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嘛,跟总裁的接触会很多,胡双玉为了利用得天独厚的优势,每天都很准时的去上班,去了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北宫凌墨收拾办公桌,看看钢笔的墨水还有没有,没有的话就要及时的给它填满,那只进口的钢笔看起来不是很特别,却也比较昂贵,北宫凌墨常常在工作中要用到它,可能用的比较手顺,用了大概两年了也没有换过别的笔。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还是胡双玉在他生日的时候送给他的,他至今没有扔掉,是不是说明他还记挂着之前两人的情分呢?
文件需要整理一下摆放到书桌的左上侧,这方便北宫凌墨左手去拿,然后放到跟前,由用手来批示签字。这个细节是别人所不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