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凛凛浅浅地勾唇,倒是真如个光风霁月的公子哥儿似的,王怜花饶有兴致地看她一眼,两人很快相携出了成衣店的门。
“呀,衣服买得太好,这倒看着不像我的书童了。”王怜花带着于凛凛往欧阳喜的宅邸而去,边走还边故意凑近他,作出一副亲密模样。
看王怜花凑过来,于凛凛以一种自然的男性哥俩好的心态搭上了他的肩膀,盯着他的脸瞧,真真儿是半点破绽都瞧不出来,唇角勾起漫不经心的笑意,眼眸笑意流泻:“我倒是不知道你哪张脸是真的了……莫不是这几张脸其实都不是真的吧?”
“……聪明。”王怜花被于凛凛以“兄逮咱们哥俩好”的态度勾了肩膀还有些发愣,不过转瞬就反应过来,似笑非笑地盯着她,却是于凛凛态度相当自然。
两人就这么勾肩搭背地进了欧阳喜的宅邸,欧阳喜见这两人相携而来,立刻迎上前来,陪着笑脸道:“王公子大驾光临,不知这位是……”欧阳喜目光转向于凛凛,只见这位公子的打扮也是华贵,周身气度浑然天成,他可从未见千面公子王怜花与人这么亲密过——尤其还是男人,自然引起了几分兴趣,只见他面容白皙俊秀,却是大大方方十分坦然,倒真是有大家公子的风范,就是这身形削瘦了些,兜在外衣里实在显得瘦弱,比起女子弱柳扶风的身姿更显风流。
“他是我的朋友,姓朱。”王怜花笑吟吟地侧头望了她一眼,这一眼实在有些亲昵了些,惹得欧阳喜不由怪异地看了王怜花一眼。传言道这位王怜花公子独爱美女,听闻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如今和个男子这么亲密……以王怜花的风流程度,欧阳喜倒是不至于怀疑他是个断袖,但看那亲热劲,还是不由觉得有点怪异,不过那公子无论容貌还是身段,真还不比美女差。
如此美人,倒也值得珍惜呵护。
“王公子,你目光若再不收敛些,只怕你明日就要被传是个断袖了。”于凛凛对自己男装扮相实在太自信了,毕竟他也是扮了三个月的男装没被发现,甚至还和Jeremy“同居”了快一个月,她也算是颇有自信了。待到欧阳喜带着两人落座后,于凛凛就不由如此调侃道。
王怜花漫不经心地挑了眉,唇角暧昧笑容弧度未落,一如既往的狂肆,似是完全不在意他人的目光:“那便如何,他们要说,说便是了……更何况,我可确实对你着迷得很。”
即便知道这人所说的全是不可信的甜言蜜语,大概对着个美女都能随便说的,但听着这话,还真是让人心情不由高兴起来。于凛凛感慨了下王怜花的段数高超后,却是完全没有产生什么心动之类的情绪,反而觉得有些好笑。
“王兄,我估计很快你辣手摧花的名声就要加上一句‘男女通吃’了,恭喜你的搜集美人之路更广了呢。”于凛凛歪头懒洋洋地调笑了一句。
好一个优秀俊美的风流公子!
于凛凛调笑的模样映入眼中,如是观察入微如王怜花也不由在心中赞叹了一句。除去有些优柔的面庞,没有伪装的喉结,于凛凛的神态倒是学了个十成十,他若帮着易容一番,只怕随时都能以假乱真,也难怪王怜花之前要认为移魂之前于凛凛是个男子了。
人数倒是渐渐多了,这满堂豪杰,竟只有六七个生意人,其他十多个都是神情彪悍的武林豪杰,除去王怜花和自己这样的少年俊杰,便是个清瘦穷酸的干瘦老头,一身青布衣衫洗的发白,仿佛几天没吃饭了,看着实在落拓,偏偏身后还跟着个青衣书童,也是瘦的只剩几把骨头了,只有一双大眼睛咕噜噜地转。
先出来做生意的是素有“贾剥皮”之称的一白胖中年男子,剃了胡须装得年轻,小眼睛眯着一副精明模样。
他此番来说是只带了两样东西,第一样是个翡翠琢成的蟾蜍,海碗大小,碧光闪闪,一对眼珠子乃是一对桂圆大小的明珠。
看着倒是好东西,但这贾剥皮名声不好,如今站得又远,哪里看得清楚。于凛凛凑到王怜花身边道:“依你看,这能值多少钱。”
王怜花摇扇微微一笑,眼波甜蜜地落在她身上:“怎么的,你想要么?”
于凛凛奇道:“不是王公子你雇佣我来帮你看这些卖品价值的么。”
王怜花难得地被于凛凛的如此“敬业”噎了一下,少刻轻咳了一声,无比自然道:“既是我雇佣你,那该是你与我说才对。”
就于凛凛这角度看来,确实看不出有什么异常,若那翡翠是一整块,明珠的个头是一整颗的话……于凛凛摇了摇头,道:“这翡翠蟾蜍倒是能值个五六千两,只不过……”
“只不过……”见于凛凛有些迟疑,王怜花接过她的话头。
于凛凛老老实实道:“这人人品不好,只怕故意弄虚作假来诓人。”
王怜花见她说的不客气,不由笑了起来。
而两人这说话间,一身材矮胖看着规矩的买卖人却是花了六千两将这蟾蜍买了下来。等拿到蟾蜍后,发现那明珠是被剖了两半嵌在眼睛上的,登时瘫坐在椅子上,一脸绝望。
于凛凛不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