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然不懂相马之术,但也知这匹骏马是难得一见的良驹。”林峰伸手抚摸着白蹄乌颈项处的白色鬃毛,轻声赞道。
郑伦所赠的定然不是次品。林峰先坦言自己不懂马,再好好捧一番。反正这马是好马,也没什么不可。
郑伦笑了笑,接着道:"区分马的好坏,一是看牙齿;二是看血统;三是看全身肌肉生长发育是否匀称结实;四是看是否驯良;最后看跑的快慢、耐力如何、弹跳如何。"
“这匹白蹄乌能日行八百里。当然是比不上主公的龙驹,不过它年岁小,才三岁。潜力很大。若是培养得当,当是一匹最上等的良驹。”郑伦有些宠溺的拍了拍白蹄乌的脑门,解释道。
马是好马,郑伦已经收藏了七匹好马了,他现在实在是没有财力在供养一匹好马了。不然也不会便宜了林峰。作为武将,马匹是第一,兵器是第二,甲胄是第三。
马永远是武将最最珍爱的伙伴。
人是最琢磨不通的东西,但是马不一样,只要让它认准了你就不会有所背叛。
“多谢将军了。”林峰感谢道。
“君子有成人之美,少将军客气了。”郑伦笑着道,与先前林峰开玩笑的一句君子不夺人所好颇有一种相得益彰的感觉。
“哈哈。郑将军所言及是,及是。”林峰大笑。
郑伦也跟着大笑。
笑过之后,郑伦指着白蹄乌,道:“少将军不试试这白蹄乌的风采?”
“自然是要试一试。”林峰微微一笑,从旁边是侍从的手中牵过马缰,而后一个逾越跨上了白蹄乌。
“哈哈。驾。”林峰大笑着勒紧了马缰,夹紧双脚,胯下白蹄乌“嗖”的一声,如同箭矢一般的向前狂奔。
狂奔中,根本不需要郑伦刻意驾驭。白蹄乌本身的速度,带出来的凌厉狂风,使得林峰只能紧握马缰,伏在马背上,林峰来找郑伦,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的骑术确实不咋样,这匹马他此刻还真的有些驾驭住。
不过林峰却是不惊反喜,大叫着:“好马,当真是好马。”
一个人的骑术不济可以慢慢提高,但是一匹好马却是难寻。今日,当真是得了一份意外之喜。
在这个时代的马就像林峰他那个年代的车一样。试问兄弟你开着你的奇瑞qq出门,然后搞到辆宝马开,你开不开心?
驰骋了许久,最后白蹄乌似乎是尽兴了。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晃晃悠悠的带着刘封回到了郑伦的身边。
“如何?”郑伦看着刘封尽兴的脸色,笑着问道。
“很好。”林峰微微喘了一口气,言词简骇道。刚才虽然很尽兴,但是付出的体力可不少,光是抓住白蹄乌的脖子,就已经让林峰累的够呛了。
自己的骑术还有很多的上升空间啊!
“哈哈,这就好,这就好啊。也不枉少将军这么远的跑到我这边来求教骑术。”郑伦哈哈一笑,随即又道:“从今以后,少将军只要勤加练习,与白蹄乌培养默契,骑术必然会有大成。”
“多谢将军指点。”林峰这会儿已经喘息了过来,翻身下了白蹄乌,笑着道。
“哈哈。”郑伦笑了笑。
得到郑伦所赠的白蹄乌虽然是意外之喜,但是林峰并没有忘记这次来的目的。并不是单纯的想要讨教骑术,更多的是想要与这位将军建立起初步的交情。
沉默了一会儿,林峰看了眼四周,已经休息妥当了的骑兵们。林峰朝着郑伦举拳,问出了心中的疑惑,“父亲客居在居江中已经许久了,但我观这支骑兵像是刚成军不久,这是为何?”
说起这个,郑伦脸上的笑容就少了许多。
看了眼四周的骑兵们,郑伦叹了一口气道:“少将军有所不知,主公初占据江中的时候,战马不足百,虽然多次前往北地重金购买战马数百匹,但是资质参差不齐,根本不能成军。后太初氏统一北地,对这马匹生意控制极严,以前不论质量,还是能买到马。可是如今连看都看不上一眼。这南方的马比驴子也强不了多少,就这种马各方都还百般控制。我只能到处去寻找上等的战马。这才凑成了一支骑兵,不久前的大战又减灭了不少,失了不少骑士。幸好主公令我从军中精锐中挑选骑士,才有现在的规模。”
郑伦说的艰难,林峰默默的点了点头。
战马是一说,骑兵的人选也是一说。没有鄙视南地人的心思,但是南地人的体格,以及骑马的资质确实没北方人强悍。
尤其是中州北部同北荒南部的混血儿,资质更是非同一般。几乎人人都能提马弯弓射大雕
“只要有利益,甘冒风险的人还是会有的啊。”林峰苦笑道。
"是啊,若不是如此,我这支部队也就建不起来了。郑伦苦笑道。少将军可知如今一匹上等的战马的价格都可以抵得上三匹耕牛了。"
"什么!"林峰哑然道。
耕牛的珍贵这是不可质疑的。帝国的法律中伤耕牛,仗刑三百,发配三千里。杀耕牛,直接屠灭三族。如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