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痞妃来袭:回到古代当卧底> 第一百六十八章 我是你的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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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八章 我是你的蜡烛(1 / 2)

“天佑,你愿意娶灵浅月做你的妻子?,不论疾病还是健康,你都会爱护她,安慰她,尊重她,帮助她,忠诚对他,至死不渝吗?”

这段话,因为词汇太多,语言还不怎么过关的亚历山大读得很慢,以至于每一个词我都能听得清清楚楚,莫名的,眼眶稍微有点酸。我害怕天佑听不明白亚历山大说什么样的话,更害怕因为这样天佑说出另外尴尬的话。

“我,我愿意……”天佑很少这样失态过,声音都有些抖。

“灵浅月,你愿意嫁给天佑,让他做你的丈夫吗?不论疾病还是健康,你都会爱护他,安慰他,尊重他,帮助他,忠诚对他,至死不渝吗?”

我望着站在对面的天佑,不知何时,他已经沒了先前不耐烦的神色,表情凝重起來,直直的盯着我的嘴唇,恐怕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不会逃过他的眼睛。

“我愿意!!”我用尽全身的力气,大声地回答道。良久,我的声音还久久地回荡在教堂里。

亚历山大又不知所云地祷告了一番,读了一段经文。然后,天佑握住我的手,随着亚历山大缓慢而坚定地说:

“我天佑与你灵浅月结为夫妻,自今以后,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富裕还是贫穷,健康还是疾病,快乐还是忧愁,我都爱着你,尊重你,至死不渝,这是我向你诚实的誓愿。”

我从沒想过天佑会跟着亚历山大说这番话,本來是我要跟着亚历山大的说。我和天佑是典型的先结婚,在培养感情的。

在我的印象中,夫妻是两个人磕磕碰碰过了一辈子,真正如胶似漆的说起來也就那么几年,大都平淡过了。人的爱情,到底是该轰轰烈烈,奋力地燃烧自己的爱,还是该像流水一般源远流长呢?

在两者之中,我一直不知该如何选择。我在潜意识中一直认为,我是要回到现代的,所以很想将自己的热情全部献给天佑,让他刻苦铭心的将我记在心底,可是那样真的就是幸福吗?

所以,现在的我很想留下來,在生命即将终结的时候,望着侍立在一旁的女儿,女婿,儿子,儿媳,孙子,孙女,还有坐在床边,紧握着我的手,满头白发却在我眼中依旧英俊的天佑。

虽然对对方的称呼早已经变成了“死老头子”“老糊涂”。但仍旧相信对方还能清楚记得,许多年前的午后,在神前彼此交换誓言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

比起一年前的结婚仪式,这场周年庆典只能有仓促和简陋來形容,但就是这几句简单的誓言,却比拥抱或者亲吻更能让我和天佑贴近彼此,那句用到烂俗的“两颗心从此有了依靠的港湾”,似乎也不再是一句腻歪的情话,好像我身旁真的多了一双守护我的翅膀,其他书友正在看:。

可惜的是,來观礼的人并不觉得自己是在见证一个伟大的爱情,倒像是上刑场一般。典礼刚刚结束,丫鬟小厮们一个个都是带着如蒙大赦的表情,溜之大吉。

庄货对我也是颇为不满,用责备的眼神看着我,嘟囔着说:“你怎么也是堂堂罗刹首领,六王爷的夫人,怎么能用外邦的礼节?”说着用手指了指我的衣服:“再看看,你穿的是什么衣服?这要是传出去,不是要被外人笑话?”

让我更生气的还不是庄货,而是半途睡着了的十三爷,我刚被庄货数落完,他就揉揉眼睛睡醒了,含糊不清地说(偏偏我能听清):“这就完了?算什么礼仪啊……太沒劲了吧?兄长嫂子也忒小气,小王特地过來观礼,居然连饭都不供一顿……”说完他好像发现新大陆一般,绕着我走了一圈,嘴里“啧啧”有声,“有趣,有趣,回去我也让我的十三妾弄件这样的衣服。”

他眼神诡异,语气调侃,说得有种想吐血的感觉。

“是啊!这次浅月真是胡闹了!”天佑也顺着他们说道,不过看他双眼笑意满满的,并沒有当真对这场婚礼感到任何不耐。

接着我们换回衣服,留十三爷和庄货吃了顿饭。然后大伙儿逛了会儿园子,又品了茶,这才散了。

天佑本想陪着我聊天,可是朝中却出了点麻烦事情,他只得急急赶过去处理。回來时,已经入夜了。

刚进屋,天佑便脸色一变,差点又退出去。

“怎么了?”我明知故问道。‘

“这是怎么回事?”重华望着屋里一片扎眼的大红色,问我。好吧,我果然还是刺痛了他那根敏感的神经。

“你……荒唐!”天佑狠狠地丢下一句话,背对着我坐下,不再理我。

好在我这次学聪明了,不再犯虎,沒挂百子帐,床铺上也沒撒干果,要不然他这么气呼呼一坐,怕真硌的他屁、股开花。

“天佑?”我急忙去桌边倒了杯酒,巴结讨好地走到天佑身边。他沒应,也沒转身。

“我将用这只手带你走出困苦与忧伤,你的酒杯将永不干涸,因为我会成为你的生命之酒,我将用这只蜡烛照耀你的路,拯救你于黑暗……”无数次感动我的《僵尸新娘》,我用里面最经典的话,说出了自己对天佑的誓约。

“浅月……”半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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