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
见沈重一脸不屑,薛贵解释道:“你不了解现在的行情,虽说炼器宗现在不比当年,可是很多贵族豪门、宗派教门依然只认可炼器宗铸造的兵刃。你知不知道咱们宗主精心打造的兵刃值多少钱?”
沈重茫然的摇了摇头,虽然白龙曾经说过炼器宗师富可敌国,但沈重可从来不认为这个不要脸的老东西,能跟宗师这一‘高尚伟大’的职称沾上半点瓜葛。
见沈重摇头,薛贵得意洋洋的说道:“上百两黄金,而且还有价无市!”
“百两……黄金?有没有搞错!”
“嘿嘿,没想到吧!我在告诉你,咱们炼器宗风光的时候,祖师欧阳冶随便打造一把兵刃,那都是能够流芳百世的绝世珍品,现在还有不少大门宗派拿来当镇派之宝供着呢!”
听了薛贵的话,沈重在联想到到自己身上从欧阳冶那里传承下来的几件宝贝,脸上顿时乐开了花,贪财的本性暴漏无疑。
第二天,沈重收拾好行装,告别了薛贵,徒步踏上了返回王都的路。
马车只需两天的路程,让徒步而行,走马观花的沈重整整拖延到了十天。
在这十天,沈重以一名游客的身份,亲身体验了一次异界风情,了解了沈卿记忆意外的诸多实物,更是大花特花的把沈重离家时,沈朗塞给他的一沓银票花了个干干净净。
直到第五天时,沈重不得不雇了辆马车,倒不是他想乘坐,而是买的东西实在太多,他只能让马车来拉着它们。
十天后,到了王都阳城的正南门,沈重不禁抬头看了看门上的南字,心中感慨道:时间过的可真快啊,这一恍都来三个多月了,也不知道旺财怎么样了……
旺财是爱狗人士沈重养的一只金毛犬,这只狗对沈重的意义不单单是一只宠物那么简单。
自从沈重落魄以后,周围的所有人的目光都变的或是冷淡,或是厌恶。唯有这只狗,无论沈重是贫,还是是富,有上顿,或是没下顿,它都义无反顾的跟在沈重身边,用自己炙热的目光,向沈重诉说着自己对他的依恋。
怀念了一会儿过去,沈重迈步走入了王都天阳城。
天阳城还是一如既往的繁华,虽然没有小城镇的清幽、宁静,但这里的喧嚣、热闹,也十足为天阳城勾勒出一道别样的气息。
走过了热闹非凡的十字街区,沈重领着马车又穿过了几条巷口,便来到了威严十足的将军府门前。
“诶、诶、干什么的,没看见这是将军府吗,赶紧走、赶紧走……”说话的是站立在将军府大门前,一名面目略显稚嫩的青年兵卒。
此时,这名兵卒正在对停在将军府门前的马车叫嚷着。
车夫被低眉顺眼的对着门前这个小兵卒,虽然频频点头称是,但是始终没有要将马车牵走的意思。
这兵卒见这车夫半天不动,便有些恼怒的想要强行上前将其赶走,可还没动地方,他忽然看见从车后面闪过来一个人。
兵卒见着人气宇轩昂、穿戴不俗,便多瞧了几眼,一看之下他不禁喜道:“诶呀!是二少爷,是二少爷回来了!”
沈重见这兵卒有些激动,他笑容可掬的挥了挥手,对那把门的兵卒装模作样的说道:“啊,同志们辛苦了,辛苦了,呵呵!”
“不辛苦二少爷,不辛苦!”
兵卒的举动无意间满足了沈重从前世带来的恶趣味,他心满意足的走到兵卒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怎么样顺子,这三个月想没想你家少爷啊。”
这兵卒名叫刘二顺,今年才十五岁,是沈仲康收养在军中的孤儿。十三岁那年就破格加入了军队。
刘二顺因为感激沈仲康,所以平日对沈卿比较恭敬,从未有过不敬之意。致使的沈卿渐渐的对他生出了些许好感,一来二去的交谈几次,两人也算成了朋友。
“能不想嘛少爷,不光是我,老爷、大少爷、三少爷,全府上下天天都念叨你呢。这下可好了您总算是回来了。”
沈重知道他们心里惦记的其实是沈卿,可前世很少能体会到的亲情的他,还是从内心深处生出了些许感动。
沈重在门外跟刘二顺闲聊了几句,便让他命人去将忙车上的东西卸下来。
沈重正要进府,余光却瞥见距离将军府大门不远处停着一顶轿子。
“顺子,内边儿内轿子谁的啊,怎么停这儿了?”
“少爷,我差点忘了告诉您了,那是萧大人的轿子,他刚才刚到府上来……”
“哪个萧大人?”
“就是,就是文武阁大学士,萧远志”
刘二顺的提醒让沈重这才想起来自己这姓萧的是谁。
“他来干什么?”沈重问道。
“这……我……”
“说呀,别吞吞吐吐的。”
“他……他是来请将军去皇上面前退婚的。”
“退婚?”沈重这才想起来几月前,吴有才曾代替萧家三小姐送来的那封写的实在惨不忍睹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