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城的春色虽没有江南那么温润,却也是处处飞絮,漫天烟花。
城墙是烟灰色的,有着几棵刚冒尖的草点缀着,透出点点喜人之气。阳光有些温暖,浅浅地照在护城河上,交汇着水光落到一个白衣少年的眉间。少年站了起来,肩头碰到了一株低垂的杏花枝丫,惊起片片,翻然如雨。那杏花,飘飘散散,落到他的发间、掌心,落到平如镜的河水里。
那少年正是叶歆。他站立片刻,又蹲了下去,干脆挑了根枝条,拨乱了一河涟漪。
真要去投奔那个从未谋面的萧城刺史宋之濂吗?叶歆的心里是复杂的,他穿越而来,身怀“炎阳心法”这等绝世神功,又怎能厚着脸皮寻求别人的庇护?更何况,他全盘接受了这具肉身前主人的记忆,可谓饱读诗书,文辞非凡。
叶歆立了起来,一拳捶在杏花树上,直惹得花色盎然,不尽欢颜。那宋之濂,真如楚氏所说,是个正直的人吗?若果是如此,便是做个幕僚也无甚不可,总有一日,他会反客为主,让宋之濂成为他高举战旗的第一颗棋子!若非如此,既然宋之濂有心背叛叶芝,他不介意代这具身体的前主人报仇!
不知为何,叶歆现在越发分不清自己究竟是谁,一会儿是吴侯后人,一会儿是古武叶家子弟!也罢,进城吧,本少爷定要让这萧城换个天地!
萧城是溟水的入海处,自古以来便是繁华之地,此时,天下初乱,城内更是汇聚着五湖四海的商家和怀着各种目的的人群。叶歆信步走着,淹没在一片叫卖声中。
胭脂水粉糯米糕,风筝木偶转马灯,更有些江湖艺人,舞着大刀,卖着狗皮膏药。
叶歆的心渐渐安定下来,一座城池的繁荣,一个地区的安居乐业,无不说明着这个地区的父母官清正廉明,能够守护一方子民。他的嘴角渐渐弯起一丝笑,整个人变得明朗起来,露出一股清贵之气。
“闪开,闪开——”
“他妈的,找死啊。”随着咒骂声,是一道响亮的马鞭抽动声。
叶歆抬头看去,只见迎面数人骑马而来,想必是赶着出城门。当先一人穿着青色长袍,长发挽成时下流行的逸发髻,面如冠玉,五官舒展开,他胯下的一匹纯白色骏马愈发衬托得整个人俊朗起来。他身边的数人穿着随从的服饰,正殷勤地吆喝着为他开道。叶歆微微皱眉,不知是哪家公子,在闹市里也纵马奔驰。
那马来势甚急,有个货郎正和人谈着买卖,不急提防,竟被一头撞到肩上,向叶歆方向扑倒。叶歆心里大惊,怕是要出人命了,忙上前扶起那货郎。却见那男子,身量颇长,虎背熊腰,长得甚是精壮。他被骏马撞了,也不见什么伤势,只是揉了揉肩头,便骂咧咧地向那群人走去。
“眼睛瞎了?!怎么走的路?”
马背上的随从也不紧张,扬鞭便向那货郎抽去,骂道:“狗奴才,挡了公子的道,还敢叫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