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是阿水。
红梅冲我挤眉弄眼,像是问我:这小伙子是不是你老乡?长得还挺俊,阿默,人家可是专门来找你的呢!
见我和阿水都默不作声,红梅赶紧自作聪明地关好院门,那时阿婆正和南松上街去买缎面了,家里就我和小宝儿。
我就像没见到他,继续回身洗衣服,片刻后他一把将我从小板凳上拉了起来,塞给我很重的一个钱袋,又被我还塞给了他。
“夫人。”
“小哥,你认错人了,请回吧。”
“夫人,您的腿怎么了?阿水不会认错,这世上只有您一人才有这双眼睛!”
我解下自已的面纱:“对不起,我儿子醒了,麻烦您快些走,一会儿我婆婆回来会误会的。”
他吓得倒退了个趔趄,对我连说了两声报歉,像见了鬼似的吓得拔腿跑了。
晚上,红梅喜滋滋地跑来找我,递给我一瓶药膏:“阿默,我来给你抹,这可是好东西呀!你那个老乡托我捎给你的,说是能淡化疤痕,我闻过,可香了!”
“阿默,你怎么啦?还说高兴,你看你眼睛都红了!阿默,你是不是不喜欢南松?他是五大三粗了些,男人嘛,一不识字,要是连力气都没,那还能有什么用啊!”
“阿默,说句话嘛,你这样我心里也难受,要是实在不喜欢,咱们就算了,哎呀,我不回滁州了,咱们姐俩一起,也能养活个孩子!我是看穿了,甭管穷富是男人就没几个好东,穷时他对你好,那是因为他什么都没有怕你跑了,等一有钱他第一个就是把你给蹬了。”
“你怎么会这么想呢?”
“不是我这么想,是事实就这样,那边巷里的兰香,从前可不就喜欢个穷书生,几年辛苦攒下的脂粉钱全贴给那人赶考,那书生倒也争气还真中了个举,没想到中榜后他立马翻脸不认人,在街上一把掀倒了兰香,还叫兰香以后别纠缠他,莫给脸不要脸,他堂堂一介文人怎么可能认识柳巷女子,可怜当时兰香肚子里还怀着那书生的种呢,没办法,自个儿咬牙喝了红花汤,一下命就去了半条。”
“世上真有如此负心薄幸之人?”
“哎呀,你才知道呀,我听那茶馆说书先生说,那皇上从前不也宠幸什么尚美人么?你知道当年尚家人在京城有多威风吗?结果呢,没几年还不是给赶出了宫,前两月郭皇后刚死,皇上马上又立了个新皇后。”
“什么皇后?”
“好像是曹皇后,说是什么出身名门知书达礼,可作国母。”
“红梅,或许每个人都有些说不出的苦衷。”
第二天,阿婆从早上开始就喜得合不住嘴,我穿上件新衣裳,被南松牵着手拉进了我原来的房间,贴着红字的新房,点着红烛的洞房。
小宝儿吃饱后被阿婆抱走了,那时,我像个被揭过盖头的新娘子,坐在床边,只是没有欢喜没有羞涩只是木然。
刚被南松手忙脚乱地摁倒,门竟猛然被人一脚踹开吓得门里的人一跳!不待我反应过来,正急不可耐的南松就被冲进房的人两拳放倒,软在地上晕了过去。
也不等我开喊,那人一把抢过我的左手手腕,发力掐起手腕上的一颗珠子,直到听到红珠子“叽叽”响才松手,他眼角噙着泪跪在我的床边:“夫人,阿水对不起您!”
没办法,给阿婆留下些钱,我抱起小宝儿打上行李,那些行李又被阿水给抢过去扔回了房里:“夫人,这些都不要了。”
他雇了顶轿子,带我住进城南一所三开院,中间是厅房,左右又各有一厢房,穿过厅房后面还有厨房和柴房。
我住在左厢房,里面是他故意学夹缝园的摆设,弄成的卧室,十分雅致。他还请了个大婶专门做些家务,又问我想要几个丫鬟。
“阿水,我什么都不需要。”
我没有问他,关于大理的前因后果,他也不再问我,我为何如此落魄。不知他是受我的影响,还是他这个人心思细密,总之只要我肯答应住进来,他什么都不问。
事情已经过去七年,我们都变得截然不同,他从一个毛头小伙子,变得成熟稳重起来,头发和旭峰从前一样,分一半束在脑后。
“这是哪里?”
“为夫人您买的宅子。”
我自然不会问他有没有成亲,他和阎文应一样,从小就净身进宫,做小皇子的跟班。
阿水想了许多办法为我袪疤治脚疾,喉咙的运气最好,虽然音色有些小改变,还是有实力当高音歌唱家的;脸上的疤已经被袪得很淡了,不需要再系面纱,可额头上的刀痕当时划得太深,阿水居然奇思妙想,请人用朱砂在我额上将近有一指长的伤疤处绣了枝淡粉色的桃花,仔细一看倒也遮掩得过去,只是诈一看整个脸孔显得十分妖异,像桃树精似的;至于我的脚,大夫说已经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实在是没办法,只有瘸一辈子。
“阿水,不要再花钱请大夫了,我可以走路就行,脚已经不疼了。”
我也不知阿水到底有多少钱,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