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自从在阳台镇胡乱吃过一点东西之后,算上在大顺的时间和穿回现代睡觉的时间,古云差不多一共有八个小时没吃饭了。这么长时间,肚子早就饿扁了。既然这饭菜用过秘制调料,那就不用细细品尝了。当下,他就风卷残云起来,很快就吃了个精光。
酒足饭饱,古云出了芙蓉楼,来到街上晃荡起来。
这格州城的繁华之地,当然不是青冈县城那种小地方能比的。这里光是青楼、妓院就不下十家,赌坊、当铺、钱庄也是一字排开,酒楼、饭馆更是不计其数。
依着街道而走,古云仔细的熟悉着环境,同时思量了起来:要是我也在这里盘下一间店面,专门销售一些不那么惹眼的现在制品,想必生意会红火,财源也会滚滚而来。不过,这种事在没有深厚背景的前提下,只能隐藏在幕后做个甩手掌柜,甚至得随时准备转手、跑路。
还有一种方式,那就是和现有的店铺合作,向他们提供货源,让他们代为销售。只是这样更危险,直接就暴露了自己的身份,有些得不偿失。
嗯?味精这种东西想必不会让人眼红吧?向芙蓉楼销售味精倒是可以试试,肯定可行。就是芙蓉楼用不了多少味精,必须想办法让他们多开分店才行。看来,得跟芙蓉楼的那个老板娘好好谈谈了。
古云想通之后,马上返回了芙蓉楼的客房。关上门,穿了回去。
回到现代,在家里找了点没用完的味精,用小瓶子装上一些。突然又想到:想要跟老板娘谈,恐怕这点东西还不够,必须再拿出点镇得住的东西才行。
于是,古云又翻出一瓶白酒来,撕去包装和标签等有现代信息的东西。然后,他想了想,又找出胡椒粉和辣椒粉,也是用小瓶子分别装了一些。
带着这四样东西,古云启动星盘回到了芙蓉楼的客房。
打开门,叫来一名小厮,古云将那四样东西递给那名小厮,说道:“将这些东西拿去给你们老板娘,就说是本公子送给你们老板娘的!”
“是,公子!”那小厮接上手之后,急忙小心翼翼的抱在怀里。要知道,古云给的东西,都是用玻璃瓶装着。那玻璃,在古人看来就是水晶,还是这么纯粹透明的水晶,能不让他们小心翼翼的吗。虽然不明白这位陌生的客人为什么送这样贵重的东西给老板娘,但老板娘的事,又岂是他们这些小厮能知道的。还是赶紧送去吧,这东西太烧手了!
等小厮急急忙忙的走了,古云也出了客房,关上房门,再次走出了芙蓉楼。他这是上街寻找合适的店铺呢。
芙蓉楼的事儿就算能成,那也是长期生意,不是短时间内能见效的。还是盘下一间店面,卖一些现代小饰品来钱快。就算不能长久,等到必须跑路时,估计已经积累了足够的资本了。那时候,现代枪械什么的恐怕都搞到手了,跑不跑路都是二话了。
古云在街道上寻觅着,繁华大街上的合适店铺,却不是那么容易找的。除非经营不善或者遇到急事需要转手,否则又有谁愿意放弃下蛋的母鸡?
古云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的晃悠,可在芙蓉楼里,他拿来的东西却是引起了一阵轰动。
那名小厮走出了古云的房间,直接去找上了他们掌柜的。他是见不到他们老板娘的,只能将东西交给客栈掌柜。
“赵掌柜,这是地字庚午号房的客人托付的东西,说是要送给东家。”小厮口中的东家,就是他们老板娘。而赵掌柜,则是老板娘请的管理者,相当于现代的职业经理人。
“哦,你放在这里吧!”赵掌柜并不在意,想要讨好他们东家的浪荡公子哥多了去了,也没见东家给过他们好脸色。但是,当他无意中扭头看见那小厮将四个水晶瓶放在桌子上的时候,他的脸色立马就变了。
只见那一大三小四个水晶瓶,质地通透,造型别致,看上去就不是凡品。只是,他和那小厮一样,也只注意到了这四个瓶子的不凡,没有注意瓶子里面装的什么东西。这要是别人卖给他,说不定就会做出买椟还珠的事情来。
不过,这些水晶瓶可不是送给他的,当他把玩够了之后,随手打开那个大号水晶瓶的时候,一股浓烈的酒香之气随之充斥整个室内。赵掌柜立马就是眼睛一亮,这酒只凭这香味,就可以断定是好酒。
当即,他拿出一个小酒杯,倒了一点酒到杯子里,拿起杯子品尝起来。只是,这酒刚进入嘴中,一股浓烈的辛辣感就直冲鼻端。当酒入喉,一股更强烈的灼烧感从喉间涌来。酒一下肚,又有一股热气直往上冒。
“好酒!真是好酒!这才是男儿应该喝的酒!”赵掌柜忍不住赞道。就连他这种一向稳重的人都忍不住赞叹,这种酒恐怕神仙都眼馋。这要是在芙蓉楼卖这种酒,恐怕每天的大门都会被挤破。就算是缺少秘料,只凭这酒,扩建酒店也就势在必行了。
酒既然不是凡品,那么其他三个水晶小瓶里面的东西就可想而知了。
赵掌柜拿过另外那三个小瓶子细看了一会儿,伸手先打开了其中装着红色粉状物的那一个。不过,瓶子一打开,不见刚才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