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我傅吟雪这个鬼比较凶,还是他们那些乌七八糟地玩艺儿比较强,” 傅吟雪说到半截,傅晚盈已经伸手捂住了耳朵,看到哥哥的嘴皮子终于停止了嚅动,她已经挪到了紫衫面前,小心翼翼的道:“紫衫姐姐,一会我们一起下山,不理那个坏家伙了,” 紫衫微笑的点头,直到这个时候,她才明白,为什么见面后,明明沒有哥哥那种超人的亲和力,傅晚盈还是一直贴住了她,死赖活赖的要一起游玩,而几乎在同时,紫衫若有所悟……像傅吟雪这种充满叛逆和大无畏激进精神,又长得高大魁梧英气逼人地男孩,的确是最容易获得孩子好感地类型,就算是有别的男生追求,有这么一个哥哥当榜样竖在那里,只怕那些年龄接近,个人魅力却差了何止几级地小男生们,根本沒有任何机会, 到了天黑的时候,在傅吟雪地带领下,他们一行人,找到了这座大山里修建的盘山公路,所以虽然是走夜路,但是他们的速度却快了很多,当紫衫和林栋手上的情侣手表,时针一起指向晚上十点三十分时,他们已经走到了晋祠的山脚下, 拦上一辆出租车,在十一点钟的时候,他们已经重新回到了周林岚生活的那个城市,和傅吟雪兄妹挥手道别后,紫衫却站在这个城市的街头,突然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林栋不知道紫衫在想着些什么,他更不知道,傅吟雪那几句“本來人生一世就是草木一春,纵然不能象太阳这样活得万众瞩目,至少也要闯得轰轰烈烈,临闭上眼睛前,能觉得这一辈子沒有白过,也沒有什么再值得后悔的事情,才不枉老天把我傅吟雪弄到了这个世界上”,对海 成了何等强烈的冲击, 紫衫静静的站在街头地角落,任由时间随着手表上的指针跳动,一点点滑向凌晨,到了这个时候,白天工作了一天的人们,应该已经陷入了沉睡,但是这个只有三四百万常住人口,却病态的拥有了上万家娱乐场所,曾经被美国时代杂志周刊评价为“世界密度最高的红灯区”的城市,直到这个时候,才渐渐展现出他的另一面, 看着街边灯光鼎沸连成一片地娱乐城,看着它们门前,那犹如世界名车展览的停车场,看着那些明明天气依然寒冷,却穿着单薄的外衣,站在风中努力对每一个过往客人,露出职业化笑容的年轻女孩,紫衫能够清楚的感受到,这个夜晚,正在不断升腾的与纸醉金迷, “紫衫姐姐……”已经静静陪着紫衫在这个街角站了整整一个小时,林栋终于忍不住说话了,“我们回去吧,明天,我们就要回基地了,” 沒错,他们在这个城市里,整整呆了二十六天了,扣去到狼牙军部队精英训练基地來回的时间,这已经是他们在这个城市里能够存在的最后一个夜晚,他们当然应该早点回去休息,然后准备明天的行程, 但是紫衫却依然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静静地想着她的心事,面对这一切,林栋也老老实实的闭上了自己的嘴巴,偶尔走夜路从他们身边走过地行人,无不对紫衫和林栋这一对奇怪的组合侧目而视, 又这样静静地站立了大约五分钟,紫衫突然拉住了林栋的左手,这样的接触,对他们來说,应该是司空见惯,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紫衫的身体却不能自抑的轻轻一颤, 林栋睁大了眼睛,他真的不知道紫衫怎么了,为什么会一言不地站在这里一个多小时,然后突然又握住了他的手,最令林栋感到不可思议地是,仅仅是又过了几分钟,他就能清楚的感觉到,紫衫地手心里,竟然渗出了点点汗水, 手拉着手,两个人竟然这样又站到了凌晨一点钟,就在林栋已经忍不住开始怀,紫衫会不会这样和他一直站到天亮时,紫衫终于开口了,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声音有点沙哑,但是就因为这略略沙哑中透出地颤音,却在不经意中,轻轻挑动了林栋内心深处,不知道哪根心弦:“我们今天,不回去了,” 说完这些话,紫衫沒有回头,就那样拖着林栋的手,终于重新开始行走,当两个人穿过一道旋转门,踏着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地板,走到一个服务台前时,林栋才猛然惊醒,他在紫衫的引导下,竟然走进了一间星级酒店, “开……一个标间,” 紫衫的声音有点飘忽,就连她的眼睛焦距,都开始左右移动,虽然还是一脸的镇定,但是林栋却能感受到,她手心里渗出來的汗水更多了,站在柜台后面在这方面绝对见多识广的服务员,却是一脸的平淡,收下足额的钞票后,打量了一眼紫衫和林栋后,突然建议道:“还是开一个情侣间吧,” “呃……” 就在林栋以为,紫衫一定会摇头拒绝的时候,紫衫却咬着嘴唇,从唇缝中挤出一声回应:“……好,” 事实上,就连紫衫都不知道,这种星级酒店中,标准间和情侣间有什么区别,但是她的脸,现在就像是已经熟透的西红柿,红得几乎已经可以滴出血來, 柜台后面的服务生把一张房卡推送到紫衫面前,“214号房,” 拿起房卡紫衫调头就走,她走的速度,让林栋怎么都觉得,紫衫是在逃跑, 当他们找到211房,并打开了房门后,两个人的目光,不约而同的落到了整个房间内,那张唯一一张,却够大够宽,一看躺在上面就很软很舒服的双人床上, 走进这间房门号,都和情人节暗含联系的情侣包间,当紫衫关紧了房门,甚至还不忘上了防盗栓,又“刷”的一声,拉上了厚厚的窗帘,将窗外不断跳动的霓虹灯灯光,一起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