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日先拜家庙,行合卺礼,次日五更,用一桌,盛镜台镜子于其上,望上展拜,谓之新妇展拜。至南宋,则改在新婚当天。坐富贵礼后,新婚夫妇牵巾到中堂先揭新娘盖头,然后“参拜堂,次诸家神及家庙,行参诸亲之礼”。后世一般在迎娶 当天先拜天地,然后拜堂。
清代和民国时均有将拜天地和拜祖先统称为拜堂礼之说。近代多于当日辰、巳、午中的某一个时辰举行。一般在男方家堂拜堂中的夫妻对拜前设供案,置香烛,陈祖先牌位等。拜堂之始,燃烛,焚香,鸣爆竹,奏乐。乐此,礼生(即婚礼主持人)诵唱:“香烟缥缈,灯烛辉煌,新郎新娘齐登花堂。”新人就位,随礼生诵唱“一拜天地,二拜高堂(父母),夫妻对拜,送入洞房”,如仪依序跪拜。在封建社会,新郎新娘先至家庙参拜祖先,之后夫妻行交拜。拜堂完毕后,新郎、新娘在众人簇拥下进入洞房。
晋中、晋南等地,要在洞房门前或门槛上事先放一马鞍,等新娘前脚刚跨过去,便立即将马鞍抽去。洞房内除了有一些生活用品外,还要在门口贴喜联,窗户贴大红双喜字,屋内点大红花烛。忻州等地,洞房门头还要挂一个面塑兔子。
沁县一带,洞房里摆着斗,斗内装有五谷,铜镜等物,用于照妖避邪;灯烛悬挂高墙,通宵不火,俗称“长命灯”。
雁北平鲁一带,入洞房之后,新郎要手持弓箭向四面虚射,名为“撵白虎”。
、晋南的一些地方,则把弓箭悬挂在墙上。民间认为,洞房易受邪魔侵扰,如果不禳解、镇压,就会出现异常事故,于新郎、新娘不利。晋中祁县等地,入洞房后,新郎、新娘并肩坐炕沿上,由“全福人”招呼,把新娘的衣角压在新郎袍襟之上。新郎用秤杆挑去新娘头上的“盖头红”,然后退出。新娘的嫂嫂即动手脱去新娘脚上的新鞋,为她另换一双。所谓“换新鞋,就新范”,意思是新娘以后行事要按男家规矩,受婆家约束。
忻州河曲一带,新郎挑去新娘的红盖头以后,还要用梳子象征地给新娘梳几下头发,俗称“上头”,表示这位女子从今以后成为他的媳妇了。早先新郎、新娘入洞房后,还要用同一器皿饮食,行“合卺(谨)礼”。一般是新郎、新娘先各端酒杯稍饮一点,然后将两杯酒搀兑,两人换杯饮完。山西各地风俗稍异,雁北平兽一带是新郎、新娘共喝一盅酒,称为“玉皇酒”,又名“和好酒”;闻喜等地则衍变为新郎、新娘在新婚之夜同吃“合婚面”。新婚之夜晋南一些地方还有 “踩四角”的习俗。
上午七点到下午一点左右举行。娶女的人家在家堂前置香烛,陈祖先牌位或遗像。摆上粮斗,内装五谷杂粮、花生、红枣等,上面帖双喜字。拜堂前,燃烛焚香、鸣爆竹奏乐,然后礼生育唱,新郎新娘就位跪拜,一拜天地,二拜父母,三夫妻对拜。交拜后入洞房。换代婚礼改行鞠躬礼。
新郎、新娘进门后,有撤谷豆、抱毡等习俗,接着要“拜堂”。古代婚礼时,新娘头上都会蒙着一块红盖头,入洞房时由新郎用秤杆揭开,一说是由婆婆揭开。《醒世姻缘传》说:“新人到了香案前面,狄婆子用箸揭挑了盖头。”
《梦梁录?嫁娶》载,新妇人门“赳择官执花斗,盛五谷豆钱彩果,望门而撤,小儿争拾之,谓之撒谷豆。”
《谈征?事部》:“今人娶妇,舆轿迎至大门则转毡以人,弗令履地。读白〈春深娶妇家〉诗云:‘青衣转毡褥,锦绣一条斜。’则此俗唐时已然矣。”
赵翼《咳徐丛考?拜堂》卷三十一:“新婚之三日,妇见舅姑,俗名拜堂。”
朱熹《仪礼经传通解》说:“妇拜、婿答拜,婿为举蒙头。”
家。交拜,必姆(婆婆)为去之乃合卺。”
新妇拜堂,上古时仅拜公婆和丈夫的尊长辈,自唐开始,则又拜及观礼的宾客,故唐人又有“拜客”之称。宋代出现新人交拜之俗,北宋著名史学家司马光在《温公书仪》中论述新夫妇相拜之礼时说:“乡里旧俗:男女相拜,女子先一拜,男子拜女一拜,女子又一拜。盖由男子以再拜为礼,女子以四拜为礼故也。古无婿妇交拜之仪,今世俗始相见交拜,拜致恭.宜事理之宜,不可废也。”
宋代新娘拜堂的礼仪十分风行。《东京梦华录》记宋人拜堂之俗说:“次日五更,用桌盛一镜台、镜子于其上,望上展拜,谓之新妇拜堂。次拜尊长亲戚,各有彩缎、巧作、鞋、枕等为献,谓之赏贺。尊卡则复换一正回之,谓之答贺。”
宋代拜堂之时,又有“牵巾”之俗。《东京梦华录》载:“婿于床前请新妇出,二空各出彩段给一同心,谓之‘牵巾’,男挂于纷,女搭干手,男倒行出,面皆相向,至家庙前,参拜毕,女复倒行,扶人房讲拜。”
南宋,拜见舅姑之仪有很大变动。古礼拜舅姑在次日,至唐犹然,北宋时仍沿袭旧制。至南宋则有了变动。(梦粱录)记载拜见舅姑之仪在当晚举行。(翰墨全书)乙集亦载:“文公(家礼》,次日见舅姑,三日见庙。今世俗于妇人门,便拜祖你公姑.流失已久。”可见,从南宋开始,民间新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