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兵变:八、宜昌与鸦片
据民国《宜昌县志》载:宜昌居长江中上游,扼川鄂要冲。凡云南、贵州、四川等省所产烟土运销长江各埠者,皆会于此。“商人贩私,自重庆推舟而下,舟子更番鼓棹,昼夜不息,舟行之速,万重山瞬息而过。“为了躲避关卡,这些走私烟土的商贩将船停靠在石碑(西陵峡口上方)起货,再向各地转运。有的商贩委托船家代理,“其黠者乃勾结税关巡丁或军人瓜分其所运,而以途间被劫报。“更有“慓民悍卒,在两岸猿声中,夺货杀人,案件鳞出。“这种因走私鸦片而发生的杀人越货之现象,由来已久,而在民国初期尤为突出。原因在于,虽然官府明令禁止,但世道混乱,力所难及。
1922年秋,宜昌商会会长韩慎之专程赴河南郑州拜见吴佩孚,恳请开禁鸦片,公开征税,说是“既活跃宜昌商场,也广开军饷来源。“吴佩孚虽然垂涎这笔财源,但又不敢公然打破禁例。韩慎之便献策:“沿清末旧例,不设征税机关,由商会成立济宜公司代收烟税,正税上交北洋政府,地方收取附加捐。“吴佩孚欣然同意,准予照办。由是,“济宜公司“浮现宜昌,由韩慎之充任经理。“自是杀人越货之风泯,烟土遂由军阀包运。“
如此禁例一开,川、滇、黔之鸦片便大量**宜昌,鸦片贸易骤兴。而城区人口也一下子猛增至20万。这种畸形发展被商人惊呼为宜昌的“黄金时代“。史料表明,当年宜昌“土税号“,由大吉、享记、呈祥三家一下增至十八家,年收土税(鸦片税银)一二千万元。“除土税号兼售土膏外,有烟馆100多家,纳捐的烟灯有3000多盏,加上暗灯达8000多盏。““如南诚信烟馆,楼上楼下均设烟塌,可供数十人同时吸食,每天中午以后,塌无虚席“,“最盛时一天零售烟膏2万多元“。同时酒楼、旅栈、戏院、茶馆、**、金店常常客满。“金店交易,有时一天达数百两黄金“。鸦片贸易再度泛滥,宜昌市场又出现了繁荣景象。
就宜昌商会会长韩慎之为例,他经营的慎康海味号,原有资金不过二三千元,后利用职权和公款之便,不几年,资产扩大到三万元左右,活动资金五万元以上,成了当时新闻等各界抨击的主要对象。担任济宜公司经理以后,从中得到好处,数年间积资颇丰,成为宜昌又一富商,1926年北伐军到达宜昌以后,韩慎之遭到清算。
北伐军进驻宜昌之初,废止土税号,禁止烟*。然为时不长,禁亦未止。后来禁烟机构变来变去,反复无常,就可知鸦片在宜昌仍大有市场,事实上,当局设在宜昌的两湖特税处,主要是提高税率,名为“寓禁于征“,实乃放任自流,唯利是图。而时任国民政府内政部监察委员周利生在1933年12月上书的《视察湖北报告》中更是指出:“湖北有一特殊现象使人目击心痛者,即鸦片烟*弥漫全省也。““仅宜昌一市,烟馆将及千数……其烟铺林立,烟客拥挤,男女老少应有尽有,四五岁小孩吸烟并不视为奇事,甚有一二岁婴儿亦须父母呵以鸦片者。所以鄂西人民大多数烟容满面,车夫苦力固无论矣,即社会领袖、学校学生亦多面黄骨瘦,一望而知为瘾君子者。一切的一切,无不建筑于鸦片之上,保安队也,**局也,固以鸦片税捐为其经营,甚至法院、党部以及中小学校,亦赖鸦片捐以为补助,可说若无鸦片即无世界。此种情形,闻者决不相信,见者莫不痛心。“
如此畸形发展和虚假繁荣景象的所谓宜昌“黄金时代“,显示宜昌当时依靠鸦片贸易在鄂西乃至在全省树立的重要地位,“居沙市之上,直接重(庆)夔(府),为上游第一巨埠,商务向称繁荣“,与汉口、沙市并称为鄂省三大商业中心。这样的繁荣直到抗日战争开始以后才逐渐冷落下去,而鸦片之祸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后才得到根本根治和铲除,有人据此断定“新旧社会两重天,“的确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