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瓜破开,看着红艳艳的瓜肉,花夜吞了一把口水,不过他并没有开吃,他还记挂着自个儿的妹妹是绝不会在外面啃西瓜的,又找老汉拿了个碗来,拿小刀将瓜肉剜了一碗,又要了一个勺子,递给吴翩翩之后,这才和丁银一起,一人捧着一瓣西瓜啃心满意足地啃起来。
吴翩翩拿勺子慢悠悠地舀着瓜肉往嘴里送,一面暗暗注意着凉茶摊子另外一头坐着的三个人。
那三人中最显眼的一个,是位年轻公子,一袭最常见的淡青色长袍,头戴丝质的软脚幞,容颜与气质都是上佳,这还是尽量往不显眼的模样里扮了的结果,另外两个虽然长相和气质都不错,但是细看便知是这位公子的随从。
连随从都很明显比一般人优秀的多,这种人就不能仅仅用富贵二字来形容了,而应该是地位尊贵!
而且这三人很明显不是这一片地域的人,目光毒辣的吴翩翩初步判断这三人是来自长安洛阳一带。
她一走近这个凉茶摊子便注意到这三人,两眼扫过后,将这三人的衣着容貌看了个全,便移开了目光,一副正常的女儿家目不斜视的规矩模样,只不过眼角的余光却是留意着这三人的动静,因为那两个随从的武功不弱。
她也知道,那三人一样也在打量自己这一行三人。
实际上,吴翩翩这三人在那三人眼中也一样不平凡,丁银身材高大,宽肩窄腰,肤色如铜,气质彪悍,带着野性。一见便是个游侠儿,还是很不普通的那种;而花夜那厮,虽然带着小胡子。白皙的面皮这段时间也晒黑了不少,但长眉凤眼。俊颜难掩;至于吴翩翩小娘子,荆钗布裙,穿戴很朴素,长相清秀端庄,这一带山清水秀,清秀漂亮的女孩并不少,说不上非常稀奇。
问题是,这兄妹两都不是会亏待自个儿的人。虽然都是布衣,但是,那么细腻凉爽的夏布,并不比丝绸便宜好不好!虽然俩人都背着小药篓,一副药农的模样,有这么富裕而且贪享受的药农么?你/丫一看就知道是来游山玩水体验生活的!
这年头,因着教育垄断和社会资源的垄断,从外貌气质及衣着很容易判断出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和身份。
那三人打量吴翩翩这一行三人,目光很直率,毫不掩饰。而且还有点想搭话的意思。
实际上,花夜也很想搭话,他虽然眼光没有吴翩翩那么毒辣。但是也看出来这三人身份不一般,但随即他又想起来,自己是来此隐居的,实在不宜像以前在扬州那样活泼,于是便歇了心思,啃完一块瓜之后,又默默地啃第二块,看吴翩翩的一碗瓜肉已经吃完,便关心地问道:“还要不要再加一点?”
吴翩翩摇摇头。将碗放下了,拿帕子按按嘴角。将几乎没有沾到瓜汁的嘴角擦干净。
有这么斯文的女药农么?
有些习惯已经刻进骨子里,不是想改就改得了的。
这功夫。丁银已经啃完三块瓜,摸摸肚皮,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拿袖子擦擦嘴巴,问向吴翩翩,“小坏蛋,怎么只吃这么一点?”
一言既出,四座皆惊,有这么称呼一个小娘子的么?而且这个小娘子看起来这么斯文?
花夜顿时恼了,“你说什么呢?”
丁银因着连吃了两次亏,丁红袖当初戏称吴翩翩的这个称呼,早已经深入心髓,他本就不拘小节,此时张嘴便喊了出来,被花夜这么一指责,便也觉得自己又把人得罪了一回,离着自己的目标又反道而行了两步,于是乎仰头望天,讪讪一笑。
吴翩翩懒得和他计较,背起小竹篓,招呼了花夜一声,“走吧!”
花夜背起自己那只没装几棵药草的药篓,愤愤然地看了一眼丁银,咕哝了一句:“好的不学!”
话说,丁红袖虽然常常这么叫自己的妹妹,但是她从未在外人面前这么叫过!他的师姐实际上是非常靠谱的人!哪像丁银这么不讲究!
丁银是真心郁闷,为毛自己在这个小坏蛋面前,总是智商降低,屡屡吃瘪?
另一头,那个年轻的公子本已经站起身来,准备找三人中看起来最好说话的花夜搭搭话的,结果被丁银这么一岔,便只能巴巴地看着三人离开!
其中一个侍卫看着自家公子想搭话却没搭上的表情有点讪讪的,便低声劝道:“公子,这些山野粗人,实在不值得在意!”
那公子摇摇头,笑了笑,也举步向古松镇走去。
实际上,过了这个茶摊,离着镇口并不远了。
三人一回到家,吴翩翩便回自家院子歇着去了,花夜和丁银则张罗着洗剖野兔,准备晚上的烧烤大餐。
夕阳西下的时候,花夜便来叫妹妹去吃烤兔肉。
烤得金灿灿的兔肉,上面抹了细盐,又撒了西域的胡椒粉和孜然粉,确实香得诱人,只看一眼,便叫人咽口水。
吴翩翩也毫不矜持地接过花夜递来的一只兔子腿,乐滋滋地吃起来,才咬了两口,就听见花夜叮嘱道:“阿翩,你只能吃这一只兔腿,你嗓子还没好,晚上还要喝药,这种烤肉你不能多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