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突然想起,我曾经见过这个小女孩。
四年前我与司千雪鲜衣怒马,联袂经过这个村庄时,在一片邹菊草地上歇息。
司千雪是有名的“苦具罗的玫瑰”,她那如阳光板耀眼的金发、深红色的衣裙、辨识度非常高。就算未见过她的本人,也很容易将她认出来。
而八岁的她提着一个装满蘑菇的篮子,怯生生地看着她。
司千雪向她招手:“小妹妹,你过来,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赵思雁!”,她将一大篮蘑菇放到我们脚下,任由司千雪用双手抚摸她的面颊。
我问:“小妹妹,为什么送蘑菇给我们?”
她不说话,红着脸看我,我想将她抱起来,她却笑眯眯地跑掉。
我决定将她收养,一方面出于对她的怜悯,另一方面则是愧疚。
我自认是苦具罗之王,非但没有给我的人民带来福祉,反而带来动荡和杀戮。
她此刻正将冰冷的额头贴在我的肩上,褐色的短发混杂着汗渍与邹菊的清香。
我抱着她走出房间,看到战场已经基本清理完毕。
尸体整齐排开,压住柴禾堆,就像一条长龙,蜿蜒在苦草村的中央空地。
村民、佣兵,生前充满仇恨,死后仍然各异,似在像这世界发出无声控诉。
扎金花将我的马儿牵过来,把缰绳交到我的手里。
我看它不止85的智商,有时候真的很善解人意。
我将小女孩赵思雁递给扎金花,拾了一条火把,准备亲手埋葬这场罪孽。
然而一道火流星,从对面房顶射来,点亮了这堆柴禾。
“我道是什么黑暗法师蝶滴,原来是‘尊敬的’前王子赵哲野!”
对面房顶上,站起来两个人。
其中一个,黑巾蒙面,只露出两只眼睛。身躯宽大壮硕,双手握着的,并非一般盗贼常用的匕首,而是两把短弯刃。
龙财手下高级盗贼,NO3号手下“蒙面虎”东仔。
另一人,是穿绿衣衫的女孩,NO4号手下“绿林虎”叶沫沫。
我突然脸一红,没有来想起与叶沫沫的一段情。
她是军官后裔,从小就享有“天才女射手”的美名。
我以向她请教箭术为名,将她弄到王宫里来。
一开始,我是真的想当一名弓箭手,可是看到她俊俏的面容和小蛮腰的一刻,我改变了主意。
说起来,我也真够废材的,我的箭法一直稀里糊涂,十米远的距离我也能射脱靶。
这让她十分恼怒,觉得我练箭法纯属浪费时间。
有一天,她三根手指勾住弓弦,向我展示发力的诀窍。
“要不,我这样感受一下你身体的发力吧!”我突然轻轻搂着她。我感到她的身体微微颤抖,就像惊恐的小羊。我好不容易才使她平静下来。
我和她交往了大约有一个月,她有时候会吃司千雪的醋,因为所有人公认,司千雪是苦具罗最美、最有才华的女孩。
追女孩子的秘诀之一就是,你是与众不同的。因此我说,她是她,你是你,你用得着跟她比吗?上天对你的垂青,可一点也不比她少!
说不清谁甩了谁,反正一个月以后,苦具罗某河边神殿的某处香闺,我将她的一个闺蜜花言巧语哄上床,正准备加以征伐,恰好她走了进来。
然后我提着裤头,光着脚丫,沿着小河狂奔不休,耳边尽是“嗖嗖”的羽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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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沫沫向我投来仇恨的目光,我没有来地想到,我这个前男友若落在她的手里,一定没有好下场。
她恨我很好理解,甚至换一个角度,她若对我以平静的态度,恐怕才更值得我担心。
因此我说到:“沫沫,好久不见,你出落得越发动人!”
东仔听到我的话,恼怒地朝着叶沫沫瞪了一眼。
叶沫沫脸一红,抬手冲着我就是一箭,一名僵尸战士挺身而出,替我受了这一击。
我厚着脸皮继续说:“我常常怀念我们在一起的时光……”
“我只恨那天晚上没能狠下心将你射死!”叶沫沫的眼睛扫向那些惨死的村民和佣兵,“像你这样的人渣,根本不配继承苦具罗王国!”
我有些不悦,“难道你认为这些村民是我杀害的?”
叶沫沫细眉一挑:“你敢否认?”
妈蛋这叫我怎么回答?
说敢?说不敢?还不都一样吗?真是个没脑子的美妞。
“佣兵是我干掉的,可村民不是……”,我沉住气向这位前女友解释。
数骑冲进村子,打断了我的解释。
一马当先的正是龙财,俊俏的面庞呈现铁青色,不知道底细的还以为他有多么嫉恶如仇。
可是我知道,这支佣兵团是他的心腹。纵然他没有作恶,可是纵容手下屠戮村民,他逃不掉首恶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