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爷的金口玉言之下,明凰被重新拉到屋子里面洗白白换一身新的舞衣全文阅读。这一身舞衣倒是明凰亲自挑选的。
大红色的华衣蹁跹曳地,衣摆有着鸟类尾羽一样层叠而优雅的弧度,袖子很大,若是把手稍微抬高一点,整个袖子都会滑落到肘部,露出修长白皙的手臂。腰封是一种会随着光线变换颜色的孔雀绿,要是平时红配绿必然大俗,但是现在这种绿却成为了一种异样的点睛之笔,让人的眼神不自觉的就定格在那抹有些妖幻的绿色上面,幻想着衣袂下面的腰肢是多么的柔韧纤细。
因为手腕和脚腕刚才被麻绳勒除了几道血痕,为了压住这些看起来不太好看的伤痕,侍从们在明凰的手腕和脚腕上都带上了几个大约一指宽的金环,上面追着些细小的铃铛,微微一动就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
明凰摇了摇手腕上的铃铛,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
“为什么要那个孩子?”王爷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这间屋子里面,他靠着门框,手里拿着他最心爱的金杯,微微偏头。
“因为我要跳的舞,只有他能配曲。”明凰说得坚定。现在还能弹出那首曲子的人,恐怕也只有那个太子长琴转世的孩子了吧。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当他想到太子长琴的时候,眼神是多么的温柔遣眷。
“一个毛还没长齐的小孩子?”王爷嗤笑一声,满是不屑。
明凰淡淡的瞥了他一眼,王爷立刻用金杯掩住了嘴,闭嘴了。明凰最后整理了一下一下头上的羽冠,拖着长长的尾羽舞衣走了出去。
那个孩子也已经被清洗了一下,换了一身新衣服。当他出来的时候,老鸨狠狠地用牙撕扯了一下自己的帕子。当初几个铜板买下来的小奴,洗干净之后居然漂亮的让人咋舌。早知道就不答应明凰的要求了。不过没关系,就算答应了,连明凰都是他承欢楼的,这个小东西自然也是,过两年调教好了,自然也是一个绝佳的摇钱树。
想到这儿,老鸨顿时笑得满脸菊花开,看向那个孩子的眼神却带了一些猥琐的慈爱。
那个孩子确实长得极好,雪白的肌肤一点带着一种长期养尊处优下特有的矜贵,眼仁沉黑的像是精心琢磨的墨玉,下颌略微有些尖,带着一丝雌雄莫辩的稚气。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却一点都不像一个总角宴宴的孩子。沉静优雅的气息从骨子里渗出来,举手投足之间都带着一种居于上位者的气息。
被那孩子的沉郁的黑眼睛一看,老鸨心中一震,刚才的龌蹉心思去了三分。这孩子,说不定就是哪个高官贵族家的世子吧。或者,用这个孩子去换赎金要比慢慢调教来钱快?
这边明凰已经大步流星的走过来了。再看见那个孩子的时候顿时眼睛一亮,笑眯眯的就蹭了过去,然后蹲在他面前:“到现在你还不和我打一声招呼,我的弟弟?”
眼前孩子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亮光,但还是没有开口。明凰笑眯眯的捏了捏他的脸蛋:“等下再和你慢慢叙旧。孔雀之舞,你应该记得的吧。”
孩子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慢慢地点了点头。
明凰看着他可爱的样子,一个没忍住,抱住他狠狠地亲了一口,起身荡漾着走上了做成了莲花形的舞台。
那孩子在被他抱住的时候已经全身僵硬,被这么一亲,更是半天没回过来神。好一会儿才慢吞吞的擦了擦脸,走到一边的古琴旁边。
孔雀之舞吗?那个孩子的手轻轻搭在古琴上,没想到,现在居然还有会跳孔雀之舞的人呢。
其实明凰虽然一口咬定只有那个孩子能弹出孔雀之舞,其实心里也忐忑的很。因为毕竟已经过去了这么久了。在曾经的上古时期,那个时候太子长琴还没有被天道责罚永世轮回,东方明凰也没有被毁去灵根,永远囚禁在不周山上。那个时候的他们,乃是天地间为双的琴灵,有着火神祝融的庇佑,活得很是自在从容。
明凰不喜天界的清规戒律,时常偷偷下届与妖界那些妖精山怪们一起玩耍,其中玩的最好的朋友便是灵狐谷的狐王景檐和孔雀之王溯黎。曾经溯黎邀请明凰去参加孔雀一族的祭祀大典,明凰心中好奇,也就带着太子长琴一起去了。在那个时候,凤凰虽然乃是三界禽鸟之神,但是孔雀却是地上群鸟之王。所以在那场祭祀的最后,是孔雀王溯黎的献舞。
孔雀一族本来禽族里最漂亮的,而雄孔雀又比雌孔雀更加的华美,身为孔雀王的溯黎更是俊美的不可思议,在背地里,溯黎经常被妖精们称作是妖界第一的美男子。
孔雀妖极为善舞,但是只有一种舞,是一生只有一次的。那就是他们的求欢之舞,在那场大会上,溯黎一身翠色舞衣,跳的就是那场舞。
而那场舞,是对着明凰跳的。
可惜当年的明凰并不知道,只是狐王和太子长琴在看见溯黎起舞的姿态之后,都忍不住脸色一变。虽然当时没有说些什么,但事后,狐王就再也不带着明凰去找溯黎了,而太子长琴也为此保持了缄默。只是明凰,却始终都记得,那场华美的如同祭祀一样的舞蹈,哪怕已经忘记了当年的溯黎是如何的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