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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有个少年(下)(1 / 2)

少年名叫秋长风,是个孤儿。

没人知道他的父母是谁,他还在襁褓之中时便被人用木桶盛着丢弃在南阳河里,等祭祀爷爷发现他时孩子已经被冻的不轻,后经过医治,命虽然保住了,但从此落下病根,每逢阴天下雨,他五脏六腑便剧痛不止,祭祀爷爷花费了偌大的精力替他医治,只可惜回天乏术,部落里的几位长老都替其诊断过,后来得出一个结论:这孩子活不过二十岁。

他是秋天的时候被捡到的,据说那天的风特别大,所以祭祀给他取了这个名字,他心性坚韧,为人热情而且善良,自从得知自己的身世以及不治之症后,他并未从此一蹶不振,反而更加乐观的生活。“这孩子的心里有颗太阳”,祭祀如此评价他。

与别的孩子相比,他显得过于成熟,少有少年人的热血和冲动,因此他并没有多少朋友,严格来说,几乎一个都没有。但他每天仍旧很快乐,呼吸着纯净的空气,啜饮着甘甜的泉水,吃的是五谷杂粮,穿的是自制的衣衫,每顿饭两条小黄鱼,一小碟青菜,一碗糙米饭,他比任何人都珍惜时间,他贪婪的看着视线所及的一切景物,自律、自持但并不自傲,对他来说,每天睁开眼睛看到太阳,便是人生最幸福的事。

他在祭祀所里长大,祭祀爷爷是整个南疆最厉害的人,但即便是他,对于自己的病情也是无可奈何。他经脉被严重堵塞,有些地方甚至是断裂的,这辈子和修行无缘,既然无法修行,便不能打通那些堵塞的经脉,自己的病情便会一日日加重,但即便是这样又能如何?祭祀爷爷曾说过,人生百年,不过弹指一瞬,重要的并非活过,而是怎么活,少年对此深有感触。每天醒来的第一件事便是抬头看天,他喜欢晴天,当然,也并不排斥下雨,虽然雨天会给他的身体造成极大的负荷,但他喜欢淋一淋小雨,喜欢看着雨滴如丝般从天而降,每当此时,他心中总会莫名的高兴起来。

祭祀善卜,他曾给秋长风说过,人这辈子会遇到很多机缘,有可能是某个人,也有可能是某件事,不管是人还是事,若真有机缘出现,自己的病或许可解,只不过十数年来,他一直呆在南阳深山里,从未踏出过南阳半步,即便是有机缘,怕也早就从身边溜走,但对于这一切,秋长风并没有任何遗憾,他喜欢山里的宁静,喜欢这里的祥和和与世无争,当习惯了一处环境,他便很少去做出改变,并非保守,只是性格使然。

对于山里人来说,秋长风是个奇怪的孩子,这里的奇怪并非指他的早熟,而是一些比较另类和怪异的习惯。他有洁癖,即便是细微的灰尘粘在身上,他心中也会极不舒服。他自律的甚至有些苛刻,在这个散漫而落后的大山里,他的这些习惯让人难以接受,人们便不由自主的开始排斥他——人是群居动物,对于那些他们不能理解的东西,总会下意识的排斥和抵触。

但祭祀爱护他,几位长老也都对他视如己出,在南疆,皇帝的圣旨远远不如祭祀所传出的一句话,他们习惯了敬畏祭祀所,所以对于秋长风虽然排斥,但不至于做出过激的事情来。

尽管这样,但少年其实并不寂寞,他习惯了和虫鸟做朋友,和游鱼做邻居,和蚂蚁聊天,在他眼中,始终充满了好奇以及对这个世界的不解,他会蹲在树下看着蚂蚁们搬东西或打架,眼神会跟着鱼群的游动而动,他会轻轻的俯身在花瓣上,轻嗅花香然后陶醉不已……他逐渐发现,大自然是有生命的。

这种生命在于运动,在于不计回报的付出,在于变化,也在于坚持。山有形,水有势,雁过留声,鱼过留痕,鸟之飞行自有其轨迹,植物生长自有其规律,他每天不厌其烦的观察这些,从中发现其乐趣,然后展开想象,自得其乐,倘若某一日能够修行,想来要比其他人快上无数倍,因为他早已从大自然的发展中找到了其规律,那是一种不断变化的流畅感,不生涩,很动人。

秋长风原以为自己可以一直这样快快乐乐的渡过二十年的光阴,因为从八岁开始,他便已经不再奢求自己能够治好病,既然无牵挂,自然洒脱。然后,他遇到了秦鹏。

其实这段时间以来,进山避难的人不少,因为朝廷对南疆用兵,四大家族负隅抵抗,听说外面已经死了不少人。逃难人群中,有汉人也有南人,但多是一些贫苦百姓,南阳虽然名义上属于白族的管辖范围,但因为祭祀所的缘故,这里一向很少受到战火波及,再加上环境特异,无论是朝廷还是白家,在这里投注的精力都不大,南阳很幸运的成为了一个绝佳的避难所。

只可惜除非土生土长的南阳人,其他人在这里是呆不下去的,除了那些莫名其妙的不舒服感,更多的却是因为这里的气候和饮水。水质甘甜,气候适宜,但外来人来这里后却会莫名的得一些怪病,头疼脑热拉肚子,在当世的医疗条件下,无论患上哪一种疾病都会要命,所以很久以前便有人说过,这是一片被诅咒过的土地。

在遇到秦鹏以前,秋长风总以为祭祀爷爷所说的机缘是安慰自己的,但他看到秦鹏的第一眼,心中突然有了一丝明悟,或许这个面带微笑的年轻人正是自己的机缘,因为从见第一眼开始,他就喜欢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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