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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夜晚的偷袭(1 / 2)

火鸦兵用过晚饭后就在图伦草甸西北侧扎营,与巨山部落毗邻而居,好客的族长派人送来几十张羊皮和若干立柱,还有二十个贬为奴隶的少年,合力搭起六顶帐篷。

队正独占一座,余者为麾下各火平分,且环绕着黄信岳的帐篷错落下桩,呈梅花阵分布。用过晚饭,歇息片刻,兵士轮流取水洗刷身上的风尘,互相吹嘘自己的战功,多数都有水分,却有说有笑,浑然不拿就在左近徘徊的狼骑军当一回事。

鼎定中原已有百年的帝国正处于前所未有的中兴时期,军中依旧延续着开国时的朝气,由于饷银丰厚,军功授田颇为及时,只有百来个武将世家初具雏形,还未堕落腐化。尤其是火鸦兵刚刚剿灭东南海寇之乱,士气更是高昂,求战心极为热切。自从拒城而守击溃狼骑军,一路掩杀追剿残敌,将这支天下有数的强军覆灭,即便是火鸦兵中寻常的兵士,自信心都逐渐膨胀,养出一股从容的气势。

赤离将军除了精通兵法,也颇为了解朝中局势,海寇之乱再大也是无足轻重的疥癣之疾,中原的大敌永远都是北方的草原游牧部族。朝堂衮衮诸公,对于抽调火鸦兵北上应付边患,可是一直都有非议。而边疆其余几处重镇,对于南宫元敬向来不冷不热,甚至连狼骑军叩关犯边,也没有任何支应的举动。

所幸的是,狼主博尔斤被流失射烟箭贯颅毙命,横扫大草原的狼骑军更是被火鸦兵砍菜切瓜地剿灭九成,虽然依仗火器坚利,可这也是开国以来前所未有的大捷,蠢蠢欲动的大草原至少得消停十年,而动荡不安的边疆很快恢复商路往来,凭此功勋,南宫元敬少不了要入京封爵。

功劳太大,难免被人羡嫉,博尔斤的人头价值不低,这可是进入朝堂掌权的敲门砖,不知道多少人眼红。尤其是边疆其余几处军镇的同僚,一直以来都被狼骑军压成缩头的乌龟,只能扼守城高墙厚的关隘,眼睁睁看着兵锋绕道直抵京畿束手无策,最后还是仰仗北上的火鸦兵才消弭边患,面皮被抽红不说,脸都丢尽。

为了自污,或是与他人合流,南宫元敬思来想去,不敢拿所部火鸦兵的饷银下手,也不敢倒卖军械,只有学着同僚养贼自重,不过他蓄养着的不是草原的大部族,而是扶植求存不易的小部落,前后收容铁马、飞羽、巨山、白水、高车、羊角、铜刃、黑狼等诸部。多者千人,少则几百,托庇在火鸦兵的羽翼,对周边的部族蚕食瓜分,渐渐地形成一股势力,把持商路贸易,甚至影响约定俗成的互市往来,对草原有一定的影响。

居狼城和背后的萨满对此极其不满,认为火鸦兵麾下的八个部族背叛草原,可是在狼主博尔斤死后,新继承人还未挑选出来,号称打遍天下无敌手的狼骑军在火鸦兵的火弩前,赫赫威名化为流烟,草原诸部族的贵人们多多少少都熄了自己的心思。

为了挽回从云端跌下尘寰的威望,四大萨满之一的赫图拉,带着两位驯鹰使离开扶白圣山,亲自出面收拢狼骑军。治疗病患,拔除伤口火器余毒,为了补充兵员,不得已抽调居狼城中改信、熟食的野人,意图绞杀火鸦兵在草原上的猎队,以仇敌的鲜血祭旗,重建狼骑军的声誉。

隔着遥远的距离,在陡峭的山坳里,一声呼哨,伸出肥厚的舌头卷食草叶的野马群骤然受惊,自发分为两拨,大部分追随一头炭黑色皮毛的公马离开,随后一些人影从马腹翻身而上,捋顺汗水打湿的马鬃,安抚躁动不安的坐骑。一头雄健的黑鹰从天而降,缓缓地扑扇着宽厚的翅膀,盘旋着准备降落。一位身高六尺,胳膊缠着牛皮护垫的青年蛮人萨满举起右臂,让驯养的信鹰落脚。

黑鹰收拢羽翼,从萨满手里啄食带血的羊肉,吃了四条,才满足的伸直脖子,发出咕咕的声音。

趁它心情尚好的时候,驯鹰人小声念着秘语,布满血丝的眼睛很快恢复清明,随后他与黑鹰对视,借助圣山神主安格里的法力,读取它的所见所知。

良久过后,青年萨满露出淡淡的微笑,很快收敛恢复平静,轻轻一夹马腹,来到大萨满赫图拉的身边:“尊敬的大人,火红色的乌鸦在肥美的晚霞草甸住宿,招待他们的是背弃苍狼的巨山部,有五个哨兵醒着,其他人都睡下,头颅枕着武器,身上披着铠甲。”

赫图拉冷笑,嘴角扯出深邃的沟壑,显然过去艰辛的饥寒生活,冷冽的风刀霜剑在他的脸上留下岁月的痕迹,“塔吉,我的侄子,双手沾满苍狼子孙鲜血的恶鬼,一直都很警惕。让他们继续安睡,下半夜最困乏的时候,我们发动袭击。记住,身上要披着沾水湿透的牛皮,这样才可以抵挡火焰的利箭。”

“大伯,苍狼的子孙,不需要皮甲,它会影响勇士们挥舞收割的长剑。”驯鹰人挺起骄傲的胸膛,他的武力比普通的狼骑军还强。

“蠢的像一头盲眼的驴。塔吉,没有牛皮护垫,你的手臂会被驯服的黑鹰抓伤,火乌鸦的利箭比鹰爪还锋利。收起你的信心,它比一张羊皮还薄,轻易就被戳穿。”赫图拉见识过不少伤口,唯有火鸦兵武器造成的溃烂伤口,留下的余毒,让精通医疗术的他束手无策,最后只能用剜肉的方式拔除,这让很多伤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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