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日三人便上了路,血霜并没有给予特殊的照顾比如一辆代步的马车。讀蕶蕶尐說網若让血霜知道林风的想法那他肯定摸着林风的脑袋淡笑着说冤枉,血霜的性格如此所以他永远不会委屈的皱着双眉告诉林风他之所以是因为他想着他会带血欢和申余御剑飞行。血霜的想法不错可是若想御剑便对方向感是个十足的考量,不说林风刚出落霞山不知方向更何况他还有轻微路痴,不然也不会被疯丐耍的团团转,在尸界几日无聊的为灵雪顺毛他边猜到他出现在尸界并不是意外同样和舅舅外公的相认来都来的那么顺其自然,意外重逢相认的巧合实在太过精巧让人嗅到一股刻意为之的意味。林风觉得自己是一只孤军奋战的独狼每次都不巧的落入敌人的圈套可是这次,林风跳的不后悔,跳的心甘情愿。
灵雪这种可爱的毛球萌物,能无数次夺走女人的视线让她们欲罢不能然后狠狠蹂躏。看着前面为灵雪顺毛的血欢,林风无奈一笑。和付玉簪相比,对于血欢他更是没辙,那种血脉相连让他说不出一句重话,而对于他们之间的婚约那只有拖,拖到爹娘苏醒便来个父母之命来解决他婚姻两难的问题。
申余紧跟在血欢身边,细心照料,可血欢却无动于衷,她像接受朋友般接受申余给予的一切,却恰到好处推辞了申余的更进一步。看着申余的背影,笔挺帅气,可披肩的长发却恰好挡住了他的侧脸,林风总是看不清申余的长相。相处了这么久,不是林风没见过申余的脸而是他总记不住。他总觉这个人模糊不真实,都说男人看男人一看一个准,但不可否认女人的第六感多么强大,就像血欢即使是儿时的玩伴,青梅竹马却仍是朋友却不曾更进一步。许是体内兽血的自觉,他并不喜欢申余这个态度温和、谦恭有礼的男人。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经过尸界的缘故这条路据说离稷下最近却却不想赶路了
一天也没遇到个商队,过往的行人更是寥寥,如果不是申余他和血欢都不知往那走。一日赶路大家自是累了,可血欢并没有撒大小姐脾气,没有嫌东嫌西,让干什么拿什么都做的顺其自然。她并没有被家中几个长辈宠爱的找不到北,也没有蛮横的不讲理。夜晚,林风又做到树杈欣赏这夜,他想如果用花来形容女人,那付玉簪便是那怒放的樱花热烈的义无反顾,而血欢却像带刺的玫瑰,艳丽的引人入胜。可她们却有着共同的特点,她们敢爱敢恨,她们用青春诠释用一生奉献自己的爱情。
又一日赶路他们顺利到了一座城池,可不是稷下而是赤州,不得不说即使有申余带路,可申余毕竟算半个少爷终是把路带了偏差。好在赤州离稷下并不远,而且他们还可以顾辆马车跟着商队前行。许是靠近稷下这种中心城市,赤州的算个富裕的城镇,从卖货小摊的衣着和路边行乞的数量便看得出来。一进城镇血欢便显得的兴奋来,热闹的集市她看的不亦乐乎,而血欢之所以没有引起轰动便是带了面纱而林风自是带了面具。
集市很热闹,他们的装扮的确吸引人,即使有无数目光在他们身上扫过但他肯定他们被盯上了。他不知道后面的人是冲着谁,便劝说血欢和申余回来天下第一楼,自己一个人在街道闲逛。
左拐右转,林风进入一条无人小道,而身后的人也没再掩饰现出身来。
“各位找在下何事?”气氛并非剑拔弩张,四人显露身形却并未亮出兵器,从形式所看四人并非相和他动手。
“血公子,我家少爷有请。”男子说话恭敬,也不仗势欺人,但从这四人衣着来看证明他家少爷身份不低,不然区区一个下人怎能穿绸缎锦袍。即使林风在不懂衣着布料可和他袍子同档次的衣服还是看的出来。
“我若不去呢?”虽然四人并未亮出兵器而显露诚意,可他们四方各占的位置却完全是防备他逃跑,这样看来他们对于请他做客势在必得。
“公子莫给小的难题,在说我家少爷在府上备上好酒好肉待公子大驾。”男子又上前一步,语气仍旧恭敬。
“好酒好肉,少爷我不稀罕。”林风心里计较,他今日刚到赤州怎会有人知道他的行踪,而他们口中少爷由是谁,是不是商家的人。林风思绪百转,但也就是这句话却让刚还平和的气氛变的紧张,四人的后不自觉的收紧,但仍没有动作。疑似四人之首的男人微弯了背,似恭敬的弯腰请求却更像为下一刻进攻蓄势。“公子莫要为难的小的,少爷命令若不带回公子便以命相抵。”
本在刚才那一刻林风便决定去会会这位少爷但林风却没说话,不得不说这家家奴的很沉得住气。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林风不说话,四人也如入定丝毫不动。比耐心,林风似乎差了点,最后还是他败下阵来。“好。”林风点头答应,此刻他真有点想见见这位少爷,也想知道到底是怎样的人能训练出如此出色的家奴。
“公子请跟我来。”男人仍旧恭敬,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