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整齐嘹亮的回答,气势如虹。
莫诗筠微微一惊,想不到回答得如此整齐,如此响亮。
这些……是夫君的士兵。莫诗筠一下子就明白了,上次去扫荡双驼峰山贼的,肯定是这支兵马。不用多看,单单是听士兵们回答这一个“好”字,就知道这支兵马的不凡。
这种精神面貌不是普通士兵能够拥有的。莫诗筠也曾看过厢兵从街上走过,大多士兵都是无精打采的,哪有眼前这群士兵的风采?
士兵们正在进行实弹射击训练,李浩看了看,是200米靶。
由于对手用冷兵器,士兵们瞄准和射击的时间很充分,而且不怕对手攻击,所以训练很注重远距离射击的精准。200米只是起始训练的距离,以后会让他们打300米的靶,只是那么远距离,打靶的成绩肯定相当差。
不过,重要的是让士兵习惯在远距离开枪,至于准头嘛,实战中那么多人一起开枪……那个,总会有人能够命中目标的。
莫诗筠看了片刻,终于看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了,她吃惊地指着200米外的射击靶,问道:“这是用机关暗器杀那么远的敌人?”
李浩点点头:“再远几倍也能杀死,只是那么远的距离很难打中敌人了。”
莫诗筠瞪大水汪汪的眼睛,惊道:“这不可能的,这离得太远了吧。”
“不可能?”李浩笑道,“在看见汽车、轮船、挖掘机之前,你认为这些是有可能的吗?”
莫诗筠一时语塞,但她知道这东西跟汽车之类完全不同性质,她可以想象这东西的影响有多深远,她愣愣地看着士兵们射击,脑中有些乱。
直到士兵们训练完毕,莫诗筠还在出神。
李浩带了一支突击步枪,两个弹匣和两个耳机,和莫诗筠离开了军营。
两人开越野车来到一处山脚,李浩星元感应四周,三千米内没有其他人了。
“这叫步枪,士兵装备的制式武器。这是一种大宋从未出现过的新兵器,步枪跟其他兵器完全不同,威力非常大。这是非常非常危险的东西,记住,不论有没有子弹,上没上保险,枪口永远不能对着自己人……”
李浩向莫诗筠解说了一下这支突击步枪,示意莫诗筠戴上耳机,刚才远远看士兵射击没事,这么近距离就要保护一下听力了。
李浩自己也戴上耳机,装上弹匣,对着一棵树来了个长点射,打得木屑纷飞。李浩取下弹匣,带莫诗筠去看看那棵树。
“这……”莫诗筠惊呼了一声,合抱粗的树在连射之下被洞穿。这时,她才对步枪的威力有了一些认识。
“你想试一试吗?”
“不,我不想。”
“那我们上车再说。”
李浩想纵横北宋已经不是难事,取代赵氏皇室也肯定可以成功,他准备提早让莫诗筠有些心理准备。
其他人的态度可以不在乎,但莫诗筠是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是北宋时空里对自己最重要的人,李浩自然很在乎她的态度。
两人回到了越野车上,为了便于谈话,他们坐在后座上。李浩问道:“知道我要跟你说什么了吗?”
莫诗筠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最后又点了点头。
李浩笑了,“你这是在做广播体操的头部运动。”
莫诗筠眨了眨水灵灵的眼睛,说道:“我娘亲说,男儿志在四方,女儿家不要妄图改变丈夫的主意,那是很愚蠢的。
“娘亲教导我的是:女怕嫁错郎,千万要仔细挑选合适的人,否则会悔恨一辈子。而一旦选定了心目中的男人,就要永远相信他,永远支持他。哪怕他失败了一千次,也要相信他下一次会成功,一直支持他走到成功。
“我觉得娘亲说的很有道理。我知道你的事业不仅仅是商业上的,但无论你想做什么,其实都可以跟我分享的。我知道我见识短,学识少,帮不上什么忙,但我会全心全意地支持你的,因为……因为你是我一辈子要依靠的夫君。我一直在努力学习,除了我自己喜欢之外,就是希望将来能帮上一点忙,能分担一些你的困难。我可惜我太蠢了,总是学不好……”
李浩一阵感动,“诗筠,”他双手抱着莫诗筠柔软的娇躯。
莫诗筠这次不像平时那样害羞得,没有闪避和挣扎,任由李浩抱着,头部也轻轻靠在李浩的肩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