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打的很激烈,三个点的攻击势头很高。讀蕶蕶尐說網
炫耀顶上,一团火光照耀,一看就知道是敌人的60迫击炮阵地。也不知道何政军是怎么悄无生气的从悬崖峭壁爬上去的,总之在敌人没有发现他们的情况下悄悄的抵达了敌军阵地。如今大火起来,也没有听见炮声就足以证明何政军已经得手。
山下的形势也很好,两挺高射机枪快速射击。一部正在阻击企图靠近机枪阵地的敌军,另一挺直接瞄准半山腰上的洞口。从一开始子弹就没有停止过。一尺长的子弹打过来,连碗口粗细的大树都能拦腰打断,更别说是敌人了,只要爱上一发,打成两节都是死的痛快的。
刘文辉刚刚从山洞里面漏出脑袋,高射机枪的子弹就打在了他的脚下,还真把刘文辉下了一跳。幸亏他跑的快,躲过了一场枪林弹雨,要不然筛子都是轻的。
武松抓过怀里的信号枪,连忙朝着天上开了三枪。三颗红色信号弹冲天而起,在黑色的夜空中格外鲜亮,几乎将整个丛林都要染成红色。离着老远都能看见这场景,周卫国呵呵一笑,连忙下令轰击洞口的高射机枪调转枪口,将上下那些想要上山的家伙全都干掉。
走出山洞的那一刻,刘文辉连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的机会都没有。敌人实在是太多了,驻守这里的是敌军一个团,像这种有名有姓的团,也算是敌军之中很有战斗力的团队。虽然一年来,在我军的骚扰和敌军的自然损耗下,这个团已经不完整,连半个都没有。然而人数上的优势还是给他们造成了压力。
高射机枪的射击刚刚结束,隐藏起来的敌人呼啦一下就又围了上来。他们可不知道他们的团长已经被人杀了,只认为有敌人混进了基地,如果不赶快清除,等到团长知道杀人都算是轻的。武器不先进不要紧,道路不好走不要紧,他们不在乎人名,只要长官一声令下,所有人前赴后继生不畏死。
大牛大喝一声,一只手握着一把AK47,就这样站在战火中间,朝着山下冲,身后刘文辉、梅松。张致恒不断的将敌人手里的手雷、手榴弹让前面扔,希望能炸开一条路。这是一条鲜血和尸体铺成的路,一路上只能踩着尸体前进,脚下红褐色的泥土变成了紫色,如果是在白天看一定相当吓人。
武松抱着胖团长的脑袋,这是刘文辉给他的任务。为了林场第一小队的荣誉,就算是命丢了这颗圆滚滚的脑袋也不能丢。脑袋的血已经流干了,整张脸变得惨白,在月光的照耀下更加白的吓人。武松就这么紧紧的抱着,一只手提着枪,一只手提着脑袋跟在众人的身后。
火焰,破坏、死亡这些战争中的孪生兄弟总是集体行动。大牛越大越兴奋,身上的衣服早都没了,火光映衬下,泛着油光的皮肤很健美。刘文辉和梅松已经冒汗,开枪开的冒汗这还是头一次,虽然还是紧张,也觉得过瘾。下山的路很长,长的好像没有尽头。上来的时候没觉得这条路会有这么长,现在感觉到要走下去真的很不容易。
“闪开!”梅松使劲推了刘文辉一把。刘文辉一个趔趄狠狠得撞在大树上,肩膀似乎都要碎了。正要起身,耳边一道风声划过,硝烟的味道弥漫在空气之中。一道火光从自己的腰腹间擦身而过。都是在战场上混的人,是什么东西自然很清楚。
一般来说,丛林这种相对狭小的地方,连手雷都很少使用,敌人竟然用掷弹筒。好家伙,带着火焰的飞弹擦着刘文辉的腰飞过,这要是打中,不变成肉泥都是怪事。擦了一把头上的冷汗,刘文辉想要找到那个家伙干掉他,就听见一声枪响从很远的地方传来。沉闷而悠长,甚至还带着划破空气的哨音。
阿榜终于出手了。那个扛着掷弹筒的家伙脑袋都没了,周围的人一哄而散,只扔下那具肩膀上扛着掷弹筒,却没有脑袋的尸体。刘文辉冲着空中伸伸大拇指,再一次投入到战斗之中。
敌人实在是太多了,山上有炮,而且易守难攻。山下是机枪阵地,敌人在哪里囤积的弹药相当的重组,就算一个师也不在话下。所以很多人都将他们进攻的目标选定在从山洞里面冲出来的刘文辉他们身上,四面围拢,水榭不通,就算是他们多么的英勇,面对这样的围追堵截,何况敌人的人数比他们高出可不止十倍,这仗一开始都没法打。
“奶奶的,如果不是老子的麻烦没有带来,这些乌龟王八蛋算个屁!”大牛手里已经换了好几次枪了,越大越觉得没有自己的火神炮用着趁手。
张志恒扔出去一颗手雷,炸起一片血雾,伸手就要去地上的死尸身上再找,这些敌人真的很穷,枪都这么差,和那些自动火器比起来和烧火棍差不多,手雷也不是人人都有。就连手榴弹也是偶尔才能找到,这就是敌人的现状。张志恒找了好久,这才找到一颗,顺手扔出去看也不看,正好在一群敌人中间,炸的敌人人仰马翻。
眼看着敌人越来越多,离他们越来越近。刘文辉他们没有趁手的武器,打起来也就不能随心所欲,如果就这样打下去,迟早会被人家围起来,然后将他们彻底消灭。但是这时候,刘文辉并不担心,他知道自己还有牌,所以不用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