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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章:朵朵剑花(3 / 4)

《明史》卷七四载,“钟鼓司,掌印太监一员,佥书、司房、学艺官无定员,掌管出朝钟鼓,及内乐、传奇、过锦、打稻诸杂戏。算得上是中国古代宫廷音乐机构。一度改名“云韶府”。宋元两代亦设教坊;明代改教坊为教坊司,隶属于礼部,主管乐舞和戏曲。至清代雍正时改教坊司为和声署。

乐籍制度始于北魏,《魏书。刑罚志》:“有司奏立严制:诸强盗杀人者,首从皆斩,妻子同籍,配为乐户;其不杀人,及脏不满五匹,魁首斩,从者死,妻子亦为乐户。”犯罪者妻女为乐户,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惩罚制度,明代沿袭传统作法,籍没犯罪者妻女入教坊,明tai祖朱元璋便“禁锢敌国大臣之孙妻女,不与齐民齿”,此后一直延续了下来。

这种制度,说白了这些人入了教坊司,就等于是官家妓女,在中国古代,官员和妓女,本来是社会地位悬殊的两种人,生活没有交集,但是,历史上,这两种人的关系曾经最为紧密。官妓为朝廷特别设定,有大户人家抄家后女备入妓,也有自小培养入妓的。官妓都不是单有姿色,所有官妓为了yin合文官们的需要,都会诗书琴画等。中国古代也不乏出自这些人手的艺术作品,许多古代名人也从官妓处找寻灵感创作有不少佳作。有不少朝代都规定,朝廷官员不能入民间青楼,只能招官妓,而苏东坡等人也经常出入官妓场所。而相传有一位官妓还替苏东坡的“乌台诗案”到处奔波。总之,中国古代官吏多是文人,文人一向做为高雅之人,也只有与之相对应的妓女才能满足其身份的需要。在古代是隶属礼部教坊司,除召募部分女子外,大多是不花本钱一本万利的买卖。 还有送教坊司去的,是战争时俘虏了战败者的妻女,或战乱中强夺强掳的民间妇女。这也是不花本钱的。

教坊司原属六部之首的礼部,专门在庆典或迎接贵宾时演奏乐曲的。它有众多乐师和多种历代相传的乐器,蔚为大观。不想其中眷养一群妓女却是对礼乐绝大的讽刺。《元史·祭祀志》记忽必烈至元七年,太子和众官迎佛游皇城,其中有教坊司兴和署掌妓女杂扮队戏一百五十人。可见教坊司妓女人数很多。正因为长年养育在教坊环境里,在音乐老师的教育中,在多种乐器伴奏下,这些妓女精通音律,能弹琴瑟、琵琶等等,能歌善舞,这又不同一般妓女了。

值得记述的,元曲的女演员大多出于教坊司,而且和士君子狎好。元末陶宗仪《辍耕录》记:

“歌妓顺时秀,姓郭氏,性资聪敏,色艺超绝,教坊之白眉也。翰林学士王公元鼎甚眷之。”(卷十九)

这个顺时秀能唱乐府诗。同书又记:

“虞邵庵先生集在翰苑时,宴散散学士家,歌儿顺时秀者,唱今乐府,其折桂令起句云‘博山铜,细袅春风’,一句而两韵,名曰短柱,极不易作,先生爱其新奇。”(卷四)

“歌儿珠帘秀,姓朱氏,姿容姝丽,杂剧当今独步。胡紫山宣慰极钟爱之。”(卷二十)

“京师教坊官妓连枝秀,姓孙氏,盖以色事人者,年四十余。……偶至松江,爱其风物秀丽,……因作募缘疏……疏曰京师第一部教坊,占排场曾使万人喝彩。……一跳身,才离了百戏棚中圈子。”(卷十二)

天生秀是松江府勾栏的歌儿。勾栏棚倒压死不少人,天生秀未死。

《辍耕录》还记乐籍中相传以为盛事,脱籍后嫁人守志不二的有李翠娥、王巧儿、汪怜怜。

而这些歌妓作为杂剧演员,又和元曲作家建立了深厚的交谊。如关汉卿和珠帘秀、白仁甫和天然秀等。张国宾更是教坊勾管,教坊总管喜时丰的助手(此见钟嗣成《录鬼簿》。

明代教坊和唐朝的乐府非常相似,但在兼营□业这一点上大大不同,明初官妓其实并不归教坊司管理。刘辰《国初事迹》中记载:“□立富乐院,令礼房王迪管领。此人熟知音律,又能作乐府。禁文武官员及舍人,不许入院,只容商贾出入院内。”而直到永乐十九年,富乐院失火焚烧,才又重新起十六楼安置官妓,官妓的管理才又移回丶教坊司(徐子芳《明初剧场及其演变》)。由此可见,永乐初年的教坊司还比较单纯,应该只是宫廷掌管礼乐外加唱曲演戏的机关,承办各种宴会演奏,类似今天的东方歌舞团吧。此外,禁止“文武官员”入院的法律规定。可见并是后期那么可怕, 直到朱棣靖难成功后,因为朱棣诛杀方孝孺、黄子澄、铁铉等人的蔓抄,厂卫的酷刑,使教坊妓女大增,如《国朝典故》中的一本:《立闲斋录》。书里是这么写的:“铁铉妻杨氏年三十五,送教坊司;劳大妻张氏年五十六,送教坊司,张氏旋故。教坊司安政于奉天门奏:奉圣旨分付上元县抬出门去,着狗吃了,钦此。”

还有,《南京司法记》:“永乐二年十二月教坊司题:卓敬女、杨奴牛、景刘氏合无照,依谢升妻韩氏例,送洪国公转营奸宿。又永乐十一年正月十一日教坊司于右顺门口奏:齐泰妇及外甥媳妇又黄子澄妹四个妇人每一日夜二十余条汉子看守着,年少的都有身孕,除生子令作小龟子,又有三岁女子,奏请圣旨,奉钦依由他,不的到长大便是个淫丶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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