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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掉了一只鞋,该死!(1 / 2)

楔子

我知道我的生命已经走到了最后的时刻,此时我唯一想见到的人就是我的男闺蜜阿哲。

“阿哲,你快来,我想见到你!”我用毫无力气的手给阿哲发了这个短信。

阿哲终于知道我不久于人世的消息,匆匆赶来了。

看到阿哲,我就感到自己找到了最可靠,最值得信任的人。在阿哲的怀里,我感到从未有过的温暖!

我从来没有看到阿哲流泪,这次,阿哲把我拥在怀里,眼泪扑簌簌落在我的脸上。

“阿哲,你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在我死后,你要到我的墓碑上去给我送上玫瑰花,对我说:很想你!”我用手给阿哲擦着眼泪,对他说。

“别说了,我记得,你说过的话我都记得,你不会死的,我不会让你离开我的,你会好起来的!”阿哲紧紧抱着我,一边在安慰我,一边在无望地落泪。能让他这个汉子落泪的事情,就证明对于我的死,他已经无能为力了。

“阿哲,不要难过,人早晚会死的,但是我今生有个遗憾!你贴近我,我要小声告诉你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只能你一个人知道,我已经在心里埋藏了很久!”

阿哲向我俯下身子,我趴在阿哲的耳朵旁对他说:“若是有来世,我不做你的闺蜜!”

阿哲眉头一皱,似乎很失望的样子,我接着对他说:“别急,我的话还没有说完,若是有来世,我坚决不做你的闺蜜,我一定要做你的妻!”

001掉了一只鞋

都说男人和女人没有真正的友谊,我就不信,我和我的男闺蜜阿哲就能证明给你们看!

阿哲是我的男闺蜜,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属于那种纯纯的铁哥们,就是无话不谈的那种。

我的心事对他毫不隐瞒,他的心思我也能一猜一个准。

他的一个动作,一个眼神,我就能明白他在想什么;我的一句话:“我饿了!”,他也能知道我又馋了,想吃肯德基。

每当这个时候,他就会用嘴撇撇我,用手敲敲我的脑袋:“一会我顺路当稍给你买来,少吃点,别撑死了,别忘了,下周还我一顿麦当劳!外加一瓶可乐!”

你瞧!他就是这样小心眼!唯恐自己吃亏!

不过话又说回来,每次都是我赚他的便宜,至于下次还他的麦当劳和可乐,指不定是什么猴年马月的事情呢!我早就忘光了,即使是他突然提起,我也会装聋卖傻地说:“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记得了?有话不早说,我刚从肯德基出来,下周再说吧!”

不过他也不恼,总是揪揪我的头发:“耍赖!”

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竟然有八婆八卦说我和他是恋人,怎么可能啊?简直是胡吣!

看看他的相貌就知道了,就他那样,英俊和他不沾边,潇洒和他无缘,高大和他的身高是反义词,整体来说就是稀里糊涂,马马虎虎能看出性别来就不错了,这样的一个男即使他抓着我的手,我也不会对他放电。

说起我心中的偶像一直在变,我第一个喜欢的男人是白眉大侠。

当时听的是评书,用收音机,我仅仅知道白眉大侠是白色的眉毛,武功很高,有这样一个男人陪在身边,什么妖魔鬼怪,地痞流氓,豺狼虎豹,我都不用担心,他背上我一飞,第一脚踩树上,第二脚就云里雾里了,多安全!

后来看电视,我的偶像变成了小李飞刀!

那武功比白眉大侠更上一筹。专门用飞刀扎坏人的哽嗓咽喉,从不失手,一招毙命。

关键是人长得太帅了,我每次看到小李飞刀一出场,就努力睁大我的一双无法睁大的小眼睛盯着他看,心想我要嫁就嫁这样的男人!太爽了,太酷了,太帅了,太有男人味了!

oh!mygod!

因此,当看到相貌平平的阿哲,我这么高的眼界,怎么能够喜欢上他呢?

笑话!

说起我的相貌其实也没有什么特点,掉到人群里面几乎看不见,小眼睛,小鼻子,矮矮的鼻梁,更气人的我的眉毛,淡淡的,少得很可怜的几根毛,似乎像大火烧过的圆明园,残缺不全。

不过还好,形容我的五官有一样是褒义词,就是形容女人的小嘴。这个词我能用。小鼻子,小眼睛听起来都是贬义词,但是一听到小嘴,似乎有了一点自信。

我长着一个颇觉自豪的小嘴,而且抿嘴一笑,还有两个小小的浅浅的酒窝,

因为除了这个,我实在找不到自豪的地方。

我的酒窝用我的话来形容是可爱;可是到了阿哲的嘴里一说就变味了:“别人的酒窝长在脸上,多好看,你的长在嘴角,馋人的表现!嘴小,吃东西却狼吞虎咽的,慢点不行吗,忙死啊,也没人和你抢!”

他就是这样打击我,气死我了!

阿哲总是说我缺少女人味,像个女汉子,我很不高兴我,我一定要培养自己的女人味,不为别的,就为了气气他。

到了恋爱的季节,我为了增加自己的女人味,养了飘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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