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二十八日,星期三。
“今天我们终于到达了北美洲,看到码头我差点都哭了,这该死的北美洲实在太远了,难怪父亲没法回来接我。吴先生和吴太太下了船就先走了,父亲告诉我,吴先生其实是个男爵,在这里有他的封地。而吴家的封地特别漂亮,以后说不定我能有机会去看看。
“真羡慕吴太太的两个女佣,吴太太对她们真好。父亲的情况不是很好,如果我也能出去找个工作就好了。ps,回家的路上,父亲给我买了一只小狗,它真可爱。”
苏珊合上日记本,叹了口气看看窗外,外头的太阳有点大,天气干燥的很,好吧,这比伦敦好多了,可为什么她一点儿都开心不起来?
苏珊到的时候是早上,因为坐的是船,所以时差早在旅途中调整过来了。现在跟着父亲到了家,已经是下午了,她却无聊的快长毛了。她脚下小狗布鲁诺正嗅来嗅去的,看样子好像是想小便了。
“走,布鲁诺,散步去!”苏珊站起来打了个响指,带着小狗就往外走去。
苏珊的父亲落魄之后,跟着一个侯爵来了北美,在这里,苏珊的父亲是替侯爵管理玉米地的。玉米这个东西,大不列颠并没有见过,苏珊觉得样子怪怪的,但父亲说很好吃。管它的呢,她才不感兴趣。
苏珊想起在船上的快乐日子。想起那一家中国人,觉得才离开了一会儿,自己怎么就想念起他们来了。那些人真会玩。特别是男爵和男爵夫人,两人跳的舞自己从没见过,而那舞蹈又那么的动人心魄,看起来格外的优雅。
还有那两个女佣,明明一个已经结婚了,却看起来还是那么小小的,没结婚的那个。简直就是幼女。中国人真奇怪,怎么都长不大呢。就连男爵夫人。明明比自己大,都看起来那么稚嫩。
而此时此刻那个“稚嫩”的男爵夫人,正穿着女佣的工作服,边拖着地边抱怨呢。
“要死了。建那么大个房子,真当老娘打扫起来不累是不是!明明就没有几个人,弄这么大个庄园。还说来过好日子,结果给我累成狗。吴均瑜你可以的,晚上回来你等着跪搓衣板吧!”
书澈和燕儿在一边憋笑憋的肠子都快断了,燕儿颤抖着声音劝道:“太太休息会吧,许是太久没做了,这会儿就受不住了。有拖把,这么些房间我和澈儿姐姐做的完。”
雪雁一听恼了:“做得完?做完都天黑了。饭还吃不吃了。你们别管,等他回来我一定要找他算账。居然连佣人都没买,还敢建这么大的房子。招财也是的,留他在这儿干嘛的,不就是做准备的嘛?结果什么都没准备好,还得去现买。哎哟我的腰!”
书澈是再也忍不住了,大笑着上来给雪雁锤腰,燕儿也上来抢了拖把不让雪雁再干了。雪雁瞪着眼睛看了燕儿一眼。嘴巴却在指挥书澈:“好澈儿,再上面点。嗳就是那儿,对对。”
吴均瑜这房子建的确实有点儿大了,可他当初想的是,他手下的这些人都会住进来的。所以整栋房子,大大小小的房间加起来,足足有二十多间。二楼那八间全是给主人和客人住的,每一间都是大套房,高床软枕,带步入式衣橱,带单独的洗手间。马桶浴缸都是齐全的,还是从欧洲运过来的高档货。
而一楼的西边是厨房和佣人房,总共八间佣人房,每一间都是小套房,里头的空间小很多,但也有10多平米一间了,每个房间也是有单独盥洗室的。
一楼的东边,除了待客大厅,还分了娱乐室,书房,起居室,和一个露天阳台。露天阳台可以用作开bbq聚会,位置非常大,当然在院子里头,还有一个大大的游泳池,这是吴均瑜坚持的,当然雪雁也眼红了很久。
庄园的面积很大,当然不止一个房子这么点。房子方圆二百里都是吴均瑜的地盘。这里也有印第安人,但因为招财处理的很好,暂时还没有和印第安人发生冲突。
因为这里盛产玉米,所以吴家的庄园不可缺少的也有一块玉米地,剩下的,除了一片橡胶园,就再没有其他的规划了。因为要等吴均瑜来了之后才弄,招财可没有这个权利。
而因为橡胶园和玉米园有点大,怕当地人过来偷东西,招财还派人在那附近建了几个小别墅。跟着吴均瑜过来的这些人,就干脆住到了小别墅里去,让他们住庄园,他们还真不习惯。
雪雁这头被累得半死不活,吴均瑜那头也是汗流浃背。说实话,不是热的,是吓的。他有预感,自己回去一定会被老婆骂得半死。该死的招财,自己到了庄园以后也是吓了一跳。但这也怪不了招财,他一个人看着宅子,又不敢随便请佣人,加上若是真的准备了太多的食物,吃不完还是得浪费。
要怪也只能怪通信太不方便了,导致他一回到庄园就丢了面子,吴均瑜觉得这件事以后可能会被雪雁当做把柄笑话自己很久,无奈只得受着了。
到了镇上,正巧遇到弗兰克带着太太出来逛街,隔着远远的,弗兰克朝吴均瑜举了举帽子。吴均瑜示意招财停车,也举了举帽子:“你好啊,老朋友,真巧,快告诉我哪儿有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