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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逃路】(1 / 2)

果槛镇东北边三十里开外,果罗河旁的丛林里,一片薄薄的雪层龟裂,露出一个毛茸茸的身体,看上去像头熊瞎子。

不过转而那片毛茸茸的毛皮被顶了起来,一个接近一米九身高的汉子站了起来,嘴角微抿地抖落一地雪花,正是不少人牵挂的陆不弃。

他走了小半宿,实在是有些疲累,就随便找了个地方,铺上皮衣,盖上兽皮就这么酣睡了一宿,还睡得很香。

眯着眼睛瞅了下天空,估摸了下时辰,陆不弃开始为他逃亡生涯第一天的伙食奋斗。这不是果槛密林,没有那么好找野兽,不过好在旁边有果罗河,陆不弃也不畏寒,水性又上佳,一番折腾下,倒也能勉强找到东西果腹。

“就算是逃亡,也不能把日常基础的训练落下!”陆不弃吃着烤熟的鱼鸟,眼睛也在四下张望:“还得小心避开私兵,要是碰到高手,也麻烦!”

“好在这阳泽郡也算是地广人稀的地方,而且信息不发达,不像前世华夏国,网络铺天盖地的,那可真是天网恢恢,就算是反侦查专业的人也很难躲得了!”陆不弃嘴角微翘:“不过还是小心点,尽量不进村镇,也不要把自己弄得真跟逃犯一样。”

对于一个前世是天级屠者的人来说,这种级别的逃亡无疑是小儿科的。

转眼,又过去了一个多月,陆不弃已经到了阳泽郡城的郊外。远远地眺望,陆不弃也被阳泽郡城的广袤给吓了一大跳。

看不出一个镇才几万人的地方,这郡城却有华夏国二级城市那么大。鉴于这个世界的建筑物没有那么高,城市人口密度没有前世那么恐怖,恐怕却也能容纳三五十万人。

在这种时候,陆不弃才真正体会到这个世界的世家的强大,不由为自己当初敢得罪王勃的行径有些戚戚。

“还真是初生之犊不畏虎!”陆不弃自嘲道:“掌管一方的世家,绝对是土皇帝,一个嫡系长房的少爷,要捏死我这么个奴隶,跟捏死一个蚂蚁还真是没什么区别。”

的确,如果不是因为楚笛在,王勃没能用无影蛛神针射死陆不弃,他也完全可以下一道命令,随便指使几个高手,就能至陆不弃于死地。

“好奇心害死猫,老实点绕路吧!”陆不弃强压着入城的欲望,开始变更方向。

这么大的一个城市,要绕过去,没有几天的时间根本是不可能的。这一天,陆不弃照常生火烤肉,却没想碰上了一队巡逻兵,还是骑兵,而且每一个骑兵最少也是骨鸣四重左右的实力,小队长更是拥有骨鸣六重的实力。

更让人郁闷的是,他们竟然认出了陆不弃,穷追不舍,让陆不弃着实有些狼狈,不过在躲在林子里击杀了两个巡逻兵后,陆不弃抢了一匹马跑了。

但是正因为这一次暴露了行径,陆不弃接下来的几天都在风声鹤唳中度过,在这遍地都是驻兵的阳泽重地,他的日子无疑非常难熬。

虽然难熬,可陆不弃终归熬过来了,将阳泽郡城彻底甩在了身后,不过他身上却是多处挂彩,左肋更是被长剑刺了一个透体血窟窿。

“娘的,真是晦气,饭都不让老子吃顿安生的!”在一处山坳中,陆不弃口中嚼着生肉干,忍痛给自己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势,肋下的血洞他自己缝上了,可后背的伤口他缝不了,只能尽量靠肌体自愈。

“老王,知道熊韬豹略的强大了吧?”陆不弃喘着粗气:“骨鸣八重?不一样得死!”

王礼寿自然不会在陆不弃身旁,他这是自言自语呢,在这之前,他碰到了他这辈子所碰到的最强的一个高手,那家伙显然不是普通的小队长,估计是个有点身份的家伙,穿银色皮甲,持三尺青锋。

陆不弃将许多追兵都甩开了,就唯独甩不开他,搞得陆不弃只能咬牙回头跟他干上。那家伙却是个骨鸣八重的高手,陆不弃这个时候的实力,从力量比对来看,和骨鸣七重相仿,五千多斤的样子。

但是骨鸣八重的武者,力量至少强上千斤,跟他一交上手,陆不弃就吃了个暗亏,不过陆不弃这内家拳宗师的武学经验可不是盖的,稳打稳扎,在缀后的追兵要追上来的时候,用熊韬豹略卖了个破绽,捱了那武者一剑,以掌中刺要了那武者的命。

由于是陆不弃有意而换伤,所以他肋下的伤看似很严重,其实并没有伤到肋骨,也没有伤到肺叶,要不然,陆不弃就算这时不死,不及时就医,也活不长久。

远远地又听到了噪杂的人语马嘶,陆不弃大口吞咽了两口生肉,又拽着腰间小酒囊灌了口酒的同时,脚下拨动了下树叶将血迹遮掩后没入了山林中。

陆不弃的小酒囊是早两天在一个郊外小村落用一把豁口的斩首刀换的,有两三斤烈酒,一是用来给伤口消毒,二则是给自己提神。

到现在,无疑马上要光了,不过陆不弃并不担心,因为远离郡城或镇城的一些平民村落,是不会知道他是逃犯的。

只可惜他身上除了一千刀的钱票外,没有散碎的刀币,而陆不弃也不会做天怒人怨的强盗行径,要不然这日子过得会更好一些。

在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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