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他的世界,她也是春城人。经过连续两年的聊天之后,杨晓终于借着出差的机会,回到了春城,去见了镜子,两人便这样就走到了一起。
镜子是有老公的,而杨晓也有老婆,两人在一起时,都知道没有什么结局,但是谁都没有想到未来,只想着当时的激情。
最悲剧的事情,便是在杨晓第三次飞到春城去见镜子之时。当时,两人在宾馆之中正激情之时,镜子的老公敲响了房门。
杨晓非但为此挨了一顿毒打,而且还陪了三万块钱。妻子一气之下,留下了一张离婚协议书,带着儿子离开了他。
连续的打击,令杨晓痛不欲生,开始惧怕起了网络,转而变成以酒度日。又过了两年之后,在单位的一次体检之后,他被查出了肝癌。
人死屌朝上,不死万万年。
到了此时,杨晓也豁出去了,病也不治了,终日就是拼命的工作,希望能给多给儿子留点钱。而重生前他最后的记忆,正是他加班之后,迷迷糊糊就趴在单位的电脑前睡着的那一刻。
“或许是因为我累死了吧,然后才会穿到这个世界上!”杨晓回想着以前所发生的一切,心中无比的复杂。
“上天既然给我一次重生的机会,我便绝对不能再辜负!”杨晓在心里发出了呐喊。
飞速的洗脸刷牙,回到屋里,换好的衣服之后,他坐到客厅的饭桌前。
饭菜并不丰盛,一碗白粥,几个馒头,一碟红方,两个煮鸡蛋。
但是那种熟悉的味道,却是杨晓前世做梦都想再吃到的。更别说,对面还坐着他的母亲。
“妈,我爸这么早就上班了呀!”杨晓一边吃一边问道。
“早上四点就走了!”母亲回答道。
“早上四点!”杨晓马上就又陷入到了回忆之中。
父亲杨毅是医院的职工,但却不是医生,而是食堂的管理员。那个时期的食堂负责为医院的医生、病人和护士提供三餐。工作极为辛苦,每天早上四点多钟就得去上班,晚上七八点钟才能回来。
“这么早!”杨晓心中叹息,拿起了饭桌上的勺子开始喝粥。
又吃了一个馒头和一个鸡蛋之后,杨晓这才站起身,拿着自己的碗筷走进厨房打算去刷碗。
于秀芬奇怪的看着自己的儿子,在她的印象中这个儿子是最烦洗碗的,哪怕是放假时都不会洗碗,今天的太阳怎么从西面升起了呢?
洗完了碗筷之后,杨晓这才回到房间,找到了昨天晚上就整理好的书包,走到了门口。
地上放着一双雪白的回力鞋,那是杨晓的母亲为了儿子上高中特意给他买的。在那个时代,非但没有阿迪耐克等名牌,便连李宁也没有进入白通市的市场。十五块钱的一双回力鞋已经是学生能穿的最好的鞋了。
“妈!我上学去了呀!”杨晓拉开门,冲母亲打了一声招呼之后,这才关上门,向楼下走去。
“这孩子,好像有点不同了!上高中了,真的是长大了!”于秀芬看着关闭的房门,摇了摇脑袋,脸上露出了温馨的微笑。
走出了楼道门,杨晓深深的做了一个呼吸,踏上了上学的路。
一路上来来往往的全是上班和上学的人群,骑车的,走路的,形成了白通市早上七时左右的一条风景线。
道路两侧并没有前世所见的玻璃门,地上也没有铺着彩色的地砖,便连道路两侧所种植树木也只是柳树和杨树。行走在街上的人群的穿着也并没有后世那般的多姿多彩,中山装,青年装,一粒扣的西服,运动服,便连牛仔裤都不多见。
但杨晓却贪婪的看着眼前的一切,这些土里土气的东西带着一种叫做回忆的味道,他深深的呼吸着,想让这种味道留存在心间更久一些。
“白通市矿务局第一高级中学欢迎您!”
走到了学校门口,一个红底白字的条幅拉在学校正门的上面,正随着微风呼呼拉拉的作响。
大门敞开着,身着各种式样服装的学生正背着书包,三五成群的步入到校园内。
“杨晓!”一声嘹亮的叫喊从后面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