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痞妃来袭:回到古代当卧底> 第一百八十二章 送别朝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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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送别朝歌(1 / 2)

“高兴呗,我终于又嫁出去了个丫头。”虽然天佑对于齐志远一直抱着深深的敌意,但田心和天佑却是亲兄妹无疑。这么笑话人家不够厚道,“而且你不是一样很开心?好久沒见天佑这么高兴的样子,你开心我就开心呗。”

天佑看着我笑了笑,故作严肃的咳嗽着,“是这样呀,我还以为太医已经告诉浅月了呢……”说完,他有些犹豫地看着我,看样子他也沒下定决心要说。

“太医跟你说什么了?”我有些紧张,今天早上去赴宴的时候,太医例行來给我诊脉,因为着急要去赴宴,所以也沒有问太医结果到底如何。

“今天太医给浅月诊脉,说是浅月……浅月以后可以搬回來……”天佑侧过身,小声说道。

这个消息來得太突然,我愣了愣,随后才反应过來。

“这么说來,我就可以放心亲近天佑喽?”我从身后抱住他,贪婪地嗅着他身上独特清爽的味道,我突然想起一事,便问道:“那我以后还要喝那些药吗?”

“药暂时还得喝,喝到确定有孕为止……浅月怎么问起这个?”天佑转过身來,将我抱在怀里,笑呵呵地问:“浅月是不是害怕喝药?看來本王以后要多准备些蜜饯才可以。”

“才不是这个样呢。”我撇着嘴,装作不满的样子说。

“好,不是这样样子的。”天佑笑的更加开心。

我母亲生下我的时候是难产,她后來提起的时候,总是说当初太傻,为了漂亮死活不愿意在肚子哪儿挨上一刀,比起断手断脚或者开膛破肚什么的,分娩的痛苦实在让人难以忍受。也导致我对此感到恐惧,别说自然生子,连剖腹产也感到害怕。

恐惧久了,总有一丝罪恶感,觉得自己实在不配,也做不好一个母亲,也愈发不喜欢小孩。

抛却各种政治考量,也不计算天佑的想法。在我而言,我愿意为天佑生一个孩子,这大概就是我爱他的证明。

“看來以后我要准好准备才行,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当娘了呢。”我伸着懒腰,打着哈哈说道。

“浅月……谢谢你……”天佑轻声说道。

“那为了我早日摆脱那个难喝的药,我们是不是得再努力一点?”我吐了吐舌头,调皮的说道。

“浅月!天还沒黑呢!”天佑嗔怪道,在男女之事上,天佑总是显得和小姑娘一样害羞,也不知道这么多年他是怎么过來的,其他书友正在看:。

“分居半年多了!我很想你!”我凑在天佑耳边呢喃着,原本放在他腰间的手,色。情地向下移动,“难道天佑不想吗?”

第二天,我一觉睡过头。醒來时,天已大亮,天佑早上朝去了。

简单梳洗更衣之后,我走出房门,幻影已经在外面候着。

“什么时候回來的?”我懒洋洋地问道。

“属下昨晚便回來了,一直在外面守夜。”幻影老老实实地回答。

一直守在外面?那不是成了听墙角的,我和天佑XXOO的声音应该都沒逃过他的耳朵吧。想到这里,心中一阵烦躁:“以后我和六爷在一起时,你最好回避一下!你也是要成亲的人了,陪陪春桃去不好嘛!!”

“是。”幻影大概也想到了什么,颇为尴尬地回答着。

这段时间喜事接踵而至,还有几日便是朝歌大婚的日子。今天沒什么事情,我就约朝歌去莫愁湖泛舟。莫愁湖水是活水,终年不冻,天好的时候,不少达官贵人会叫上几个歌伎乘画舫游湖。

我和朝歌都未喝酒,一是怕喝多了耽误正事,二是怕传出什么流言,给朝歌婚礼前添堵就不好了。于是我命人沏上一壶瓜片,配着四色果品糕点摆了一小桌,不算丰富,却也是我的心意了。

幻影坐在我身边,不言不语像个隐形人。我和幻影早已习惯了这种相处方式。朝歌和幻影比我相识的早,因此对他这个样子也见怪不怪了。

“听说朝歌的家乡是古坑?”我淡淡地说:“那里地属南方,湿热又多蚊虫,久居北方的人往往难以忍受。我这里有一些物品,都是南方的贡品,据说带着它蛇虫不近,正好赠与朝歌。”我接过幻影递上來的锦盒,将其打开,大概六寸來长,三寸宽的一段漆黑的材料,非金非玉,乌光流转,触手温润,散发着特异的奇香。

“据说这是一种神奇的树木,这一段就是它的精华所在。”我笑眯眯地说,这些宝贝当然不是我弄到的,只是借花献佛,“本想雕刻个什么花样给你,可是又怕你相不中,白白浪费了好东西,所以就直接将这东西给你算了。”

朝歌接过锦盒,欣赏了一会儿,将盖子合上,推回给我,正色说道:“这礼物送得有些太贵重了!朝歌不能收!”

“不过身外之物,你干嘛这么客气?而且它虽然珍贵,在我这里却沒什么用,充其量只是玩赏而已。更何况送出去的东西,哪还有收回的道理?”我摆摆手,又将东西推了回去,“不要在跟我拉拉扯扯的了,要是让人看见了,多不好。”

画舫中一阵沉默,水波微漾,船身随之缓缓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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