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莎士比亚附身
“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讀蕶蕶尐說網讀蕶蕶尐說網”
陈欢第一句英语说出来的时候,本来有点骚动的大礼堂,瞬间全安静下来了。
明显陈欢的口语已经出乎他们的意外了,本还想着陈欢只是个不知道是那里来的混混,但就在他说出第一句话的时候。
人们才意识到,讲台上面,那个声音有点沧桑的男人,缓缓吐出来的声音,是多么的地道的。
而且别人第一次念的就是莎士比亚的名篇。
安静下来之后,陈欢就不紧不慢地继续读起来。
“Whether'tis noler in the mind to suffer。”
由第二句开始,人们就由安静,转为震惊了。他们听到陈欢的声音,有一种C广播里面的味道,而且陈欢念起来,无论是停顿还是情绪都融合得很好。
如果你闭上眼睛静静地听着的话,你就真的怀疑自已听着广播,听着一把很有磁性的男人声音。
刚刚还在嘲笑讲台上陈欢的人,一下子就闭上嘴巴了。
不少英语老师,眼里都露出不可思议的眼神。
在华夏之里,很多自称是英语高手的人,都摆脱不了,华夏式的英语,甚至连腔调都成问题。但是讲台上面的男人,在慢慢地读着,这个腔调实在是让人觉得太地道。
让人震惊的不止是这个,有不少有心人也发现了,陈欢在讲台上面讲,根本不用什么演讲稿,PPT之类的东西。
他念着莎士比亚的名篇,好像信手拈来,仿佛这篇文章,已经早就熟读在他心里面。
单是这样,都足够让人震惊了,莎士比亚的名篇太长了,竟然还有人能倒背如流,没半点差错。而且还那么有情感地读着。
讲台上面的人,英语口语水平,绝对是很最高级那个,这个是毫无疑问的问题。
陈欢的声音抑扬顿挫,情感很到位,加上声音揉合度,非常的好,加上还念得很通顺,没有给人一种很突然的感完,完全就是发自自然的。
渐渐地,想骚动的人,都安静下来,听得如痴如梦。
不懂英语的就享受着陈欢那很有味道的嗓音。懂英语的都听得如痴如醉,这就是最地道的口语英语,每个单词都粘合得很好。
讲台上面,之前还像一个混混的陈欢,此刻在别人眼中,俨然已经成为了一个艺术家。
至于那什么教授来上公开课之类的东西,人们都已经忘记了,完全忘记了。讲台上面那个,功力等于C的广播主持人了呢。
有不少女生,都认为陈欢太潇洒了,一下子全部看着陈欢,都是两眼放光的,盯得紧紧的。
初初开始,赵校长和李级长还吓得胆子都长毛,现在听到陈欢在上面,讲得游刃有余的,他们两个都想狂笑着。
这个差别,让他们两个心脏都不太好的人,有点接受不了。他们眼中,都已经闪出金光了,陈欢果然是深藏不露啊,太牛了,作为教英语的李级长,他都忍不住骂一句。这英语绝对要比那邓其风要好上十几倍。
单是那份很有英式腔调的口语,不是一般人学得来,如果没有十几年功夫,或者是在当地土生土长的话,根本就是学习不来。
而且模仿出来的话,肯定是差别很远的,外行的人分别不出来,可是内行的人一听就知道了。
李级长都出国考察过,都有研究过,陈欢这个是最正宗的。而且现在国内第一次引进的口语考试就是按照英式腔调来的,如果真的照陈欢这样说的话,那绝对是高分,非常的高分。
崇拜啊,一下子李级长对陈欢都用上崇拜的级别了。
邓其风看着陈欢在讲台上面,没有半分准备情况之下,竟然可以飙出莎士比亚的名篇,他脸色都变了。
不过他还是不服气,他要认真地听着,听听看陈欢有没有找到什么纰漏没有,到时等陈欢讲完之后,他第一个跳出来反驳的。绝对不能让陈欢抢开属于自已的风光啊。
但邓其风一听下来,竟然发现。不用准备的陈欢,好像一个单调都没有错,连发音都是无比标准的。
完全称得上是完美的。
而且陈欢不像在背英语,而是像一名艺术家,在上面为大家表现着歌剧。情感,声音全都完美地融合。
“And lose the name of action。”
直到最后一句念完之后,整个大礼堂,几百号学生,全都是安静下来。这简直就是一场视听级享受。
陈欢说起英语来,拿着什么李阳英语,星火英语来对比的话,全都发现,简直是弱爆了,那些都放不上台面了。
安静!
吃惊!
错愕!
崇拜!
礼堂里面的人,各种各样的表情,都揉合在一起,反正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