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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妖师”这三个字,海哥是咬着任甄的耳朵说的。
给任甄的感觉,却是如雷贯耳。
从他到南田的第一天,就认识了王凤怡。他只知道王凤怡的省长身份,却不知道王凤居然也是一个“捉妖师”。这么说来,林丹很可能也是……他开始理解了,为什么这母女俩人从一开始就对他有特别的好感并,给予了很多的照顾。
看到任甄脸上露出的惊诧的神情,海哥得意的扯了扯嘴角,继续道:“其实九爷也是捉妖师,只不过他已经身陷囹圄,无药可救了……这也是我为什么两边都不讨好的原因。”
一边是捉妖师,一边是妖,做为杂户的人群,自然是两边不讨好。这也就是他们为什么自称丐帮,放着家财万贯,不去买什么豪车豪宅,偏偏买了一块古怪的陨石。
其实,自古以来杂户的生存都十分的艰难。
任甄从前对他们这类人也并无好感,不过相对妖而言,他更能接受。必竟杂户不需要茹毛饮血,只要他们愿意,完全可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任甄道:“你为什么要找我?你完全可以直接找王凤怡。”
海哥笑道:“王凤怡这么清高,连九爷葛云天都接近不了,像我这样的乞丐哪里有那本事?”
这句倒是实话!
任甄也跟着笑,道:“王阿姨有她的想法和打算,可能连我都未必能劝得了她。”
海哥道:“我相信你有这样的本事,疍家人就都靠你们了。”
海哥口口声声疍家人,难说这其中会不会牵扯到自己的利益。孤山目前还生死未卜,二叔和九爷就这么着急抢争孤山的故旧,那么杂户又为何要把消息告诉他?又或者说海哥说不定有孤山的消息,只是坐山观虎斗,最后的结果就剩他一个赢家?
这种种的推断,不是没有可能……
任甄起身,拱了拱手,道:“今天的事谢谢海哥,看来我们应该告辞了。”
这时候,芳姐推门而入,朗声道:“急什么,吃了宵夜再走。我做的海鲜做得可比竹排上的要好得多。”她的手中端着一盘刚蒸出来的鱼和盘大虾,热气腾腾的,满屋都是香气。
海哥从酒架上拿出一瓶茅台,打开瓶盖后,那浓浓的酒香直勾人肠胃。
大眼已经不客气的在餐桌前坐下,招呼任甄道:“过来,吃点吧。”
这下任甄彻底挪不动步了,只好返回在餐桌边坐下。
食物永远是平复心情的良药。
大眼一扫刚刚差点被关猪笼的阴霾,吃着鲜嫩无比的海鲜,喝着美酒,开始和海哥称兄道弟起来。
虽然知道大眼是二叔的小弟,海哥对大眼也依然十分客气,不断的帮大眼和任甄夹菜,道:“多吃点,你们芳姐的手艺还是不错。”
这就成芳姐了,一顿海鲜而已!
不过,手艺确实不错……
就拿那一大碗刺鲍鱼汤来说。
刺鲍本就很难得,其肉质鲜嬾,风味独特,用刺鲍炖出来的汤有着海鲜牛奶的美誉。芳姐用刺鲍的鱼皮切下来后,先用热油炸一下,再扔到锅里和鱼骨、酸杨桃肉、葱姜蒜一起,慢火炖上两三个小时,直到把汤炖成奶白色。
还有那象拔蚌刺身。
把新鲜的象拔蚌切成薄片,用冰块镇凉却腥,食用时沾一点调料,那味道又鲜又爽。
(写到这里,小虾觉得这章如果不放在饭后更的话,有点不厚道。)
这顿夜宵,大眼吃得甚为过瘾,任甄却是心事重重。
孤山的事,几大帮派的事……总之,他觉得又有得忙了。
海哥频频拿起酒杯,劝道:“来,我们喝一杯。”
连着几杯下肚,任甄的话也多了起来,搂着海哥道:“你说你放着这么多钱不花,去买什么石头。如果是我,早就卷起铺盖走人,带着一家老小,到国外去享福去了。还用得着艹心孤山?”
正所谓酒后吐真言,所以想借着酒劲来套海哥的话。他总觉得孤山的事,和海哥脱不了干系,
海哥打着酒嗝,道:“你以为我不想啊,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啊。对了,我听说九爷曾经约你见过面,不知道你有没有听他透露孤山的消息。”
孤山的话题,在两个善玩心计的人嘴里,就像是个球,被抛过来,又抛回去。
任甄高深莫测的笑笑,道:“你觉得他会把实话告诉我吗,我对他而言,不过是一个对手罢了。”
“对手?”海哥的嘴角浮现出一抹古怪的笑意,道:“对手这词,很妙!能被九爷当成是对手的人,就只有两个人。”
任甄道:“你说的难道是孤山?”
大眼正在胡吃海塞,瞪着一双小眼道:“孤山是谁?难道是山的名字?我听过灵云山,却没听过孤山。”
九爷哈哈大笑了几声,道:“孤山没有对手。”
孤山没有对手!
对于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