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儿···小禽兽··啊呜···慢点···嗯··好···再快点···”沉睡中,某个男人不知羞的扭着身子,好像正在进行什么限制级一般的,嘴里低喃着,咕哝着。
秦守烨看着已经黑得深沉的夜色,启动了车子,车内的灯一亮,玻璃上一层淡淡的雾气,简直比当年拍《泰坦尼克》还要浓密的水气。
痴然笑了下,呵呵,秦守烨,古霍就是你命中的克星。
“··媳妇儿···回家!”吧嗒了下嘴,睡梦中蒙蒙隆隆的古霍侧了下脸,也让秦守烨看到那颗闪着冷光的耳钻。
回头,看看自己左手无名指上的素圈,上面那颗不算太大的蓝钻和古霍那一刻呼应一般的,闪着冷艳的光芒。
“回家!”说着,方向盘一打,车子倒了出去,那麻利的动作,好像十分熟悉车子的性能一般,不一会儿就从颠簸的小土路上上了主干道,黑色帕杰罗就如箭一般的射了出去。
回家,回他们的那个小家。
也许,他的出现,那个作为他母亲的女人并没有多少期待,甚至还讨厌他的出现,就连他的父亲也不见得有多么的想要自己这个存在,可是,这一刻,因为有古霍,他的存在变得有意义,让他终于觉得在黑暗中看到了一丝的曙光。
那么明亮,那么为暖。
秦守烨知道,他暗黑的世界里唯一的光明就是这个坐在他身边的男人。
这,就足够了。
——
当晨曦的光无言的透过窗户,千篇一律却又有些不一样的毛茸茸的金色光束照了进来,然后,新的一天又来临了。晨昏昼夜,日落又如初,这些大自然所带来的美妙奇观,是非常值得人们细细欣赏的,但是,这个不能打破的规律,周而复始,一次又一次,也好似把人一辈子囚在了一个永远不变的转动的轮盘里,命运一般的,让人枯燥。
命运?究竟什么是命运?
也许,正是因为这些,所以,那个小小的小王子才为了寻找他心里的玫瑰花,放弃了守护着的那盏灯。
夏日的清晨,凉爽的清风吹拂过这个生机盎然的季节,两百的阳光投入一双黑色双瞳,漆黑发亮,熠熠生辉,精明的大脑仿佛从来没有沉睡过,就这么不知疲倦的看着枕在他臂弯,睡得香甜的男人。
垂眸一望——那张与自己截然不同的如初见时完美的脸庞,男人的嘴唇微微的翘着,好看的唇线唇角处微微上扬,十分满足的样子,猫一样的蜷缩着,头枕着自己的胳膊,双臂圈着自己的腰身,连腿都固执的放在自己腿间。
这个男人睡的太熟了,那安然甜美的睡颜让人不忍心打扰,可是看看外面金色的阳光,秦守烨知道,他的新的一天又要开始了!
多年已经养成的生物钟,准时就会把他叫醒,即便他不想闹醒男人,可是,他能够享受的恬静时光已经结束了。
天,亮了,新的一天开始了。
他和古霍各自的战斗又要开始了。
轻轻托着男人的脖颈,将他的头放到软绵绵的枕头上,然后是手,再来是脚。
“··呜呜···啊呜··禽兽···小禽兽··抱抱··”男人伸手张牙舞爪的抓了抓。
秦守烨立马拿过自己刚刚枕着的枕头放到了古霍怀里。
男人结果枕头,蹭了蹭那软滑的丝绸布料,满嘴的,勾着唇,又睡了过去。
“古霍,你还有这么缠人的一面!”昨天一路开车回来风度的二居室,幸好秦风一直打理着这个房子,钥匙他也有,直接开门进来。
在这个他熟悉的小窝里,将古霍收拾停当了,再抱上床,这个男人除了哼唧着差点儿又撩起他的一把火,就是缠着他,章鱼似的睡得死沉。
若不是他眼腹处明显的黑眼圈儿,说什么,他也不会这么好心的放过他。
本来昨天晚上他还有一首歌要唱给古霍,却因为他的《两只蝴蝶》彻底没了兴趣,这会儿,想想昨天男人可憎的笑脸,秦守烨就恨不得直接咬死他。
忍了忍,在古霍小巧英挺的鼻子上咬了一口,才讪讪的走了出去,俯卧撑,仰卧起坐,然后是越野长跑,这些年坚持下来的习惯,已经改不掉了,也不能改。
穿着轻巧的气垫跑步鞋,一身乔丹的运动短袖短裤,耳朵上带着无限耳机,nano别再护腕上,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迎着夏日清晨的朝阳慢跑,也是一种享受。
‘嘀嘀嘀嘀’突然一声汽车鸣笛声,秦守烨往一旁的人行道靠了靠,跑步的动作没有变,耳朵动了下,听着那熟悉的发动机响声,冷然的眉微微挑了下。
‘嘀嘀嘀嘀’一声脆响,身后的车子喇叭声更大,再清晨的这个时候,在寂静的居民区里就显得格外的刺耳。
感觉一道扎眼的红色影子突然往前移冲,车头一拐,一辆红色的马自达M6就停了下来。
看着那火一样的颜色,男人的眉头皱了下,看着电动玻璃窗降了下来。
“秦同学,许久不见!别来无恙否?”轻灵的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