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我儿郎,忧患实多,天地沧桑,何处安养,世事无常,朝生暮亡,惟神惟采,千载传歌。”
“这歌是何人所唱,怎地如此凄婉悲怆?”听着听着,凯里有些入迷的感觉,鼻头居然酸了一下,泪水夺眶而出。
“这首歌叫《送歌》,是在下闲暇时的即兴偶笔。”要江子又给自己满满斟了一碗酒,也不解劝凯里,再次一饮而尽。
当他放下酒碗,眼圈也不由自主地红了。
“要氏族人多以行商为业,常年奔波在外,受背井离乡、妻儿离别之苦,加之连年战乱,兵匪横行,但凡一日出门,端的是朝不保夕,不知何时就横死他乡,尸骨无存。”
“所以,我才做此歌子,以祭要氏一族死在外埠的可怜乡人,希望能召唤他们的亡灵回到家乡。”
“原来如此!”家奴出身的凯里被深深地触动了,凝神倾听着《送歌》悠远而如泣如诉的曲调,凯里仿佛回到了自小离别的遥远故乡,见到了白发苍苍的父母和玲珑秀美的爱人,他们一起在茫茫大漠草原上纵马驰骋。。。
“我的爱珠儿。。。”凯里多年来藏在心底里的情感登时喷涌而出,他仰头喝干碗里的酒,又一把夺过要江子手里的酒壶再次斟满。
“要先生,您真是一个性情中人,这样好听的歌子,我这辈子能听到一回,也不枉此生了。来吧——”
凯里把酒碗一举,“您对我凯里的脾气了,今夜我们就是朋友,大漠人对朋友是肝胆相照,我们干了这碗酒!”说完也是一饮而尽。
这场两个人的豪饮居然持续了一个时辰,那只装满了烈酒也仅仅有一斤半重量的锡酒壶,好像总也倒不完酒似的,没完没了地给两个人的酒碗一次又一次地斟满。
身量比凯里小一圈的要江子这时候成了一位千杯不醉的酒神,酒到杯干,大呼酣战。
而明明有着好酒量的凯里却已经不行了,他喝了至少三十碗烈酒,脑子早已发懵想不成事。
眩晕中的凯里只觉得头疼欲裂,哪里还顾得上琢磨这酒壶里的酒怎么总也喝不完呢。
守在营帐外面的凯里的亲兵队长古赫,虽然没有将军号令无法进去,却一直凝神倾听着里面的动静。
虽然他也很担心山岗上的这些南蛮是诈降,但是外面的敌人都是拜跪在远远的地方,一直在自己的五百勇士监视之下。
即使在营帐里面,将军也是带了二十个亲兵护卫随身保护,这些家伙个个都是百战之余,里面的十来个老百姓根本不是对手。
所以古赫对凯里将军的安全并不担心,只是有些奇怪里面的酒宴怎么吃了如此之久。
古赫正琢磨着是不是冒着违抗军令的责罚进账查看,忽然间营帐的帘子被掀开了,凯里步履稳健地从里面走了出来。
随后十几个亲兵也鱼贯而出,在凯里身后站成了一排。
“将军,您再不出来,末将就要进去找您了。”古赫见状赶紧上前禀道。
“这些南蛮子竟然敢和我拼酒量,真是自不量力。”凯里哈哈大笑起来。
古赫恍惚间觉得今天将军的声音浑厚沙哑,与平时有些不同。
但这个念头只是一晃而过,他也并没有往深处去想。
“将军,我们现在怎么办?”古赫注意到,营帐里的敌人并没有一个人出来,难道将军把他们都杀了?
“这些南蛮子身轻量浅,都被我一个人给灌趴下了。”凯里不屑地一摆手,“尔等上前听令!”
“末将在!”
“你带领五百勇士将这个营帐包围起来,不准擅入,也不许任何人出来,等我回营向大帅请示后再做定夺。”
“末将遵令!”古赫用手指了指山梁上跪拜的敌人,“那些南蛮子怎么办?”
“他们喜欢跪着,就让他们跪好了,”凯里呵呵一乐,“不要理他们,一切等我回来再说。”
说罢,就带着那十几个亲兵迅疾下山而去,很快就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这段插曲说到这里,心明眼亮的看官或许就已经猜到了,要江子准是用了什么奇巧妙计,带着最后十六个的要氏子弟逃出了生天。
要江子用的是“迷魂术”和“神妆术”。
“神妆术”在之前的故事中已经有所介绍,在这里暂且放下不言。
此次要江子的成功脱险,关键在于他对金兵使用了“迷魂术”。“迷魂术”的关键在于迷惑对手的头脑,昏乱对手的心智,使其失去起码的判断能力,任对手宰割。
而要成功实施“迷魂术”,必须要经过媒介的传递,也就是第三股力量,诸如药物、声音、景象、动作、食物、美酒等道具,扰乱并控制对手的思想,以暗示支配对手按照我的意愿行事。
暗示法则的神奇莫测是像凯里这样的粗莽之人无法想象的,更谈不上理解。
那首《送歌》在这个“迷魂术”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要氏后世一般认为《送歌》是要江子个人所作,是因为此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