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东西都斯文了很多,等吃得有一小会的时间,只有憋不住一整桌美食的呼唤,吃货本质尽现,已经不记得了之前在心里告诫自己在帅哥面前要注意形象的初衷。
美食众多,精致口味又好,足足吃了一个小时,直到大家都只能扶着肚子摊在椅子上的时候,土豪兄才让人把桌子上的东西收拾了下去。
又坐在原地上聊了会天。那厢,酒店经理进来说了声唱歌的包厢已经收拾好了,他们这才转移了阵地。
当然。吃得肚子圆滚滚的还是那些舍友,土豪兄、沈琳沈飞以及于墨童莎莎都不是第一次吃过这里的东西,相对来说,只能算饱,不能算撑。
吃得撑的程度和吃得饱的差点还是不小的,在这个时候直接体现在走路之上;等扶着墙壁走路的舍友们慢腾腾地跟在服务员的身后到了超级豪华的包厢里,先到的土豪兄已经点了歌。开启了今天的第一首领唱。
不得不说,土豪兄看着花里花哨。歌声却是十分顺耳,至少童莎莎听着感觉心里很舒服;沈琳毕竟是个小姑娘,这会儿也许是受气氛感染,已经忘了之前和土豪兄火药一般的吵架。带着浅浅的笑容看着悬挂在墙壁上的大屏幕打着节拍,俨然已经陶醉在了他的歌声里头。
一去完毕,沈琳还觉得意犹未尽,扯住就要从她身边走过去的土豪兄就嚷:“唉,先别走,这首歌好听,你再唱一遍给我听。”
被人称赞歌唱得好,土豪兄自然是开心的,可童莎莎他也是个骚.包的。一边十分熟练地打开了易拉罐啤酒,一边牛逼轰轰地道:“你说唱我就唱,我不是很没面子?”
沈琳一下子脾气又上来了。“你个种.马王,这么小气!”
土豪兄丝毫不理会她的话,拿起啤酒往嘴里灌了大半瓶,这才咧着嘴笑,“让我给你唱也可以,不过。你要先唱首歌给我听……”
于是,麦克风一下子换到了沈琳的手中。当沈琳开唱的时候,童莎莎正好在吃着东西,一下子就被十分甜美的嗓音给吸引了;再看到那全身青春洋溢的娇小姐时,她瞬间就在心里感叹:果然人不可貌相,谁能想到如此娇蛮的女孩子还能唱出犹如天籁一般的歌声?
显然,土豪兄对沈琳的表现很满意,他除了不吝啬对那歌声的赞美之外,还说话算话,真的又给沈琳唱了首歌;因为唱歌场所是土豪兄家里的,所以,在土豪兄的特意吩咐下,每个人手中都有一把麦克风。只是,看到两个刚刚还横眉竖眼的冤家这会儿又十分欢快地玩到了一起,着实都不忍打破这么美好的场面。
遂,大家的ktv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是属于两个人你来我往的ktv。好在两个人唱功都不错,大伙也确实都吃多了喝多了,需要坐着休息一下,于是,聊天的聊天,喝酒的喝酒,玩色子的玩色子,气氛也是十分融洽。
不知不觉之中,土豪兄和沈琳疯狂地唱了近两个小时才作罢,而听了半天歌的大伙,老早就蠢蠢欲动了,纷纷就到点歌台点起了自己擅长的歌曲来;如此又是两三个小时,会唱歌的不会唱歌的,走不走调的,抢不抢节拍的,在强大的伴音模式下全部都原形毕露,就连唱歌的人都受不了自己的魔音了,这才笑成了一团。
至于于墨和童莎莎,两个人则是坐在了一起,原本是两个人说着话儿,却在下得台下的沈琳强制插入之下,只能玩起了色子。
童莎莎并不擅长,本想推脱,却在沈琳一味的坚持下硬着头皮上了。到此,玩色子的阵容变成了于墨和童莎莎pk土豪兄和沈琳。
原本因为自己不擅长,童莎莎放不开,在看到于墨连喝了好几杯酒之后,甚至不安地问他:“你还能喝吗?”
她很焦虑,真的很焦虑,万一把她的男神不胜酒力,喝醉了怎么办?
好在她的担心是多余的,于墨很能喝;当听到这点的时候,童莎莎一下子就放开了心胸玩,偏偏又是运气爆棚,一口气就让沈琳输了十几杯,她不免得意了。
可好运气不是时时陪伴着自己,很快,她就用完了运气,开始走下坡路;在于墨又喝了几杯啤酒之后,她拦下了他喝酒的动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接抓起酒瓶喝。
等于墨拦下她太过豪迈的动作时,她已经半瓶酒下肚,见童莎莎还很清醒,于墨也算是松了口气。
可是,接下来就感觉不对劲了,童莎莎头晕脑胀,甚至整个人都变得木讷了,想站起来的时候突然脚一软,就跌在了于墨的怀里。
具体大家都问她什么她给忘记了,就记得她捧着于墨的脸笑,“我想去睡觉。”
于墨点头应允,刚把她扶到门口的时候,她却抓着门把,摇了摇沉重的头,可怜兮兮地又说了句——
“我要你陪我睡。”(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