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唐方礼来说,父亲这个字眼比一般人的意义都要重。
他三岁时候母亲就过世了,父亲再娶过,但是因为继母对他的虐待父亲毅然决然选择了离婚。
从此,两个男人相依为命。
他的老爹没有文化,却深谙知识改变命运这个道理,省吃俭用的供他念了整个大学,他拿到s大学政法系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他老爹高兴的合不拢嘴的样子,永远是他心里抹不去的一道风景。
刚大学毕业那几年,他并没有什么太过远大的目标,觉得找一份好工作,接老爹进城,然后找个贤惠孝顺的媳妇这一辈子安安静静的就这么过。
是蔚雪芬给了他野心,一颗蓬勃雄壮的野心。
而这可野心,让他忘记了初心,忘记了那个平平凡凡的梦,忘记了家乡等候着他逐渐老去的爹。
看到他老爹的那刻,他这颗官场上摸爬打滚早就磨练的精钢石一样坚硬的心,颤抖了。
而对于唐爷爷来说,这样的场面,他也等了太久了。
这么多年,他辛辛苦苦的攒着钱,总想着有一天能够进城看看自己的孙子孙女和儿子,父子没有隔夜仇,他早已经不恨唐方礼了,他一直在等待,等待着儿子接他进城。
他原本以为等不到了,他知道,儿媳妇恨他,他也为自己当年的行为忏悔过,亲家的病,他确实要担负责任,所以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有打扰过他们的生活,只是生活在等待之中。
有生之年,他总算是等到了,接机口,一道栅栏,三代人。
他的儿子和孙子孙女就站在外面,他的感情是含蓄的,没有像唐方礼那样红了眼眶,只是憨厚的笑着。
“你们怎么都来了,我知道地址,我自己做车去就行了嘛,你看看,还耽误你们上学上班。”
“爹,你先出来,从那边那个出口出来,我来接你回家。”
“呵呵呵呵,回家好啊,回家好。”
本事憨厚寻常的一句话,唐方礼却鼻子一酸,这许多年,他何曾为任何事情红过眼,而此刻,因为亏欠和懊悔,他只恨不得给他老爹跪下来磕三个头。
他的这种情感,唐欢欢和唐晓尚半分也体会不到,她们并没有已经这个乡下老头的到来而有半分情绪起伏,只有无忧懂得这种感情,因为对爷爷,她的情感绝对不会比唐方礼浅薄。
“爷爷。”
她跑到出口的地方,就算是几步之遥,她也等的焦急。
唐兴华看到无忧,脸上笑容异常慈爱温柔:“不用上学吗?”
“下课了已经,爷爷我来,你怎么背这么多东西。”
无忧要去接唐兴华背上的大蛇皮袋,一双宽厚的大掌却早她一步接过了蛇皮袋。
熟稔的往后一扛,西装革履的唐方礼搭配这一个半新不旧的蛇皮袋,看上去很是不般配,唐兴华忙过去拉:“爹来,爹来,回头把你西服弄脏了。”
“爹,我来,衣服脏了可以洗。”
“呵呵,呵呵,家里有洗衣机是吧。”
“恩。”
“那就好,那就好,不然,还是我来。”
“爹,我来吧。”
“哦,那行,行。”
十六年的时光,足以把曾经最为亲昵相依为命的两个人,隔离成这般陌生,每一句话都是客套,每一句话都有些无措和小心翼翼。
这个城里儿子早已经不是唐兴华记忆中的细伢子,十六年不见,他也老了,不过比起那个泥巴田里打滚的细伢子,更精神,更有气派,他的儿子出息啊。
唐兴华心里很是欣慰,有生之年能进一次城,看看孩子们,他这辈子也算是圆满了。
唐方礼背着东西在前面走,唐欢欢和唐晓尚过来生分的喊了一句爷爷,唐兴华激动的看着孩子,有点儿不知道怎么和孩子招呼,唐晓尚他是压根就没见过,照片还是无忧进城后寄给他他才看到孩子长这么大了,唐欢欢小时候看到过,三四岁大的时候跟着她爹妈到乡下来过过一个年,转眼都成了大姑娘。
他不知道孩子们喜不喜欢他,他粗糙的老手也不敢轻易去碰孩子细腻的皮肤,真是陶瓷娃娃一样精致的一双姐弟啊,他看的心里欢喜,直笑,憨实的笑。
“照片我见过,比照片里还好看,欢欢你都长这么大了,真好,真好。”
简朴的语言,也算是表达激动的一种方式
“爷爷,走。”
相对于唐欢欢和唐晓尚的生分,无忧和爷爷的感情,却是最亲近不过了,她握住了唐兴华的手,跟上了唐方礼的脚步。
唐晓尚和唐欢欢走在后面,脸上的表情很淡漠。
对于这个爷爷的到来,唐欢欢和唐晓尚是不欢迎的。
他身上的味道,土到掉渣,一双手又老又丑,看上去好像很脏的样子。
而且从他们懂事起,他们的妈妈总会和她们灌输“爷爷害死姥爷”的思想,这让她们心里根深蒂固有个想法,觉得这个老头肯定是个特别厉害很尖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