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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3章 发酒疯(1 / 2)

秦文君依旧不紧不慢,笑道:“不知道丁夫人,是想先听我的前生,还是今生?”

“先从前生说吧。哪里的人,家里什么情况。”季潇潇挥手说道。

“好,先说前生。”秦文君点点头,目光深邃悠远。

那装逼的德行,仿佛已经穿越了一百多年的时空,回到了他的前生岁月一样。

“前生我叫秦宝娃,光绪二十六年,出生在苏南地区。我老爹是一方财主,大名秦方鼎,外号秦百万。——这个人,在当地的县志上,可以查到。

按理说,我那时候就是典型的富二代,地主家的狗少爷啊。应该和电视里的每一个狗少爷一样,过着那种,整天提个鸟笼子,带上几个狗腿子,横行乡里鱼肉乡民,調戏良家妇女的惬意生活。

但是事实上不是这样的。我前生的老爹,就是一个守财奴,吝啬、刻薄。哪怕是对他的独生儿子,也不例外。老爹的每一个铜板,都是穿在他的肋骨上的,吃饭都数着米粒。

所以,我自打记事以来,就没有穿过一条不带补丁的裤子。那副寒酸相,比贫民还要贫民……”

安静的包厢里,秦文君的前生故事上场。

“好在我老爹还知道读书的重要性,在我六岁的时候,就把我送进了村里的集体私塾,读书认字。我们那里的规矩,私塾先生和剃头匠是一样的,轮伙,就是挨家吃饭,今天在张家,明天在李家,循环往复,吃了一遍再回头。

每次轮伙到我家里,我老爹就熬稀饭招待教书先生。而且那稀饭,真叫一个稀,你卷起裤管下到锅底,也捞不出几个米粒来。

记得教书先生,曾经指着我家的粥碗,作了一首诗:‘粒米熬成粥一瓯,鼻风吹动两条沟。远看就像西湖水,如何不见钓鱼舟?’”

说到这里,秦文君自嘲地一笑,看着众人说道:“就这一件事,我前生老爹的吝啬,便可见一斑。你们说,我给他做儿子,该有多么不容易吧。”

“这么说来,你这儿子做的,还真不容易。”季潇潇哧地一笑,抬头问道:“但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重点强调你老爹的吝啬?”

秦文君叹了一口气,道:

“因为我老爹的吝啬,改变了我前世的一生。……十岁那年,我被土匪绑架。土匪开价一千大洋,要我老爹拿钱赎人。

但是我老爹一毛不拔,还带话给土匪说,杀了我这儿子,我还省点口粮下来,求求你们了,杀了他吧。

土匪没办法,一再降价,降到十个大洋,我老爹还是不同意。最后土匪来了气,把十岁的我,卖给了一个马戏团,也就是王团长王铁猴的马戏团。”

“王铁猴?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名字?”季潇潇嘀咕了一句。

“丁夫人有所不知,那时候跑江湖的人,都不报真名,什么张赖皮,李斗鸡,马二狗,比比皆是。因为过去的串乡艺人,往往也是江洋大盗。我们马戏团的团长,就是大盗头子。这样作奸犯科的人,怎么敢用真名示人?”

王浩岚微微点头,道:“这么说,你被卖身的不是马戏团,而是强盗团。可是我不明白,马戏团走乡串户敲锣打鼓,是怎么盗窃的?”

“三百六十行,隔行如隔山,以前江湖上的那些勾当,现在人是无法想象的。”秦文君略带得意地一笑,摇动折扇,道:

“王铁猴的马戏团,每到一处,表演项目是固定的几个。

首先是耍猴子和踩独轮车,这个东西小孩子爱看;然后是马技和硬气功表演,铁枪插喉什么的,这个青壮年爱看;再然后就是走高绳,竖起两个旗杆,两丈多高,中间拴上绳子,和现在的走钢丝一样表演。

这个惊险项目,人人爱看。一般来说,表演到这里,全村子里的人,基本上都被吸引了出来,家家都是空的。

走高绳的人,就是盗窃的探路者。我在马戏团呆了五年,最后一年,就负责走高绳。

走在绳子上,我可以看到全村人家的后院。比如左侧第三家的院子里,晾晒的都是绫罗绸缎,那么这一家肯定有钱。于是我就在绳子,左臂连续挥动三次,同时口中一声唿哨。下面的同伙就会知道,于是偷偷溜出一个,翻墙进入左侧第三家,翻箱倒柜地一顿搜索,通常都是大有收获。

村民们看热闹,傻乎乎的,以为我在上面手舞足蹈呼哨连连,是卖力表演,哪里想得到,家里已经遭了贼?得手之后,我们就会迅速撤退,等到村民反应过来,我们已经在几十里之外。

后来我生了病,而我走高绳的师父赵大刚,又在头年摔断了一条腿。没人走高绳,找不到探路的眼线,工作无法配合,所以在五棵松村子,王铁猴并没有作案,而是老老实实地表演。”

说到这里,秦文君略作停顿,喝了一口茶之后,忽然转头一声唿哨,清亮激越,震惊四座!

显然,他是怕别人不相信,所以把前生的本事,拿出来证明一下。

丁二苗竖起大拇指:“这呼哨打的,有功底。”

却没想到这声胡哨,惊动了外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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