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光鲜亮丽的城市总有与其相对应的黑暗面。经济的高速发展所产生的贫富差距拉大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在这种畸形经济发展之下,罪恶如同细菌般滋生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金钱永远是最受欢迎的对象。
哥谭便是这样一个城市。
贫民窟坐落在老城区,高楼大厦向外扩展,仿佛是为了隔绝老城区和外界的联系,将它囚禁在狭窄肮脏的一掊黄土之上。所谓的贪污腐败打家劫舍在哥谭几乎成为了一种“合法”的现象,官商勾结,黑手党买通警察局而胡作非为,警察收下了黑手党的钱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光明正大地涉足偷运行列。至于穷人,除了犯罪,穷人永远是被压迫的对象。
这就是哥谭,罪犯的摇篮,滋养罪恶的地方,永远没有公平公正的地方,嘲笑蔑视庄严神圣法律的地方。
或许按照一般套路,这时候就应该跳出一个光明英雄,打败坏蛋,拯救哥谭市民于水火之中。但是,哥谭不需要英雄,每当有人想充当声张正义的英雄时,等待他的便是来自哥谭大半人的围攻。
哥谭不需要长着一张正义脸的人跳出来装好汉,哥谭有她的骑士。
“哦?一个打扮得像个大蝙蝠的家伙,抓住了哥谭黑手党首领之一的费康尼?”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影穿着一件白衬衫,站在阳台上,看着街上稀稀拉拉的车灯以及并不刺眼的街灯,玩味地对电话另一头的男人道。
她是一个东方人,生得一双妩媚的桃花眼,从面容上看她只有二十多岁,身材凹凸有致,绝对能令大部分男人过目不忘心驰神往,一双白白的大长腿露在外面,赤着脚站在冰冷的地面上,夜风吹拂着她的衣角,但是她似乎并没有觉得冷。
‘是的,老大,这可是千真万确,我的一个线人告诉我的,那个流浪汉老杰克,你知道的,他之前给我提供了很多信息。这次是他亲眼所见,还帮我拍了照,不过是用我给他的劣质手机,像素不高,加上天黑,照出来有些模糊……’电话那头的声音显得兴致冲冲。
“亨利,就为这事,你大晚上凌晨两点多把我叫起来?”林千沙打了个哈欠,声音听起来漫不经心,仿佛已经失去了对这则消息的兴趣。
电话那头的人急了。‘别这样,总编老大,你难道不觉得这是一条爆炸新闻?我的天啊多少年哥谭没出一个找死充英雄的脑残,现在总算出现了一个,还他妈的抓住了费康尼!那可是费康尼!在哥谭可以说一手遮天的家伙啊!我敢保证这是第一手资料,我都已经把钱交给了老杰克,如果你不通过我这不就是白给了吗?这可是我们那快要破产的报社的希望啊,再没有点有趣的消息,我们就没饭吃了!算我求你,克丽丝,把明天头条给我吧!’
林千沙挑了挑眉,微微勾起嘴角,不过那语气依旧慢条斯理:“话你倒是说得头头是道,写出来的东西像个屁一样。就为头条这破事打扰我休息,你是想死还是不想活?有时间跟我在这里说一大堆废话,还不如趁早写出你的新闻稿,六点准时发我邮箱里,让我满意了,头条就是你的。”
‘天呐克丽丝你简直就是我的女神!你等着我马上就去写!我……’男人兴奋地叫着,可惜还没等他表达完自己的感激之情,嫌他啰嗦的林千沙直接挂断了电话。
她趴在阳台的栏杆上,看着刚才黑影消失的方向,突然勾起了嘴角。
当林千沙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她还是一名从哥谭贫民窟里走出来的大学生,靠着优异的成绩,拿到了普林斯顿大学的奖学金。而她的任务目标,是一个名叫布鲁斯·韦恩的家伙,普林斯顿的校友。
第一次听到这名字,林千沙就觉得有些耳熟,似乎在哪听过,直到她看到系统提供给她的基本信息资料,看到了那个布鲁斯·韦恩的脸,脸色顿时有些古怪了。
这张脸,不就是培斯顿的脸吗?以及,之前她貌似也见过和培斯顿有着同一张脸的家伙,貌似,也是什么什么韦恩家的人,住在……哥谭。她立刻有些不安地翻起这个世界的美国地图,然后在地图上,看见了一个在意料之外,也是意料之中的城市——大都会。
大都会,林千沙可忘不了这个地方,更忘不了大都会里还有一个她曾经的任务目标,克拉克·肯特,也就是传说中的超人。
马丹,这是什么见鬼的情况?林千沙立刻询问系统,系统的回答再一次证实了她心中的猜想——这个世界,就是她原来经历过的那个世界,只是时间线不同罢了。林千沙默不作声地看了眼年份,这时候,大概是她和克拉克正在斯莫威尔小镇度过儿童期的时候。
这种感觉……可真是微妙啊……如果她跑过去看看以前的她,结果会怎么样?林千沙脑子里突然闪过这个从前的自己和未来的自己想见的场面,但是马上便被系统亮了红牌。
系统的大意是,如果不同时间线的自己相见了,就会扰乱这个世界的时间线——因为她之前经历这个世界的时候可没有遇到过来自未来的自己——导致时空崩塌,所有时间线上的测试者被抹杀。
卧了个大槽!林千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