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跑个毛线,该死的杀马特!
他不知道他一身大红色的工作服,还有脚上那打着小孔系着鞋带的鞋子在他眼中才是最古怪的。
杀马特一边跑一边嘴里叽里呱啦喊着什么,李少云试图想听清楚他说的到底是什么,不过依然以失败而告终。
不多时,一柱青烟袅袅升起,他看着这青烟,心里想道,应该是做饭的时候了,刚才杀马特是什么意思,通知人热情款待他么,他总感觉事情不是那么简单,却又说不上是哪里不对劲。虽然不知道这到底是要干什么,不过他肯定这和他有关系。
为什么他在山里的时候就看不见半缕青烟,要是见此他也不会提心吊胆地过了一天一夜了。
这时候过来了三个男人,都是一身悟空的小皮裙的打扮,头发较长,一看就是搞艺术滴呀。
不用说了,一定语言不通,他也不想浪费口舌了。
不过还好,他有和语言不通的人交流的经验,想必学起来会快点。
他大学的时候去过连雾港打过一个月的工,当地和他父母那一辈的念书较少的中年人,说的话他就是一句都听不懂,交流靠的就是肢体动作,到一个月他走的时候,他就差不多能听懂百分之七八十左右了。想当初开始的时候心里那是一个憋屈,别人用手势和他作交流,让他有种自己是聋哑人的错觉。不过连雾港说的虽然不是普通话,可是和普通话有共同之处,这样学起来简单点,这里则不一样,完全陌生,但他有信心早点学会,前提是有人愿意收留他,在说出卖劳动力换取吃住应该不过分吧。
语言无法交流,但是可以用肢体语言交流啊。
三个人开始吧啦吧啦说了什么,他听不懂,他说了别人听不懂。然后他开始用手比划着,试图解释他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然后想借宿一宿。
住一宿之后就赖着不走了,这是他的打算,不过他没有说,也不知道怎么说。
也不知道三人听懂了没有,只是他们都在眼珠滴溜溜地不停地打量着他全身,双眼放出精光。
人越聚越多,里三层外三层的给他围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