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文明 (上)
半空中悬挂着一个巨大的屏幕。
屏幕上,无数黑头发黄皮肤的人来回跑动。他们耕田织布,捕鱼养猪,日子过得快乐而又富足。
不远处的屏幕角落,冒起了一股浓烟。有群骑着战马的辫子兵冲进了村子,见人就砍,见东西就抢。
村民们拿起门闩和锄头抵抗。然而职业农夫,无论如何都不是职业强盗的对手。很快,成年男子就被砍杀殆尽,只剩下妇女和不及车轮高的婴儿,跪在血泊中哀哭。
“别哭了,改朝换代,哪有不死人的?!”一个袍子上绣着仙鹤的官员粉墨登场,手捧圣旨,对着血泊中的孤儿寡母开始宣读。其文章写得极尽晦涩繁杂之能事,但归结起来无外乎两句话,我大清乃奉天命吊民伐罪,凡是活着的人都要叩谢皇恩浩荡。
“畜生,你就不怕遗臭万年!”朱重九忍无可忍,指着屏幕里的鹤袍官员大声唾骂。
下一刻,他发现自己也跳进了屏幕中。而那身穿绣鹤官袍的老儒则漂浮在半空中,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哈哈大笑:“少年人,你也忒幼稚。洪某岂会遗臭万年?洪某跟你赌,用不了五百年,后人就得对洪某的功劳大书特书。”
朱重九大怒,拔出杀猪刀对天而剁。然而他却扑了一个空。身体迅速被狂风吹起,飘飘荡荡,转眼就来到了数百年后。
沧海桑田。
一座高耸入云的牌楼下,数座雕梁画栋美轮美奂,几个地方官员笑呵呵地来到牌楼旁,亲手揭开上面的红绸。
红绸如血浆般从石头牌匾上滑落,“洪承畴纪念园”六个大字,耀眼夺目。(注1)
朱重九发现自己的血开始变冷,握在手里的杀猪刀突然间也变得重逾万斤。提着一把尖刀,他孤零零地走在黑白两色的世界里,看着无数辫子兵烧掉书籍,拆毁书院,将农田踩成荒野,将亭台楼阁化作瓦砾堆....
他们哈哈大笑着杀死男人,拖走女人,砍到老人,踩翻幼儿。他们一个个得意洋洋,乐此不疲。
而那些反抗者,则在被他们杀死之后,再与尸体上挂起一块块木牌。暴徒、恶棍、愚民、淫棍、小人得志....
“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一群辫子兵,在刚刚攻克的城墙上,堂而皇之地贴出杀人告示。
数十年后,另外一个梳着辫子的高官。将此文告用墨汁抹掉。然后在旁边大笔一挥,“蜀人尽被张贼献忠所屠,十不存一!”
文官刚刚放下笔。
门外,跑过一队高头大马。
“施琅大将军得胜还朝!”有人骑在马背上扯开嗓子大喊。
一名又矮又胖,奇丑无比的家伙,在骑兵的簇拥下,志得意满。他的马尾巴后,则拖着数以万计死不瞑目的尸体。
尸体拖过洪承畴的纪念馆,无数当地官员焚香礼敬。须臾,另外一座更漂亮的纪念园在白骨上建了起来,上面浓墨重彩地书写着,施琅大将军功耀千古.....
“畜生!禽兽!”朱重九举刀上前拼命,胳膊却被数名身穿长衫,鼻子上架着眼镜的学究们用书本挡得死死。“你这是狭隘民族主义!”学究们义正词严,却压根儿没注意到,自己的双脚,就踩在祖先的尸骨上。而那些尸骨,则瞪着大大眼睛,缓缓坐起来,哈哈大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笑声中,天旋地转。沧海桑田迅速变幻,一个身穿长衫看起来非常有学问的家伙,侃侃而谈:“各位都是朋友,已往的事不必谈了,既往譬如昨日死,今日当如今日生。各位愿意当汉奸的,留在北平,我潘毓桂保护他,不愿当汉奸的,自己小心。战,是肯定没指望的。日本文明,先进于中国十倍。所以华北各地如今最佳的出路,就是接受日本人的治理,学习先进文明。这不是卖国,而是爱国也。因为爱之深,所以才卖之急。以免战事蔓延,祸及生民.....”
还没等朱重九来得及愤怒,又一个身穿西装的老学者站了起来,大声宣告:“爱国主义,是流氓的最后庇护所。既不先进,又不民主,如此之国,怎么值得大伙去爱。值此之际,我们应该毫无保留地接受西方文明。哪怕是去做奴隶,他们因为信仰上帝,所以会善待我们。不信请看,当年的黑奴,如今不也成为美国的主人了么?”
“无耻之尤!”朱重九终于喊出了声音来,冲着西装老学者破口大骂。然而,那个老学者却微微一笑,“什么叫无耻?这叫输血,你懂不懂。华夏自古缺乏狼的血液,所以每隔一段时间,不得不由异族输入血液和活力。”(注2)
老者身后,一队人举着摄影机,正在努力拍摄。
第一集,民族融合功臣洪承畴。
第二集,施琅大将军 (注3)
第三集,谁主中原........
第四集,一代明君魂照合川 (注4)
......
脚下的土地开始崩裂,头顶的天空也变得支离破碎。朱重九发现自己从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