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过早餐后,陆小池才跟着龙谦来到了室外。
陆小池这才发现,原来,这里的人们所穿的民族服饰在阳光下竟然是么美丽。
他们身上穿的,大多都是红蓝相间、色彩艳丽的麻衣,上衣多为深蓝和天蓝色,立起的领口、前襟、肩部、袖口和下摆处,都绲有金黄和大红两色相间的花边,搭配在一起,显得格外的亮眼。
而男人们大多数都喜欢在腰部佩戴漂亮的刀,脚蹬足尖微微翘起的鹿皮靴,显得粗犷且豪放。
妇女们则喜欢佩戴着镶有花边的四角帽,质朴中透出几分可爱。
周青青就穿了这么一件。
在阳光的映照下,美丽的色彩搭配却将她略暗的肤色显得明亮起来。
她手里牵着一头高大且强壮的驯鹿,然后,另一只手,紧握着小皮鞭。
驯鹿一动不动,板着一张脸的样子,跟程墨阳有几分相像,引得陆小池不禁捂鼻一笑。
周青青看见龙谦和陆小池牵手而来,并且,陆小池身上穿着的竟然还是自己给龙大哥花了两年才缝制好的皮衣,脸上的神色明显不怎么好。
她也不说话,劈头盖脸就把手里的小皮鞭远远的扔给龙谦,然后,自己翻身上了鹿背。
她一个人在前面,策鹿奔腾起来,嘴里还高声喊着,“驾!驾!驾!”
总而言之,就是一副嫌弃胯下的驯鹿不够快的气势。
龙谦望着周青青小小年纪,就有着天赋异禀的骑功,目光中露出几分赞许。
他不疾不徐的一笑,回头望着周伯,温和的问道,“周伯,请问有没有刚出生半年,性格温顺的小驯鹿。”
周伯笑笑,拍拍胸脯道,“早就给陆小姐准备好了。”
正说着,就见周伯身后,一个笑容爽朗干净的年轻男子牵着一只小驯鹿缓缓走来。
龙谦连忙挥舞着手臂,喊道,“周朗!”
名叫周朗的男子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望着龙谦,远远就开怀的笑道,“龙子,你回来了!昨晚我去打狼了,一早刚回来,听说你来,我兴奋坏了,早晨都没睡觉,今晚,可要围着篝火大喝三十杯啊。”
两人走在一起,高兴的撞了两下肩膀,然后,就听龙谦介绍道,“这个,是我的女朋友,陆小池。”
周朗眉开眼笑,点点头,脱下毡帽行了个礼,然后,赞道,“真好看啊!就像天仙!”
龙谦笑笑,问道,“你打到狼了吗?”
周朗这才摇摇头,说道,“那群狼可是越来越精明了,看见我带着猎枪和猎狗,都逃得无影无踪,可是,我刚走,他们就开始出没,偶尔,在茫茫草原上发现驯鹿的被咬碎的身体,他们肯定在我们不知不觉中拖走了驯鹿,他们越来越靠近我们,我真的是感觉受到威胁了。”
龙谦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没关系,你们个个都是雪原上的神枪手,就算是喝醉了,也能百发百中,不怕的。”
周朗一笑,将绳子递到龙谦的身边道,“你们去骑吧,我和老七还要去比试拳法。”
龙谦笑笑,推推一旁耷拉着眼皮,兴致低沉的陆小池道,“跟周朗说再见。”
陆小池勉强一笑,道,“一会儿见。”
周朗看见陆小池冲自己微笑,顿时有些不好意思,跑着,就离开了。
陆小池望着眼前这头弱弱的小鹿,撇撇嘴,毫不掩饰自己的鄙视,斜眼问着龙谦道,“为什么周青青骑的是又肥又壮的大鹿?我骑的,就是这么一直呆萌呆萌的逗比,长得跟草泥马一边大,眼睛很久都不眨一下,傻了吧叽的,仿佛是近亲生育的结晶?”
龙谦一边检查着小驯鹿身上的马鞍是否被安全的固定好,一边道,“说好的,乖乖的,等你骑好了它再说,我刚开始学习起驯鹿的时候,也从个头矮的开始骑,大家的起点都一样,我不会讥讽你的。”
“周青青也是吗?”
“是的。”
陆小池想了想,才勉强低声道,“好吧,就它吧。”
然后,她不情不愿的望了望那呆萌的一只,摸摸它的后脑勺,甜兮兮,宠溺溺的说道,“你才半岁是吧,这么说来,你是夏天出生的,又长得这么可爱萌,那我就叫你雨蒙蒙吧。”
那只被唤作雨蒙蒙的小驯鹿眨了下眼,摇摇尾巴。
陆小池拍手,嬉笑道,“嗯,眨眼就表示同意了,可真是个乖孩子。”
龙谦呵呵一笑,陆小池把对付小白的办法运用到了这是小驯鹿身上,可真是有趣。
陆小池围着雨蒙蒙走了一圈,似是让彼此相互熟悉,然后,就再次拍拍小驯鹿的脑袋壳子,对着它的耳朵说道,“雨蒙蒙,你要乖乖的,我要坐上来啦!”
陆小池刚想踩着脚蹬,就见雨蒙蒙呆呆的转过头,硕大且宽的屁屁正对着自己,然后,还悠哉悠哉的动着尾巴。
“咦?它怎么不愿意我骑它吗?”陆小池回眼问龙谦。
龙谦连忙从怀里拿出三颗橙黄色的新鲜胡萝卜,自己清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