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打断了他的话,拿眼神横了下戚行初的方向,同时比了个切下去的手势,也用当地话问:“那这样?”
“三百万。”黑|社|会咂巴了下嘴。
某人想了想,最终还是选择起身告辞。三百万他不是拿不出来,但显然对方也在狠狠宰他,一般要对付个外国游客,三十万就足够了。郑修毕竟不是悉尼人,他来自墨尔本,心底多少也有点担心被当地人黑吃黑,所以还是谨慎点来得好。
三人最终还是平平安安地回了酒店,大家至少表面上还是相安无事的,第二天一早吃过早餐,郑修却是打算去巡视一下他在悉尼的产业。
子昕一直对郑修的来钱渠道弄不清楚,他知道当年梅耶是零售业巨头,可“零售”这个词很难具象化,一听郑修竟然要去看产业,当即就提出同行。
郑董倒也没什么反对的理由,便点头答应了,不过奇怪的是,他死活不愿意带上行初。虽然一个人有点无聊,不过戚行初本来也没太感兴趣,倒是如今瞧郑修的态度反而引起了他的好奇心,虽说郑修视他如仇敌,但平日里也没哪里表现得那么小家子气,这回究竟是什么东西神神秘秘的,却是别人看得,唯独他戚行初看不得?
子昕也不想丢下行初一个人不管,缠着郑修软磨硬泡一番,某只忠诚的恶犬对这个最没抵抗力,三招两式过后,只能黑着脸答应了。
“你得让他保证,到了那里……不准笑……”
郑修口中的产业是位于悉尼以南郊外的一大片私人牧场,广袤的地域周边只用极其简单的围栏圈起来,里面完全采用西方式的无人看管式放牧,牧草碧绿,蓝天白云,景色怡人,被畜养的牲畜就在这片蓝天下自由自在地奔跑。
这真是一群神秘而美丽的动物,身体像绵羊一样覆盖洁白的毛,脖子却很长,笔直地高高立着,脸上表情很是人性化,让人觉得它们一定是颇具智慧的生物,仔细看去,这些生物的表情统一定格在……呃,苦大仇深,愤世嫉俗。
行初望着这一幕,顷刻间就认出了面前的是什么,一时间抽着嘴角,强忍着笑出来的冲动,憋得肚子都疼了。
郑修早就在踏入牧场的时候就盯着他的反应了,没好气地说:“见到神兽还不跪下磕头?”
说话时,一只羊驼刚好踱着步子来到他面前,郑修估计想要表现出几分慈爱,便伸手摸了摸它,不料那羊驼跟人实在是太自来熟了,一口就把某人的爪子含在了嘴里,棒棒糖一样舔着。郑兔子的脸色彻底黑成了锅底,用力把手拔|出|来,跑到一边的水池边狠命洗手。
“噗——”行初终于破功了:“……郑修啊,郑大老板,你养这么多羊驼干嘛?”
“羊驼?”子昕疑惑地瞪大眼睛。
“……哼,”郑修脸上挂不太住,甩着手上的清水,冷哼一声为自己开脱:“这片牧场里的袋鼠国纯种羊驼,一只折合人|民|币只要一千三,毛量多而厚实,保暖效果好,是高档羊毛制品的原材料,每年可以给我带来上千万的收入,等过几年这东西的神兽之名火起来,我更是能论个来卖,上辈……我是说以后争取打开一条销路,把羊驼卖出国给别人当另类宠物,一只能卖到二十多万,算下来就是接近两百倍的利润,绝对的暴利……”
听郑修哼哼唧唧地在那里说了一通,貌似还煞有其事的,这时候就连行初一向自诩厚道人,也忍不住阿谀他:“看来郑先生颇具商业眼光,将来一定能成为把羊驼带向世界的第一人,到时候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将尊称您为‘羊驼之父’。”
郑修面不改色地回应:“郑某在这里就先承下戚先生吉言了,到时候我一定会挑一头最肥硕的母羊驼赠与你,让你天天骑着它逛街……哦,对了,给你个忠告,骑草泥的时候不要喝酒,否则你和你的小伙伴们都将会因为酒驾被捉进号子里去。”
行初笑眯眯地反唇枪以舌剑:“郑老板一看就是过来人,经验丰富。”
完全不懂其中典故的子昕左看右看,不明白这两人到底在聊什么,转头见那羊驼正一脸乖觉地望着自己,之前又有郑修的示范,便忍不住要伸手摸摸面前可爱的食草动物,手抬起来,却没能像郑修那样一下就够到头,他也不气馁,又踮起脚尖去摸,羊驼似乎也很喜欢他,宽大的嘴一张,就把子昕的手含进了嘴里。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
斯帕莱蒂二世给的霸王票!!~
嬷嬷&郑兔子:我真的不是在恶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