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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34,离歌(2 / 4)

子,屏息地闷下一大口,酒液凌乱飞洒着,湿透了衣领。

“呼。”

酒后,深吐一口浊气。那蛇已然退去,头虽昏,但疼痛也一并退去。

“好点没?”

那人问道。

“好多了。”

钟晋云微笑着转过头,却在刹那之间,如同被闪电劈中一般,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那人的脸。

你!

脑中那个字符不再模糊,像是从泥土中浮现出来一样。

光颜!

蛇影涌现,一口将他整个吞去。

……

风声清朗,掩不了人声。

“初见她时,是在医院血液科,她的脸惨白无光,让我以为她是一个病秧子。可后来相识之后,觉得她像夏天盛开的花那样绚烂旺盛,奔放,灿烂,即使伤病来袭,也阻止不了她对阳光的渴望,她总会说:‘我没事。’然后报以一个温暖的笑,她喜欢弹钢琴,喜欢乐曲,喜欢逛街,喜欢冰激凌,像每一个平常女孩子一样。即使面临死亡,面对生命向着自然返归,她也要静穆、恬然地让生命逝去,不必轰轰烈烈,像秋叶般悄然足已,更不要感到悲哀和畏惧。一直以为当初是无心之语,却没想到与她如此相像。‘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呵,果真如此。”

“她是你的谁?”光颜问道。

“铠甲,最最坚韧的铠甲。”

钟晋云说完,合上了双眼。在内心的最深处,似乎有一个人的声音在诉说着,

“世界那么大,让我遇见你,时间那么长,却再也不能见到你。相遇与离别虽然是在一个地方,可我已经经历过了生老病死,喜怒哀愁。时间那么短,我却好像过了一生。”

依稀还记得你给我的本子里还记着那么一句话,你说那是你很喜欢的一个作家说过的话,

“如果你是扉页,不要弄丢书名。如果你是飞鸟划破的湖面,不要弄丢水声。如果你是早行的路人,不要弄丢脸颊的光晕。如果你是三月,不要弄丢春里不顾一切的相遇。如果你是分离,不要弄丢再见。如果你是承诺,不要弄丢我的死亡。如果你是我,不要弄丢时间撞碎的每一个你。如果你是你,不要弄丢我。”

呵。

……

“喏。”光颜将身旁的酒瓶子举到钟晋云眼前。

“不用了。”

钟晋云看着那清浊的液体,嘴角浮出微笑。头早已没那么疼了。

“给你讲我的故事吧?”

光颜闷下一口,一个甩手,酒瓶子在身后爆裂,清脆的响声在两楼间穿荡。

“恩。”

钟晋云双手交叉,护着头,一股脑朝后躺去。

……

(以下故事皆为光颜的话,在此不用符号分断)

十年前,我心比天高,孤身一人远赴杜克大学,心中想着的只有篮球梦,职业篮球的梦。都说‘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开始我一点都不相信。

我到球队的第一年,就被下放到替补席,成为了职业的饮水机看护员。那时,我仍然埋头苦练,坚信有朝一日,能在NCAA的赛场上披着杜克大学的3号球衣打出名堂来。

时不待我,第二年,甚至第三年,我都从未进过球队的正常轮换阵容,教练的冷眼,队友的嘲弄,美国人的嘘声,永远都是我的梦靥。那时,我仍未放弃,我坚信,我一定有出头之日。

可是,那一声骨头断裂的脆响告诉我,这一切都是幻想,是痴心妄想!

在街头赛中,那群该死的美国人在输给我的前提下,竟然痛下杀手,一记凶狠难以躲避的铁棍横挥,让我永远告别了我的篮球。

从此,我漂泊在那陌生的领土上,再也没有碰过篮球。

大学毕业之后不久,我匆匆一人回国,无心工作,烟酒让我的生活彻底迷乱,我已经彻底,彻底告别了正常人的生活,选择了漂泊。直到今年八月,我回到了武汉,一阔别竟有十年之久,时间真让人唏嘘不已。

……

“教练呢?”

钟晋云躺在地上,望着那背影,苍凉孤独落寞。

“呵,呵,呵呵。”

光颜听到钟晋云这声,不禁笑了起来,在钟晋云听来,那笑声有苦,也有乐。

“嗯?”

半响,钟晋云都没有听到光颜再说一句话,等他正准备起来的时候,一声琴弦拨动直入耳中。

“你看那远处的星,是多么的好看。她是多么的好看。”

光颜说道。

钟晋云没有回话,眼中的那个男人,手捧着吉他,低着头,盘坐在他前面。

缓缓,一声颤音发出,男人的歌喉是穿肠毒药,每一声都是那么淋漓极致。

“夜空中最亮的星,能否听清,

那仰望的人,心底的孤独和叹息,

夜空中最亮的星,能否记起,

曾与我同行,消失在风里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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