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位皇帝,其中有十五位下过“罪己诏”;接下来三国有一位,就是魏文帝;再有吴国两位、两晋七位、南朝十四位、北朝一位、隋朝一位、唐朝八位、五代六位、宋代七位、辽代一位、金代一位、元朝四位、明朝三位、清朝八位。如果按所占比例来算的话,清朝比例最高:十个皇帝有八个下过“罪己诏”。
之所以频繁的下罪己诏,说到底是还是罪己诏的作用很明显,,它是中国古代帝王对灾难和过错的反省、自检,有它的积极作用,一来表达了他们为了国家和人民,愿意把事情办好的愿望;二来笼络人心,造成一个团结一心的局面。所以历朝历代的地方为了获取一些人心,造成这种局面,都会玩这种文字,当然了,文字玩多了,未必会真有用,得民心者得天下能被传唱千年,并不是没有他的道理,我在文中让黎利用罪己诏,就是这个道理,人心失了,再好的罪己诏不过是一句空话而已,并不能挽救颓废的局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