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悲,你今天迟到了五分零二秒!”
推门进去,迎面一个戴着金边眼镜、面目白净的年轻男子,斯斯文文的坐在一张硕大的办公桌后面读秒表,唇线优美的薄唇里发出的声音却是幸灾乐祸的。
我的视线在遇见他的刹那就驻足不前了。
呀,帅哥啊!不多看看实在可惜!
我半掩在乐枫身后,偷眼打量他。细看来,他并不算多么出奇俊美,也不见得清贵高华,不过面貌柔和、眉目秀爽,俊逸中尚夹杂着两分明丽两分惫懒,望过来的神情似笑非笑,举手投足间似乎透着些许的漫不经心,让我倏然想起冬日里的暖阳,若有若无的散漫和煦。
“我叫乐枫!不是小悲!”乐枫气急败坏的纠正道,显然不是第一次遭遇这种状况了。
面对他的负隅顽抗,对面的帅哥不置可否的推了推眼镜,转首问向屋内另一位正在整理书橱的青年:“喂,算命的,他今天怎么反应这么强烈,吃错火药了?”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只见这位“算命的” 身形清拔,可清拔之中,却别有一番风华妖冷。他穿着一身藏青色的中国式长袍,黑色的长发如夜空般幽暗,除了一些长度不太够而垂在脸颊旁的发丝之外,其余均用一根与长袍同色的缎带松松挎挎地扎在颈后,更显得长而滑顺,如同黑色的水流绵延在时空的尽头。他转过身来,礼貌的向我颔首,我乍见他脸,便心神恍惚,开始质疑自己刚才确认的他的性别。这是——男人?女人?我的视线迅速扫描他的前胸,噢,是男人!男人?我震惊:神啊,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男人?比我见过的任何一位美女都要美的男人!我羡慕嫉妒恨啊,你说,这让我们女人的脸往哪里搁?
我现在可以肯定,这个事务所是盛产美男的。想我活了二十年,在认识乐枫之前,见过的帅哥屈指可数,可进来这间名不见经传的事务所以后,立在我面前的三位,全都秀色可餐。先不说乐枫的明眸皓齿气宇轩昂,也不提方才那位眼镜男的舒眉朗目翩翩雅致,就眼前这位——
已经让我彻底看呆在原地:旦见他光洁隽秀的容颜。他的肤色不若眼镜男的白皙,染着一层珠润饱满的麦色,不过自从见了他以后,我就觉得其他帅哥再无什可看,虽然风格迥异,但这种美到近妖的重色,绝对是他人望尘莫及的。他肤质细腻无暇,下巴尖而小巧,蛾眉细黑微挑,唇线优美唇色樱红,再配上恰到好处的长睫秀鼻,煞是可人。如果说乐枫是英姿勃勃的浓缩,眼镜男是丰神俊朗的典范,那这一位就再逃不脱“鲜美”二字,只可惜他始终闭着双目,脸色淡漠,无法让我一睹他心灵的窗户。
我曾怀疑他是盲人,再瞧却又不像,他不需要借助任何东西就可以在室内行走自如,取放书本亦是准确无误,竟似毫不受视力所限。
呆看中,只听他一本正经的回答道:“夏,他带了新人来。”
“哦,那不是正好,可以熟悉一下大家的名号嘛。”身为所长的年轻男子不依不饶的咕哝,随即又忽然“啊”的一声,好似想通了什么伟大的问题,了悟的正色道,“难道是为了面子?”他自顾自得说下去,一副语重心长的模样,“我说小悲啊,虽然说人要皮树要脸——阿不,是人要脸树要皮,但你父母已经赠与你一副不错的脸皮了,何必贪得无厌多要一分面子呢?倘若我给了你这分面子,即使是薄面,你原本厚度适中的脸皮也会变厚的,而厚脸皮总是不太好的……”
乐枫哭笑不得,他明明就什么也没说,他明明只是反抗了一下自己的绰号,他明明不是这个意思,可是根据目前的发展态势来看,他不能说他不要面子,那就任凭所长得寸进尺了,可若是说要面子他就成了厚脸皮,而这显然也不是对的。
我怜悯的瞅了乐枫一眼,在这样的不烂之舌面前,你还能解释什么?落败下风的乐枫只能缴械投降,无奈的叹一口气,引我进屋。
一周前,我为着夜半鬼哭事件冒充病患住进了医院,进而认识了这位假扮成医生的灵异人士——乐枫。事件结束后,我们理所当然的交换了联系方式,毕竟,在茫茫人海中得遇同道中人,实在难得,更何况,乐枫还说要介绍他的同伴们给我认识,我自是喜不自禁,并未料到,这一场相遇就此改变了我的人生,我平淡的生活从此一去不复返,我的交际圈里从此六界不分。
当然,这是后话了。
此刻的我,总算摆脱了闭目美人的妖颜,在事务所内的沙发上坐下。
从我所处之处的侧面可以完整的看到那张线条简洁的办公桌后的全景。然而,当我看清楚所长屁股底下的坐具时,立刻明白了办公桌如此硕大的作用——居然是一张古老的红木塌!而我们的所长大人正惬意的把脚搁起在横杠上,倚着雕花的靠背。
晕哦,这角度设计的巧妙的!从正面看,谁都以为他是敛襟正坐哩!
面对这样一位有点脱线的所长,要保持正常,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
“炅小姐,你好!”他很有礼貌的起身和我握手,手腕一抖,不知从哪里变出一份表单,“你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