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点头应了。Du00.coM
莫钟书伸腿踢了踢脚下的山地:“大富,你去打听一下,这山是谁家的?愿不愿意卖了,要是价钱合适,咱们买过来一起收拾了。”
大富道:“这山就是荒地卖主家的啊,当时他就想把这荒山也一起卖给我们,要价八十两。我见这山矮了点,山上只有一些低矮的灌木,也不出产什么,就没有要。”
莫钟书忍不住摇头,这个大富,七百多两的大头一声不吭就往外掏,却在这几十两上抠门上了。这山山势平缓,要是种上牧草,牛羊一样也能吃,但海拔高度估摸着约有三十米吧,站在山上,下面牧场的情况就尽收眼底了。
将来万一他的心愿不能实现,就在这山上盖个小屋安度余生,有天上的云朵和脚下的牛羊为伴,也算是了结上辈子的一个梦了。花上几百两银子换得一处称心如意的居所,而且还是有山近水的“豪宅”。想到这儿,莫钟书禁不住满面笑容,这笔买卖自己还是赚大了。
方睿抱着一只毛绒绒的小白兔回来,心满意足地展示给莫钟书看。
莫钟书眯了眯眼睛,这是否也算得一条财路?兔子的繁殖速度极快,要不然也不会让澳洲人那么头疼了,但那是因为澳洲人不吃兔子,中国人却视之为美味佳肴,如果把它们圈养起来,生钱的速度可不慢。
莫钟书看向方睿,他正愁没钱买羊羔牛犊呢,小破孩倒一下子就帮他找到了替代物种,他手中的兔子也似乎变了颜色,金光闪闪。
方睿不自在地抬起袖子擦了一把脸,问李长义:“我脸上有什么吗?怎么觉得那小子的目光特别?人?”
莫钟书干笑一声,移开了目光。
大富的办事效率极高,几天后莫钟书再去荒地,一千四百亩的野草已经全烧干净了,到处都是黑黑黄黄的灰烬,空旷广阔的土地让他看着就心情舒畅。原先草丛中藏着的几窝野兔,烧荒的时候逃出来,被早有准备的二柱和阿贵抓了个正着,大富把它们送到一户养过兔子的佃农家去,让他们照料好了,言明这是五少爷交代的,养得好的话,明年就给他家减两成租子。
二柱已经把莫钟书要的几样牧草种子买回来了,还听店家介绍,要了几样莫钟书没提到的种子,计划间杂着洒到地里去。现在就等老天下一场大雨把地浇透了好播种。
那三十亩地也顺利卖出去了。那田这些年的产出都是有目共睹的,大富只在村里透了句话,就有人带着银子来找他,商讨几句就办妥一切手续。莫钟书担心的问题并没有发生。
莫钟书满心欢喜,将来要是所有田地都能这么顺利地变现,他心底那个梦就有经济基础了。
他拿出一沓图纸交给大富,指着西边的盐碱地说:“我打算在这儿挖个大湖,面积就这么大,”他指着那寸草不生的区域划了一个圈,“不用挖得很深,大约六七尺就可以了。”湖水如果太浅,冬季湖面一结冰,就会把鱼冻死,但如果深挖又太花力气,先大致定个深度,不行的话明年再接着挖了。“湖挖好后,旁边再建一排房屋和牲口棚......”这些天他把这荒地的规划又细细斟酌一番,已成竹在胸。
无论是鱼塘还是牧场,一旦有了产出就容易招人眼红,难保就没有见财眼开者上门来行那不问自取的勾当。他干脆把牲口棚也建在湖边,让看管牧场的人也住在这儿,看谁敢从他眼皮子底下强抢。
他现在银根紧张,房子也不盖好的,先盖几间土坯房,凑合着对付几年,等手里有闲钱了,再换青砖大瓦房。
说完这些,莫钟书又习惯性地两手一摊:“别的你看着办吧。”
莫钟书的心头大石放下,便安心回到书院去。
到了下午,莫钟书和方睿李长义又溜下山去,在山谷里乱逛。他们发现一只山鸡,一番围追堵截之后,猫逗老鼠般玩闹一阵,最后把鸡抓在手里,方睿提议拿到山下小酒店去加工。
三人走到半途,莫钟书忽然想起“叫化鸡”的传说来,就止住脚步,兴致勃勃地道:“不去村里了,我来给你们做个叫化鸡,如何?”
李长义很高兴:“好啊,我还是头一次听说叫化鸡,是什么味道的?”
方睿嗤笑一声:“叫化鸡,就是叫化子吃的鸡呗,能有什么好的?”
莫钟书没理他,走到山溪边,让李长义把鸡杀了掏开内脏,他自己找点水来和了一滩泥巴,打发方睿去捡些枯枝树叶来生火。李长义正想拔鸡毛,莫钟书止住他,把泥巴往还带着毛的鸡身上涂抹,涂了厚厚一层才罢手。他将鸡放入火中煨烤,等到泥巴都干了裂开一道道龟壳般的裂纹,他才取出来,轻轻一敲上面的泥壳,鸡毛便随着泥块脱落,一股浓郁的肉香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方睿嘴馋,马上就扑上来扯下一条鸡腿,狼吞虎咽起来。
莫钟书拦住他:“刚才是谁说叫化子吃的东西不会有好味道的?”
方睿口里嚼着鸡肉,含糊不清地说:“误会误会,我不是没当过叫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