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有安一家的集体旅行
“小子,你又知道些什么?”有安居拂云虽然面露讥诮,心中却隐隐期待着这个小徒弟能说出点儿什么新鲜的东西。
“师父,虽然在我们修仙者眼中,俗世的皇权不过是蝼蚁一般的存在,就算是皇帝的力量也不过比猴子王强些罢了。但在掌管整个大地的皇帝眼中,修仙者也不过是一些身具异能的人而已,虽然隐于四野,但何尝不是他的子民。听师娘说,那日剑尊祁连奕带来的圣旨中便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说话。”
“以前,凡人的力量微小,皇权对修仙者就是有心也是无力。但是师父,其实王朝更替,凡人在不断的进化中也积累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和科技,现在已经不可小视,特别是诛灵甲的存在,已经让凡人可以对抗修仙者。现在的大秦算得上盛世,封建皇权一旦膨胀,就会恨不得将一切纳入手中,无论天之涯、还是海之角,对任何不在自己掌握的地方都有强烈的征服欲。这一点,越是名君英主就越是如此。所以,既然凡人已经有了诛灵甲这种可以对抗修仙者的利器,虽然要消耗大量的人命,但对那些盛世明君来说,人命并不是一件太值钱的东西。”
“而且科技的发展有时是十分迅速的,既然已经有了诛灵甲,只要经过几代升级,不太消耗生命的诛灵甲也会很快地出现,那时,以修仙者数量的稀少,就更难在唯我独尊的皇权面前超然事外了。其实,现在如果修仙者不山去了解凡人,我们这一代便会看到凡人到山上来了解我们了。”
比起身处局中的人来说,小雨还晴可以说是一个旁观者。但还有一句话,小雨还晴并没有说出来,他处在的那个日新月异的时代,从飞机出现,到星球大战,不过是短短的一百多年时间,放在修仙者的眼中,还不够半个完整的少年期,而相对漫长的生命,使修仙者有些麻木了。
说完了自己的看法,小雨还晴突然问道:“师父,掌教之位,您真的一点儿也不动心吗?”
“臭小子,唯一让你师父动过心的只有你师娘。”有安居拂云笑着拍了小雨还晴的脑袋一下。
“唉!当着孩子瞎说什么?”凤婉秋轻嗔了一句,飞红了脸。
“凤儿,反正仙灵试的时间还有三年,我们下山走走,如何?”
“好啊!”
想到一家人有机会一起下山走走,凤婉秋的脸上也露出笑容,毕竟,山中的时光荏苒,日复一日的虽然幸福,但也难免失之于平淡。
说走就走,有安居拂云一家人稍事准备,就离开了仙灵岛。有安居拂云告诉天拙这件事情时,掌教天拙着实松了一口气,终于不必每隔七天就被师兄揍得像个猪头了。
临下山时,司马明光向有安居拂云建议,进入凡尘后最后不再以师徒相称,以免惹人瞩目。于是,大家计议一番。有安夫妇是有钱有闲,出来游山玩水的夫妻,有安居拂云化名明和,凤婉秋自然就是明夫人了。至于小一辈的孩子们,有安雯晴自然是本色出演大家闺秀。但出这个主意的司马明光,私底下的目的就是要演有安雯晴的未婚夫。但这登徒子的话刚一开口便让有安雯晴低头红了脸,司马明光死皮赖脸的粘了上去,却不防被有安居拂云黑着脸一把拉开,以没听说有人家,会带着还未入赘的女婿招摇过市为由,轻而易举地粉碎了司马明光的司马昭之心。最后,在冰媚儿的建议下,可怜的小明被大家定义为出色寒微,又暗恋小姐很久的年轻管家。于是,心中暗恨的司马明光在大家给冰媚儿选角色的时候,极力撺掇之下,以一大群人出来不能一个丫环都没有的绝佳理由,硬生生地将冰媚儿从明家大小姐的宝座上拉了下来。
这些天相处下来,因为凤婉秋覆盖在他身上近乎慈母一样的关怀,连有安雯晴都认同了小雨还晴是就像她亲弟弟一样的存在,所以,大家在研究小雨还晴的角色时,而小雨还晴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明家的小少爷,化名明雨,而没有人发表什么缺马夫的建议。
当然,有安居拂云貌似不屑地发表了一通是因为这小子什么也不会,于是只好当少爷的议论。这是,冰媚儿毛遂自荐,自我定位为主要伺候小少爷的贴身丫环兼伴读,她说反正自己在小时候因为家中拮据,曾经给一位小姐做过伴读,最后那位小姐学业无成,她倒时藉此学了一肚子知识,所以做伴读丫环最合适。
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冰媚儿暗自得意地给司马明光上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一课。
虽然建议师父下山走走,但小雨还晴这种极品宅男对下山游历也不是太感兴趣,唯一让他高兴的是以为下山之后,旅途颠簸,应该可以把写字的功夫放一放了,所以特意挑选了大多是蝇头小楷写的书籍放了满满一个书箱。但是万没想到,师姐有安雯晴不愧是国子监出身的严师,行李中背的那个书箱居然比自己的还大一些,里面全是他精心剪裁、装订好的本子,还有一盒笔砚。
特别是有安雯晴还有意地将那柄黄花梨木的戒尺当着小雨还晴的面放进了行李中,让小雨还晴不禁怀疑,师姐在教学生时,尤其是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