燥热。这么热的天气,林子枫无法穿不透气的雨衣出来。
胸膛和臂膀上的肌肉,仿佛给太阳晒鼓了似的,滋冒着油油光泽的汗珠脚下坑坑洼洼,时不时蹬散一溜碎石,沿倾斜的山体滚跑下去。
小心地保持着重心,每走一步都很费力,右手攥着的匕首,偶尔会猛扎一下山壁缝隙,拉住下坠的身体。
差不多走了两个时辰,用来遮阳的棕榈树叶,早已烤的蔫吧,如同一只死鸡,怎么抖落也挺不起来。林子枫丢掉多余的重物,继续加紧脚力往前赶。
最后,遇到一块儿酷似屋檐的岩石,从山壁上突出来,总算可以坐下来歇会儿。那片黑白条纹的斑马群就在眼前,林子枫向右侧推移望远镜,大群褐色的羚羊,在悠闲地啃草散步,每一只眼睛里沉淀的惊恐,令它们时刻警觉着四周。
林子枫在四百米开外的丘陵半腰,手枪就在大腿两侧,而且是两把,面对眼前大片鲜活的兽肉,就像在超市购买,肥瘦任意挑选。
想要射杀一只很容易,问题是打死猎物后,还得爬下山腰,跑到猎物跟前捡回来。这个过程需要三分钟,可四周潜伏的鬣狗,足够抢了这种现成的便宜,把猎物拖的不知去向。而且,林子枫很担心那些杀手就在周围。
所以,林子枫必须先走下去,猫腰在草丛里,一点点地靠近羚羊群,保证射击距离在百米以内,才能及时守卫起自己的猎物,制止鬣狗群的哄抢。
又歇息五分钟,喝了点淡水,便左手握着手枪,右手攥着锋利匕首,蹲隐在杂乱的蒿草之中,带着杀机朝目标寻去。
草原上热浪翻滚,底层的泥草味儿,夹杂着动物群的粪便味儿,骚臭阵阵扑鼻,令人不情愿呼吸。如果击杀一头斑马,林子枫一人恐怕很难拖拽回去,而且自己三天也吃不下如此大的一头野味儿。在可以任意汲取的时候,贪婪和浪费是一种危险。
因为,宰剖兽肉耗费时间长,掏出的内脏杂物较多,这些很容易引来猛兽的袭击;把过多鲜肉背回山洞储藏,食物的气味儿也会比较浓烈,这些都是招致危险的不理智。所以,林子枫决定射杀一只体积中等的年轻羚羊。
再次窥察一下四周,并无潜伏的猛兽靠近,便悄悄将枪口对准外面,这个距离狩猎,就像叉子杵起瓷盘里的牛排,再简单不过。
一头刚刚摆脱母亲守护的小羚羊,正悠然自若地嚼着草茎,它头顶没有犄角,一双水润漆黑的大眼睛,不时朝林子枫的方向定睛一望,好像预感到死亡,但又不确定,最后,它仿佛不想 自己吓唬自己似的抖抖耳朵,甩一下白毛尖儿小尾巴。
四周的鬣狗,仿佛预先警觉到了林子枫的存在,预警似的发出呜嗷呜嗷地呻叫,更像彼此招呼,准备哄抢林子枫击中的羚羊。
“砰!”一声脆响,打破草原上枯燥的沉闷,呼啸直飞的子弹,在无数蒿草的上层,冲开一条直线,直奔小羚羊的眉心,瞬间炸出一个肉孔,周围的皮肉,犹如起开一半的啤酒盖儿。
大片的斑马群和羚羊群,先是惊得一愣,随即朝身后那片稀稀拉拉的树林云涌窜去。原本祥和的草原,危险的暗流像从突然破裂的管道喷出,整片大地黄土飞扬,沸腾了起来。
林子枫火速起身,挎好重型手枪朝猎物奔去,其余鬣狗追随着兽群,一颠一簸地跑着,意图趁乱扯咬住一头斑马幼崽。
枯黄的蒿草,磨得林子枫腰肋难受,也掸掉不少汗水,林子枫不由舔舔干裂的嘴唇,给自己肤表补些水分,虽然这只能是心理作用。
跑到近前,小羚羊额前压倒的枯草已浸染血红,紫黑的血浆外流,其间带有崩碎的乳白脑浆。林子枫一把抄起小羚羊,扛在肩头转身飞跑,往刚才歇息的山腰上奔。
那群追赶斑马群的鬣狗,忽然掉头朝林子枫追来,仿佛是林子枫抢了它们的猎物。林子枫左手揪住肩头的羚羊耳朵,右手拽出屁股后面的重型手枪,准备让这些难缠的家伙吃点苦头儿。
追过来的鬣狗群,大概有十一二条,它们分布在林子枫两侧,边一瘸一拐地跑,边歪头淌着口水,痴迷斜视林子枫肩头的羚羊。
“叭叭,叭”眼瞅着到了山脚,马上就得弓背往上攀登,却有三条鬣狗猛然加速,窜到林子枫前面。
林子枫明白,它们这是调整队形,准备扑上了来。“嗷嗷嗷……”三只屯着肚子的鬣狗,没来得及拦到林子枫前面调头,便给子弹一下打倒在草地上,就着奔跑的惯性,咕噜噜翻滚起来。刺耳的惨叫声,震得耳膜收缩。
其余鬣狗见同伴惨死,立刻刹住脚步,嗷嚎一声往回跑,再没一只敢遛着跑。
挺松一下肩头,让扛着的羚羊搭稳些,兽血顺着林子枫的胸膛滑滴,左侧凸鼓的胸肌,染成了鲜红,干燥的皮靴头儿,把坠落的血点绽成梅花状。
只要上到山腰歇息的位置,就可以抽出匕首屠宰。因为放干净兽血,再掏空羚羊的内脏,重量会减轻很多,扛回去的路上好走些。
仅用了四分钟,林子枫便攀登上那块儿屋檐似的石层,拔出亮闪闪的匕首,噌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