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的负责人,从他们那里了解了案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征询了他们的看法和意见。他们的看法基本一致,这是一伙从外地流窜过来的贼。以前商场里从来没有发生连提包都偷走的案件。这些人做案手法的快捷,让人难以及想象,同伙之间配合得天衣无缝。
金所与姜山他们研究贼们最容易得手的办法,围绕如何在人不知的情况下,顺利把提包偷走,而且还需要马上转手带走。他们在家电商场里先进行了观察,金所还下手动了几次在柜台的提包。
那些挑选家电花了眼、走了神的顾客,把提包放在自己的眼前,就感到安全放心了。金所把那几个提包拿了下来,递给姜山时,有些顾客还不知情。有的发现提包被盗,竟然需要七八分钟才反应过来。
姜山把金所顺来的提包与自己带的提包放在一起,巧合是两个提包竟然大同小异,不认真看还辨别不出来。他突然悟到,顺包动作快些就行,但是能够避开发现及时的失主,还需要有别的办法。
如果自己的提包大些,那么顺来的小提包就可以装在里面了。再进一步想下去,如果大提包的底子去掉,直接套了小提包拿着,被盗一二分钟发现,也不会想到就在大提包里了。这大提包底部再做些机关,比如底子用有弹簧撑起,压下去时小提包套进去,提起来底子关上。这样,更神不知鬼不觉的,得手瞬间就变成无事人一样了。
姜山把自己设想的办法,跟金所一说。金所一拍双手,突然醒悟过来,这种溜包方式从前有过。贼是临省流窜过来的,他们合作配合得天衣无缝。
他们做案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在人们快忘记了,半月二十天的时候,就会杀个回马枪。得手后,又会溜之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