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亲的一应繁杂事体,皆由花二娘大包大揽地张罗打理,花小麦不需费一点心思,且事情进行到这步骤,她也不好再与孟郁槐见面,每日里便照旧去饭馆里忙碌。
说是“忙碌”,其实也不尽然,因为生意清淡,一天之中她大部分的时间都是闲着的,在大堂里呆得久了,只觉身上哪哪儿都有虫子在爬,浑身不得劲,心中也发慌,简直坐立难安。
虽说那一年的租钱都已付了出去,暂且不必为此而操心,但……谁家开饭馆儿不盼着宾客满堂?连着几日,从早到晚只能做成两三笔买卖,任是谁心里头又能觉得舒坦?
天气尚暖得很,厨下的菜肉禁不起久放,没用完的便只能带回家去。花小麦左右也是闲着,又觉技痒,干脆便跑去厨房,变着花样地做了不少吃食,虽无客上门,却使春喜和腊梅两个好好儿地饱了口福。
罗月娇在家闲得没事,偶尔也跟着她嫂子来饭馆儿里寻花小麦玩,每每一进得门,便满口埋怨花小麦做了这买卖之后,都没空教她做菜,少不得也混上两口吃的,然后喜滋滋地呆得够了才离开。
她们吃得开心,花小麦瞧在眼里心下自然也是跟着欢喜的,只不过……再这么下去,莫说赚钱,只怕用不了几个月,本金都给赔个清光!
这日临近午时,店内空无一人,花小麦弯腰站在临窗的桌子前,在春喜的指导下,动作极之笨拙地糊鞋底,罗月娇便又跑了来。
她才一进门,腊梅便笑呵呵嚷了起来:“哎,春喜,你看你家小姑子来得这叫一个合时。眼见着又是来蹭吃喝的吧?”
罗月娇也不恼,半真半假地嗔了她一眼,径自走到花小麦身边。胳膊支在桌上撑住脸,静静瞅着她忙活半晌。冷不丁道:“小麦姐,你是瞧着这饭馆儿生意不好,预备改行?”
“你信我抽你吗?”花小麦狠狠瞪她一眼,“就不能说点吉利的?”
春喜扑哧一笑:“你小麦姐这是在临时抱佛脚呢!好家伙,平日里舞弄锅铲,那叫一个灵巧,谁知拿起这针线来。比你还笨!我生生教了她一上午,弄得我满头大汗,这会子总算是开了窍了!”
罗月娇混没在意地应了一声,弯弯嘴角。神秘兮兮地又往前凑了凑:“小麦姐,我告诉你个事儿,方才我要出门之前,看见我娘在门口跟一个婶子说话,我便偷听了一耳朵。她们说。那个关蓉生病了。”
果然爱八卦这种事也有家风吗?花小麦忍不住瞟了春喜一眼。
“她生病还算是新鲜事?”不待她开口,腊梅便抢着道,冷哼一声,继而又懊恼地一拍掌,“我这一向天天都在饭馆里呆着。村里的事,竟半点也不晓得了,居然要你告诉我!”
“不是,我听说,她这一回病得真的很严重!”罗月娇正色道,“她娘已经许久没出过家门,成天都在屋里照顾她,说是大夫请了两三个,药也吃了不老少,只是不见好——小麦姐,你说她会不会死啊?”
花小麦哭笑不得。
这姑娘,真是……问这种问题,让人如何回答?
罗月娇显然也并不曾真的等她回答,抿抿唇角,自顾自接着道:“不过,我娘说,她那也是自个儿活该,这便叫做作死。眼下她即便是没病,十有八九,也轻易不敢出门的。”
“就是这么说。”春喜在旁应和道,“这一回两回的,她那张脸早就丢得尽了,她死不死,跟你小麦姐有什么关系?巴不得离她越远越好,眼不见心不烦哩!”
“唔。”罗月娇便点了点头,摸摸自己的肚子,赧然一笑,“我有点饿了……”
“我说什么来着?就是来混饭的嘛!”腊梅闻言,立时在旁抚掌大乐起来。
花小麦也有些无奈,将手头的活儿放下了,抬头来瞟她一眼:“想吃?进来帮我的忙。”说罢,转身就往厨房走。
罗月娇欢实地一蹦三丈高,果真亦步亦趋跟了进去。
鱼虾蟹这类东西,唯有新鲜的才最好吃,但凡杀了之后放上一天,滋味便要大打折扣。因饭馆儿生意冷清,最近这一向,花小麦买的河鲜便少了许多,省得糟践浪费东西,六七天前徐二顺送来的那一小筐毛蟹,便被她洗刷干净,全腌进了坛子里。
入秋之后,正是吃蟹的好光景,毛蟹虽不比青蟹那样个儿大肥厚,却也别有一番滋味。先用八角、草果、花椒和盐等物熬成一锅浓浓的卤水,搁在旁边放凉,接着再取一个能密封的坛子,清洗晾干之后,将收拾妥当的毛蟹放进去,依次倒入卤水、整坛上好绍酒、姜片、陈皮,最后再加上一些甚是浓烈的曲酒,然后便可将坛口密封,搁在阴凉处,腌上六七天,便是那膏脂鲜美,回味悠长的生腌醉蟹。
这菜并不难做,最要紧是整个烹饪的过程中,不能沾上哪怕一丁点的油星儿,否则,那腌在坛中的毛蟹便会变坏,吃下去要闹肚子。
花小麦将坛子从阴凉处搬到灶台上,取了双长筷子,从里面捞了几只醉好的毛蟹出来,一边吩咐罗月娇端出去,一边忍不住小声嘀咕。
“本姑娘这么好的厨艺,成日只便宜了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