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勇的话让我嗷的一声就从椅子上跳起来,开什么玩笑,竟然还有小伙伴陪我喝酒,我勒个去,不带这么玩儿的。大勇倒是醉眼乜斜的看着我笑了笑:
“坐下,用不着这个样子,在我身边也有,人鬼殊途,大家各自都有各自的生活,所以你用不着特别大惊小怪的。看不到他也是你的幸运,现在你应该就能够知道我小的时候就能够看到这些,那是一种多么大的折磨。”
侧过头看看身边空荡荡的座位,我战战兢兢的重新坐下,也算是我的胆子是比较大的了,换个人估计不立马起身,夺路而逃才怪。
“坐吧,你就当身边什么人都没有不就可以了。”
我心中已经对大勇萌生了无数的怨念,开什么玩笑,如果你不说出来,我当然会觉得自己的身边就是什么都没有,可是现在说出来了,我怎么也无法装作什么都没有的样子,时不时的都要向旁边看一眼。本来是非常简单的事情,我们都可以正常的生活着,可是一旦将这个事情说出来,那就什么都完了,彻底宣告着单纯的生活的破产。弄不好在以后都会做下神经质的病根,虽然我本来也有,但是恐怕现在将会变得更加的严重,总是疑神疑鬼的以为着在自己的身边还有其他人在偷偷的看着我。
“算了吧,呵呵,你用不着紧张兮兮的,他们有他们的生活,我们也有我们的生活。”
大勇一边说着,一边再次喝了一口杯中酒,现在我开始在心中埋怨那个老板了,怎么一定要把这家伙的酒瘾勾出来来啊,弄的我坐在这里心里都不踏实。
“父母都是这样的人,呵呵,我也没有办法,所以我的童年几乎是在战战兢兢的中度过的。这也就使得我和其他的小朋友不同,更加的沉默寡言。在所有人的心中,我都是一个怪物和异类,呵呵,很多的乡亲都觉得我是一个不吉利的人,就是别的孩子和我一起玩,都会被霉运沾染上。其实我也是够倒霉的,在我十几岁的时候,父母双亡,我成了孤儿,就我的这个情况,即使村民再善良也没有办法收养我。”
我点了点头,对大勇的童年真是感到同情,而且在我的心中也理解他的乡亲们的想法,谁也不会让这样一个恐怖的家伙放在家里,就比如说我,现在都有点后悔和这家伙聊天了,我真的担心这家伙在晚上睡觉之前会告诉我在我们房间中有几个小伙伴在和我们在同一个屋檐下,那估计以后我都别想睡觉了。
侧过头看看身边的确没有什么动静之后,我再次将视线放回到了大勇的身上,听着他的讲述:
“好在我的老家距离火车道不远,呵呵,我就趁着一个晚上,偷偷的爬上了过路的一辆火车,偷偷的进入到了城市中,十几岁的小孩子,在城市中开始流浪。受到了很多的白眼,因为饥饿经常偷东西吃,被人打的遍体鳞伤更是常有的事情,知道后来,我偷了一个家伙的钱包,找到没人的地方正想要看看自己钱包中的收获,可是在我把钱包打开之后,发现里面除了一张小纸条之外,什么都没有,纸条上写的是,今天晚上,到参茸大厦来……”
我几乎将身边的小伙伴彻底忘记了,听了大勇的讲述我就知道他偷的这个钱包的主人是谁了——不着调。万万没想到这家伙竟然会神到这个程度,简直是未卜先知了。
“说实话,我也害怕,呵呵,偷东西被人揍一顿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是如果因为偷东西把小命儿弄没了,可就有点儿不值了。不过犹豫再三,我还是在晚上的时候去了参茸大厦。在门口就看到了现在的老板卜总坐在门口的一个马扎上等着我。他二话不说,直接领着我就上楼了。还给了我吃的,和换洗的衣服。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一直跟着老板,一转眼已经快十年了。”
愣愣的看着大勇,曾经在我的心目中,这个大勇只不过是不着调的司机而已,在公司中应该没有什么特别的地位。看看其他的员工,都有自己的办公室,宽敞的办公区,只有这个大勇没有自己的地方。大部分时候,我看到他的要么是在不着调已经破的几乎可以卖废品的车子里,要么是在走廊中四处转悠,怎么看着都像是一个无所事事的家伙,可是到了今天我才算明白,这家伙才是不着调的忠实拥趸。而且按照他所说的,可不是不着调不重视他,相反在不着调的公司中,他想做什么几乎就可以做什么,完全不受任何人的管束,甚至有员工已经戏称大勇是公司中的二老板了。
“你的大名叫做望金川,怎么着也和大勇扯不上关系啊,难道也是不着调的杰作?”
“呵呵,还是在跟着卜总干活的第二年,卜总遇到了麻烦,那个人你也见到过,就是山大王。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当初那个山大王领着一伙人,挥舞着片刀要将卜总置于死地,当时我正在学开车,恰好遇到,于是就拎着扳子和山大王那伙人干起来了。结果我一个人硬是将他们十几个人都打趴下了,当然,最后所有人都是先进了医院,后进了公安局。还是老板把我弄出来了,也就是在那次事情之后,山大王和卜总两个人糊里糊涂的成了好朋友。卜总和我说,看我那天的虎劲儿,给我望金川这个富贵的名字白瞎了,干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