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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任甄电话的时候,麦麦刚和阿灿看完电影。
关于阿灿是谁的问题,麦麦特地卖了个关子,只说见面便知道了……
阿灿是麦麦认识了十几年的好朋友,原名陈明灿,从前别人都叫他外号,小火山。
说来也巧,陈明灿原来就和麦麦住在同一个村子里,两家住得还很近。如果有什么事情,往门口走两步大喊一声,彼此就能听到。后来,麦麦搬来南田不久,陈明灿也来南田的姨妈家上高中。只是两人不知道彼此的联系方式,直到一次偶遇才重新遇上。
俩人出身背景类似,又是认识了好久的朋友,自然是要亲近一些。所以这些曰子,麦麦只要一有时间,就会和陈明灿在一起玩。
任甄当然也认识陈明灿。
以前任甄嫌麦麦做的饭太素,没有荤腥,还经常去陈明灿家混饭吃。只是两人经常斗嘴,就为孙俪漂亮还是李思思漂亮这种事,能辩个三天三夜。
一个是当红明星,一个古代名伎,哪都不挨哪,谁漂亮又有什么要紧?
任甄和陈明灿可真是天猫配地狗,一对儿!
在电影厅外面找了个休息的地方,麦麦和陈明灿边吃着冰淇淋,边等任甄。
麦麦道:“你说,任甄要看到你什么表情?”
陈明灿嘿嘿笑道:“不管他什么表情,一会饿了,我要让他请我兰州拉面。把他在俺们家吃的东西通通还回来。”
麦麦道:“你都来城里多久了,怎么还是俺们俺们的?”
陈明灿不悦道:“俺们怎么了?俺觉得这样说话挺好,俺们同学也笑话俺,说俺土,可是都说了这么多年了哪改得过来。你说你咋就没有口音呢?”
麦麦道:“我妈不让我说俺们,她说我迟早有一天会到城里生活的。”
陈明灿道:“唉哟,你妈还真有先见之明啊,怎么就知道你会到城里来?”
麦麦道:“听我妈妈说,我姨家都在城里,不过一直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我先去一下洗手间。”
丢下一句话,匆匆往洗手间的方向跑去。
今天晚上吃了麻辣烫,又喝了冷饮吃了甜筒,不闹肚子才怪呢。上完厕所,麦麦这才觉得舒服了。
在厕所门外的洗手池里洗手,她看到有一个秃顶的中年男人迎面走来。
往女厕所的方向……
男人穿着熨得平整的格子衬衫,一幅办公室主任的打扮,看上去并不像是那种在专门躲在女厕里偷窥隐私的变态,麦麦好心提醒道:“这里是女厕所。”
格子衫不说话,反而又往前走了两步。
突然一个急转弯,朝麦麦扑去,用一块黑色的方巾捂住了麦麦的鼻口。
方巾上提前浸泡过某种能让人短暂失去意识的液体。
麦麦纵使力气再大,也反抗不过一个有预谋的男人。
很快的,便瘫软在了格子衫的怀里。
格子衫见阴谋得逞,连忙横抱起麦麦直奔楼下。为了避免被人发现,还故意没有乘电梯,而是选择从消防通道的楼梯下去。五楼到一楼,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楼梯间很昏暗,有几次他都差点踩了空。
管不了这么多,抱着麦麦一口气跑到了四楼。
突然,听到一个声音……
“把人放下!”
顿住了脚步,徐徐回头一看,竟是一个比自己还矮半个头,长相憨厚的年轻人。年轻人手里还拿着一个甜筒,不时舔几下。这个年轻人,就是陈明灿。
格子衫冷冷一笑,道:“这是想做雷锋?给我滚开,不然老子和你一块收拾!”
隐隐的回音,透着一股寒意。
同样的动作……
陈明灿又舔了一口甜筒,重复道:“把人给俺放下!”他的瞳孔里透出一种执着。这种执着对对方来说,是一个大麻烦。
格子衫决定先对付这个面前这个毛小子。
把麦麦放到一处平地,拍了拍身上原本并不存在的灰尘,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红色的纸币,递过去道:“小子,我不管你是谁,要么你识相点拿着钱去买甜筒,要么一会我把你从这里扔下去,摔成肉饼,你觉得哪种更好?”
如果能不费力气就能解决问题,他当然愿意试一试。
主要是九爷事先有嘱咐,动手要利落,要神不知鬼不觉。谁曾想,居然冒出个程咬金?
几乎是未经思索,陈明灿把钱从格子衫手里接了过来。
以为钱发挥了作用,格子衫正要高兴,却听陈明灿道:“钱我要,人你还得留下。”
“妈的,你耍我!”
格子衫猛的朝陈明灿的腹部用力打了一拳。这一拳,打得很实,够那小子受的!他那张微微有些油腻的脸上,露出得意的微笑。
没想到……
回过神来一看,陈明灿居然还冲他眨眼,嘴里也没闲着,正淡定的消灭那剩下的一小截甜筒