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运气不好,身边可心的男人越来越少了,当然,她不知道,因为她的好色荒淫和痴肥丑陋,京都中许多年轻男子出门,都恨不能把自己打扮成天下第一丑男。讀蕶蕶尐說網
荣华富贵虽好,可不是人人都有福消受,看着这么一大堆脂肪,胃都坏了,就是锦衣玉食又有什么味道?
长公主很烦。
因为沈千秋的事,沈庆最近也没了影踪,死了儿子嘛,自然得装装样子,也得顾一下自个儿的声名,而因为手下人误伤到沈千碧的事,龙震跑到太后那里怒告了一状,太后虽然不喜欢龙震,可也瞧不上她,更加瞧不上这些有伤风化的淫浪之事,于是,她被叫到宫里,狠狠的挨了一顿批!
如果说长公主在龙熙国还怕什么人,那么,就只有太后了!
太后是龙熙帝的亲娘,却不是她的亲娘,她是一位庶出姨娘所生,后姨娘早逝,便被由太后抚养长大,她跟龙熙帝姐弟情深,可是,跟这位养母却算不上亲近。
太后并不喜欢她,一开始就不喜欢。
至于原因,她不知道。
近些年,她放荡形骸,声名狼藉,她便越来不喜欢她了,简直就是嫌恶,好像她是一块烂泥,污了这皇宫的金瓦碧砖白玉栏。
她心里自然是不服的,这金碧辉煌的皇宫基土上,有她夫君的热血,有她的血汗和泪水,她失去那么多,享受一下有什么不可以?
然而心里虽不服,嘴上却是不敢声张的,龙熙帝能登基为帝,少不了这位娘亲的呕心沥血殚精竭虑,龙熙帝对娘亲十分敬爱,她自然也不敢造次。
越是这样,被训后,心里便越发憋闷,她趴在水塌上,把身边的侍女使唤得像只没头的苍蝇,正心绪烦乱间,忽听墙外有人轻唱:“情姐下河哎,洗衣裳,双脚踩在青石上,手拿棒子朝天打哎,双眼观看少年郎……”
那声音说不出的深情好听,让长公主的记忆陡然打开,她面色一喜,翻身坐了起来,赤着脚向墙边跑去。
墙头外,是一条安静的小道,林荫小道上,一年轻男子正哼着歌儿拉着琴儿悠然自得的前行,月白色的短衫短裤被风吹得鼓起,露出强壮健美的肌肉,阳光细碎如金般洒在他的脸上,俊俏深邃的五官越发迷人。
长公主的魂一下子就被勾走了。
太后不让她再与龙熙京都的男子秽乱,也对她与沈庆之间的事大为恼火,那么,与这外族的俊俏少年郎风流一番,也总没有什么好说了吧?
一想到这儿,长公主自觉身轻如燕,她轻咳一声,娇声开口:“这曲儿还真是好听!”
少年郎抬眼,似是被她惊到了,长公主当然知道自己是怎样一幅尊容,有些恼怒,但那少年郎却很快对她绽放一脸灿烂笑颜。
“姑娘喜欢听吗?那我再唱一首给姑娘听!”
这一声“姑娘”叫得长公主骨酥肉软,姑娘,有多久没有人这么叫过她了?这少年郎,还真是知情知趣!
她抛了个媚眼,娇笑道:“外头日头毒,到这院子里来唱如何?”
少年郎欣然遵从。
很快的,长公主便发现,这少年郎不光歌儿唱得好,人长得俊,那张嘴更甜,夸得人直想往云端飘。
她不知道,这些动听又不失真的夸人的话儿,是沈千寻一字字写了出来,一水一句句背了出来,这才如此可心可意。
要夸她,着实不易,因为身为一个女人,她实在没有地方可以让人赞美,她长得丑,生得肥,脾气又古怪,沈千寻咬着笔杆,熬了小半夜没睡,和龙天语一起冥思苦想,才想出这几句戳心窝子的话。
她让一水夸长公主有气质。
气质这种东西,是不管是丑女还是美女都可以有的,她霸气却又聪慧,她饱读诗书满腹经文,她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这一点,对于乡野之间的野娃子一水来说,是陌生而新奇的,一水就这样因为崇拜而迷上她了,长公主对此也深信不疑。
她感觉自己终于遇到了知音。
遇到知音的长公主乐不思蜀,天天躺在家里给一水演讲,把沈庆忘到了脑勺后,沈庆都忘了,沈千寻这类小人物自然更加不入她的眼。
她很忙,忙着跟俊俏的少年郎谈情说爱,忙着享受她生命中的第N春,暂时没有功夫跟沈千寻计较。
沈千寻也很忙。
接连勘破两宗迷案,又成功救活了差点被穿成羊肉串的苏紫嫣,等到苏紫嫣白白胖胖的被抬回了苏府,整个龙熙京都被震动了。
街头巷尾,酒肆茶坊,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人谈沈千寻,谈她闻所未闻的验尸奇技,论她见所未见的诡异医术,当然,她的容貌身段,则更令谈论者兴奋不已,这么美丽又奇异的女人,人间能得几回闻?
沈千寻成了龙熙国的传奇人物。
成为传奇人物的沈千寻忙得一塌糊涂。
实际上,自从那天从白云馆归来,相府门前就挤满了找她的人。
有官员,有富商,有贫民,有隐士,形形色色,各式各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