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那是必须要约法三章的。
第一:不准动用武功,不准违逆她的话。
第二:要跟从,追从,服从。
第三:不许打架斗殴,不许欺负人。
什么约法三章,四章的,白慕斯没也没想二话不说就同意了,不过做的时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天天气极好,千寻带着白慕斯出去挑选一些新鲜的食材回来。
龙城是天龙国第一大繁华县城。
街市很热闹,远远便可听到热闹的喧嚣声和叫卖声。
“今天的龙城怎么这么热闹啊?”
龙城虽然以往也会很热闹,不过,今天却比以往要热闹上十倍,街道上人挤着人,寸步难行。
和白慕斯并肩同行,走在繁华的街道喧哗的人流中,黑玉般的水眸忍不住上下左右转动,瞳仁里充满着好奇的光泽。
周围的摊铺也多了不少。
酒馆茶馆,瓷器字画,胭脂水粉,服装首饰,各种精致的小玩意琳琅满目应有尽有,看得人眼花缭乱,街上的人很多,卖东西的小商小贩纷纷叫嚷吆喝着,热闹非凡。
“今天可是难得的月圆之日,热闹很正常,晚上会更加热闹的。”白慕斯对于千寻连月圆之日都不知道而感到好奇,要知道,每一年的八月十五是龙城一年一度的灯花节,每到这个节日,单身的男女便会买各种的花灯到河里去流放,遇到属于的姑娘的时候,单身的少年便会打捞起她放的花灯。
姑娘们都会在花灯上留下联系的地方,少年则是按照留下的联系方式去寻找那姑娘。
这个时候,姑娘会预先藏起来,少年则在会在联系的地方等待,若是姑娘属于少年的话,就会出来与她秉烛夜谈,若不是自己属意的男人,姑娘这个时候便可以离开,再去放花灯,直到自己喜欢的少年捡到花灯为止。
花灯传情是有个古老故事为开篇的。
这个故事一会儿再说。
“既然是这样,那咱们得先逛逛去。”
街边,各种新奇的玩意看得千寻眼花缭乱,如刘姥姥进大观园——大开了眼界。
“咦!那个泥娃娃好可爱。”
“哈哈…笨笨的好像你。”
“那是什么东西??”
这个…
这个…
还有那个……
我全要了。
“这个簪子好漂亮,你看我带上去好不好看?”
“欸!冰糖葫芦,我要…”
大街上的人都会看到,一个漂亮的姑娘身后跟着一个帅气的男子,男子身上抱着各种大包小包的东西,一路气喘吁吁地跟随着漂亮的姑娘。
千寻两手上拿着冰糖葫芦串,步伐优哉游哉的在大街上逛,边走边欣赏着沿途的街市,见到合眼的一律不放过。
她就这么随便的在街上扫荡一圈,整条街差不多都搬了回去,可怜的堂堂祭月神教的教主大人却被他当做丫鬟来使唤了,可怜的当起了搬运工来。
“哎…你看,你看那个…哇…真漂亮……”
白慕斯实在是受不了千寻了,将所有的盒子扔在一旁之后,快步上前一把拉住了正要往那些精美刺绣图走去的千寻,脸上露出一脸灿烂的笑容,“我的大小姐,你这是出来挑选新鲜食材还是出来偷懒的,你看东西也应该买得差不多了吧!”
千寻正逛得起劲,突然被拉住,转头一看,才恍然大悟,咦!她什么时候买这么多东西了呀!
“唉!那算了,先逛到这里,咱们先回去,晚上再出来…”
“不是吧!大小姐,你晚上还要出来呀!”我的天,他觉得双腿都快要走断了,她却像没事人一样,女人都像她这么剽悍的吗?
千寻斜斜地看着白慕斯,“怎么,晚上不能出来呀!”
白慕斯一看千寻这脸色就知道要发脾气的预兆,脸上的的笑容顿时犹如如三月梨花盛开般灿烂,“当然不是,晚上再出来,再出来…”
“这样才乖啊!”千寻像摸小狗一样摸了摸白慕斯的脑袋,“把东西都给我带齐了,拿到我房间里面去哦。”
乖个毛线。
你全家就你最乖。
白慕斯不情不愿的拿着东西,心里却拼命的在吐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