蓝说:“我就希望能按字辈给我取名呢,也许哪天能通过名字认识同一祖辈的陌生人,能认祖归宗最好了。结果我父亲那一代就把字辈从名字中去掉了。”
布莱兹说:“现在有几个人还记得自己的字辈?过时了。”
牧之蓝说:“我还记得。”
布莱兹怀疑道:“不会吧?”
牧之蓝说:“我家的字辈是:天文常炳朗,人才世克昌,忠厚传家远,源渊自流长。我属昌字辈,如果叫我牧昌蓝也没错。”
布莱兹说:“昌,不好听。你不要字辈的名字才好听。”
牧之蓝无语了。他的父亲本属“克”字辈,父亲出生之时曾祖父刚刚去世,爷爷认为问题出在“克”这个字辈上,有“克死”之意,就不用字辈为牧之蓝的父亲取名,与算命先生商量一番后,给牧之蓝的父亲取名为牧真。牧之蓝出生时,本属“昌”字辈,爷爷认为父子俩“克昌”两个字辈在一起,有“昌盛之克星”之嫌,反对沿用字辈,请算命先生为牧之蓝取了这个名字。其实,“克昌”在古代是“子孙昌大”之意,与字面意思完全相反。牧之蓝现在就希望自己能像所属的字辈那样,让牧家昌盛、昌大、昌乐。
“布莱兹,能说说你英文名的来历吗?”牧之蓝转过话题问。来之前他特意查了一下“布莱兹”的英文Boulez,却是一位男性音乐家的名字,有些不解。
布莱兹说:“我高中时特别喜欢SarahBrightman的歌,也喜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